省交通集團「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指引

2022-02-20 15:24:19 字數 2501 閱讀 7439

附件2省交通集團公路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指引

第一條根據省交通運輸廳「**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粵交基[2013]1055號),為做好集團所屬專案「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工作,落實安全責任,強化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適用於廣東省交通集團(以下簡稱「集團」)組織開展的年度「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工作。

第三條集團「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每年組織1次。考核流程如下:

1、建設業主初評。

由各建設業主根據每年的上、下半年考核評價情況,提出初評意見,將本專案《工程專案「平安工地」考核評價表》於每年9月30日前上報至上級主管單位。

2、集團二級單位複評。

由各二級單位結合年度安全檢查情況,對所屬在建專案進行複評,提出複評意見,於每年10月30日將考核評價工作書面總結和考核評價結果(按表2工程專案「平安工地」考核評價表填寫,加蓋二級企業公章)報集團安監部。

3、集團考核評價。

集團會同省交通運輸廳組織年度考核評價,並根據評價結果最終調整核定各專案「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得分。對把關不嚴,分值差異過大的除重新核定分數外,集團將給予批評。

第四條集團「平安工地」考核評價物件為集團所屬所有高速公路在建專案,被考核專案的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全數檢查考核,每個監理合同段隨機抽取施工合同段進行檢查考核(總體抽查比例不少於三分之一)。抽查規則如下:

1.被考核專案的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全數檢查考核。

2.每個監理合同段範圍內採取抽籤方式隨機選取施工合同段(指符合檢查條件的合同段,下同)進行檢查考核。當被考核專案監理合同段只有1個時,抽選2個施工合同段進行檢查考核;當被考核專案監理合同段有2個及以上時,每個監理合同段抽選1個或以上施工合同段進行檢查考核(總體抽查比例不少於三分之一)。

3.對於上一年「平安工地」考核評價評分低於70分,或者本次考核評價週期內發生過安全責任事故的施工合同段,即使在隨機抽籤時未被抽中,也應列入檢查考核範圍。

4.當合同段完成的工作量或某一單位工程完成的工作量在以下範圍時,不參與檢查考核。

(1)小於合同段總量的10%且少於3000萬;

(2)大於3000萬但不大於合同段總量的5%(特大施工合同段結合實際情況考慮);

(3)完成量大於95%;

(4)完成量大於90%且剩餘工程量少於3000萬;

(5)路面實體工作量少於10%;

第五條集團「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內容按照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的有關內容執行。其中建設、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基礎管理考核評價按《標準》所列內容進行全面檢查;施工合同段施工現場考核評價實行抽樣檢查,一般抽查不少於3個施工點,通用部分、專用部分各不少於3個檢查專案。優先抽查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見附表1),主要包括基坑支護、土方(隧道)開挖、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以及吊裝作業等5類分部分項工程。

第六條集團公路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採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檢視現場、詢問核查等方式,按以下程式進行:

1、建設單位簡要匯報專案建設「平安工地」建設基本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2、隨機抽取被檢施工合同段,並確定檢查次序;

3、分組進行檢查;

4、檢查組向專案建設單位通報檢查所發現的問題,現場發出《檢查記錄表》、《整改通知單》;

5、所有專案檢查考核工作結束後,集團彙總檢查考核情況,對各專案及合同段進行綜合評價,將評價結果報省交通運輸廳。

第七條各參建單位應按以下程式做好檢查準備工作:

1、建設單位應在檢查組進場前準備好書面材料,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情況、工程投資額及完成額一覽表(附表2,表中累計工程量統計時間截至當年度10月31日)。

2、施工合同段應提前準備好以下資料,在檢查前提交給檢查組:(1)重大風險源清單;(2)重大事故隱患清單;(3)正在施工的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一覽表(參照附表1,至少包括分部分項工程名稱、工程情況及施工狀況描述、開工時間、計畫完工時間等資訊);(4)「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一覽表(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崗位、上崗證書及編號,在崗起止時間等資訊);(5)特種裝置一覽表(至少包括裝置編號、裝置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購置日期、最近檢驗時間、取得使用登記證等資訊)。總監辦應對所轄施工合同段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認真核實並蓋章。

3、監理單位的內業資料帶到相應的施工合同段一起檢查。

4、完成施工合同段抽選後,建設單位填寫並列印建設專案施工單位隨機抽選結果一覽表,同時提交乙份電子版。**內的參建單位名稱應使用合同文字上的全稱。

第八條集團公路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按照百分制計算得分。計算依據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標準》規定進行。評分90分以上的專案作為推薦省「平安工地」示範工程依據之一,對評分70分以下的專案及合同段進行通報批評。

第九條本指引由集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指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表1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行動整治重點

附表2工程投資額及完成額一覽表

專案名稱建設單位蓋章:

注:本表內容統計時間截至2023年10月31日,由建設單位彙總,加蓋單位公章,在檢查前提交給檢查組,同時提交乙份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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