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票種類和適用範圍
1 第一種工作票。凡是在高壓裝置上或需要高壓裝置停電、裝設遮欄的工作均使用第一種工作票。
2 第二種工作票。進行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裝置外殼上的工作;控制盤、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幹線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裝置停電的二次迴路工作等。
3 口頭或**命令。根據電氣負責人的口頭或**按現場規程規定所進行的工作,詳細記錄在執行日記中,認真核對無誤後方可執行操作。
二具體要求及注意事項
1 工作票必須先編號使用,有關人員必須簽字,不得代簽、事後補簽。
2 工作票的裝置名稱和編號必須核對正確無誤。
3工作票必須用鋼筆或原子筆填寫,一式兩份。若有錯字、漏字時,可將兩份作同樣的修改,字跡要清楚,不得任意塗改。值班員手持乙份,工作負責人手持乙份。
工作票要認真保留,保留期為三個月。
4 乙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給一張工作票。
5 非電氣人員工作時,工作票發給監護人。
6 開工前,工作票的全部安全措施應一次做完。工作票內的安全措施應正確。其工作內容應記錄明白,規定的開關分斷應合理。倒閘操作票與工作票應能對應起來。
7 事故搶修可不用工作票。但要認真記錄,做好安全措施,並設監護人。
8 工作票簽發人的條件:機電礦長、機電室主任、供電隊。必須熟悉裝置情況、安全規程、熟悉參與工作人員的技術水平。
9 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工作票,工作許可人(變電所值班員)不得簽發工作票,工作票簽發人不得兼做工作負責人。
10 對於工作票上的疑問,應向簽發人詢問。
11 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工作人員的安全職責:
三簽發人
1工作的必要性;
工作是否安全;
工作票上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2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是否適合和充足,精神、健康狀況是否良好。
工作負責人(監護人)
1)正確安全的組織工作;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教育;
2)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安全規程;
3)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值班員做的安全措施是否適合現場實際條件;
4)工作前進行安全注意事項的交待;
5)工作班組人員變動是否合適等。
3工作許可人(變電所值班員)
1)負責核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完成安全工作的組織、技術措施的實施。
3)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負責檢查停電裝置有無突然來電的可能;
5)對工作票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的補充。
4工作人員
1)認真執行安全工作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
2)相互關心施工安全;
3)監督安全工作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煤礦井下配電硐室管理制度
目錄一 井下配電室巡迴檢查制度 二 井下配電室電器試驗制度 三 井下配電室裝置定期檢查制度 四 井下配電室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五 井下配電室裝置包機制 六 井下配電室崗位責任制 七 井下配電室幹部上崗查崗制度 八 井下配電室交 制度 九 井下配電室裝置檢修制度 十 井下停送電及供電安全管理規定 十一 ...
井下配電室工作票管理制度 x
一 簽發人要將填好的工作票的全部內容向工作負責人做詳細交代。二 電氣工作票 一式兩份 應在開工前由工作負責人或熟悉情況的人送到值班現場。三 工作許可人與工作負責人共同到施工現場,向工作負責人詳細交代安全措施布置情況和安全注意事項。四 在現場工作負責人應將分工情況 安全措施布置情況 帶電部位以及安全注...
3井下避難硐室救援裝備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和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管理,保證其始終處於正常待用狀態,特制定本制度。1 礦井主要負責人為本礦井避難硐室建設和管理的第一責任者,保證所需人力 財力 物力的資金投入 礦井安全負責人具體負責避難硐室建設 完善和管理,保證健全 完善,制度措施落實到位。2 避難硐室必須設專人負責或安排就近崗位人員 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