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動土作業管理制度

2022-01-05 02:09:16 字數 821 閱讀 8723

1、動土作業是指挖土、打樁、地錨入土深度在0.5公尺以上,地面堆放負重在每平方公尺5000公斤以上,以及用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的作業。動土作業應執行化工行業《廠區動土作業安全規程》,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

2、動土前必須摸清地下情況,向施工人員作好安全交底,並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動土中如暴露出電纜、管線以及不能辨認的物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妥善加以保護,報告動土審批單位處理,經採取措施後方可繼續作業。

3、動土臨近地下隱蔽設施時,應輕輕挖掘,禁止使用鐵棒、鐵稿或抓斗等機械工具。

4、在化工危險場所動土時,應與有關化工操作人員取得聯絡,當化工生產突然出現異常情況或排放有害物質時,化工操作人員應立即通知動土作業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

5、動土作業必須按「動土安全作業證」上的內容進行,對安全措施不落實或審核手續不全的,施工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6、動土作業現場應設定護欄、蓋板和警告標誌,夜間應懸掛紅燈示警。施工結束後應及時回填,並恢復地面設施。

7、挖土應自上而下進行,禁止採用挖空底腳的辦法。使用機械挖土,要先發訊號,挖土機迴轉範圍內不准進行其它作業。

8、挖土施工應視土壤性質、濕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邊坡或放置固壁支撐。如發現邊坡有裂縫、疏鬆或支撐有滑動、折斷等危險徵兆應立即停止作業,採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撐時,必須按回填自下而上進行。

9、挖出土方堆放距溝邊不得少於0.8公尺,在溝道轉彎拐角處不得少於1.5公尺,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過1.5公尺。

10、在坑、溝內作業時,還應注意對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測,保持通風良好,發現有毒氣體時,應立即撤出施工人員,查明原因,採取措施,及時消除。

11、在靠近建築物及構築物地點動土時,應按挖掘深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動土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強對動土危險作業環節的安全管理,預防各類事故發生。2.適用範圍 適用於在本公司範圍內動土危險作業的所有人員,包括外來施工單位。3.職責 3.1 裝置科負責對動土危險作業施工人員及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3.2安環科負責動土危險作業許可證的審批,監督作業環節安全措施的落實。3.3 施工人員或外...

動土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證公司動土作業的安全,保護公司地下管線 電纜等設施不受施工破壞。2 適用範圍 公司內部的動土作業管理。3 職責 3.1工程部 是動土作業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動土作業的許可管理和現場的專業檢查考核工作。3.2安環部消防站 參與動土作業的許可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動土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執 況。...

72動土作業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確保在公司範圍內動土時不發生誤傷,誤斷地下電纜 水管 下水道及工藝管道等。避免發生人為火災 等事故及財產的損失,以確保隱蔽工程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範圍及職責 生產部 安環部負責動土作業的確認和批准工作。公司範圍內所有動土作業及人員必須遵守本制度。3 內容 3.1 動土作業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