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團證明與請假條例

2021-12-31 16:12:49 字數 952 閱讀 8856

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藝術團的紀律意識,規範證明與請假制度,確保藝術團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學藝術團全體成員。

細則第三條﹑有效證明不累計﹑不扣分,請假條將按《藝術團紀律檢查條例》累計扣分。

第四條﹑證明內容僅包括生病﹑上課﹑考試﹑班會、參加所在學院與學習有關的會議(凡與其他學生組織活動或會議時間衝突的均無效)。

第五條﹑因生病開證明須附醫院的相關證明或影印件,或由班主任簽字證明,否則按請假條處理。

第六條﹑因上課開證明要求寫明科目名稱,由相應老師或班主任簽字。

第七條﹑參加考試要求寫清考試型別並由班主任、輔導員簽字(或者其它證明如准考證等)。

第八條﹑參加班會證明需要由班主任簽字。

第九條﹑參加所在學院與學習相關會議,需要有學院相關老師的簽字或蓋章。

第十條﹑證明均須由部長或團長簽字,可在證明事項後乙個工作日內交於紀檢組,且必須交於紀檢組成員簽收並註明具體時間,逾期按假條處理。

第十一條﹑請假條必須由部長或團長簽字。

第十二條﹑請假條原則上應在紀檢簽到時或之前交,逾期視為缺勤,除遇緊急情況可遲交乙個工作日。

第十三條﹑請假條必須本人填寫,**無效。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辦公室值班的成員因事不能來或遲到早退,須開請假條或證明,並另行安排本部門的其他成員代班,否則視為缺勤。

第十五條﹑部長若因事不能值班或需遲到早退,須開請假條或證明,並由本部門副部長或其它部門部長代班,否則視為缺勤。

第十六條﹑對於長期證明必須有團長和部長的簽字,否則視為無效。

第十七條、證明與請假條,凡弄虛作假者從嚴處理。

附則第一條﹑凡違反本條例者,依據《藝術團紀律檢查條例》處理。

第二條﹑本條例由紀檢組監督實行,解釋權歸南昌航空大學藝術團紀檢組所有。

第三條、請假、證明均需當面交給紀檢組人員簽收,凡徑自放至辦公桌造成假條、證明遺失者按未交處理。

藝術團紀檢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11國商0班請假條例

為了進一步加強班級管理,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秩序,現對請假做以下規定 一 公共課請假 正常情況下公共課不允許請假,若同學有特殊情況,急需請假,按如下規定處理。1 身體不適。若遇到此情況,應國商於課前準備好假條,託同學帶到課堂,交給該節課的考勤班委,班委審查後轉交給任課老師。因病去醫院的同學需在假條上有...

同意函與請假條

同意函 樣稿 需要父母親自手寫 重慶教育學院外語系領導 我同意我小孩最後一學期離校參加工作,不參加學校課堂學習,家長負責督促他 她 自學所有教程 按時參加畢業考試及按學校要求辦理相關畢業手續。小孩離校工作期間安全責任概由小孩本人及家長負責。此函。家長 2010年月日 注 同意函必須家長按此格式手寫 ...

藝術學院畢業生請假條

藝術學院畢業生請假條 學院存根 學生姓名班級 外出事由 請假時間 學生移動 家庭 任課老師 導師意見任課老師 導師簽名年月日 班主任意見班主任簽字 學院領導意見學院領導簽字年月日 學生簽名年月日 銷假時間 年月日銷假確認簽字 學生離校安全告知書 畢業生自行留存 為強化學生安全管理,增加學生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