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2021-11-08 09:43:09 字數 1326 閱讀 1487

總則第一條為及時發現並排除事故隱患(簡稱「隱患」),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保障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礦井主要負責人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指導;各單位是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全面負責;各區隊(車間)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管轄範圍內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領導責任;班組長對本班的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具體負責;職工對本崗位的隱患排查和整改直接負責。

隱患分類

第三條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一般人身**或者一般經濟損失的危險因素;重大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危險因素。

第四條煤礦重大隱患嚴格按照《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總煤礦字〔2005〕133號)認定。

第五條按隱患的嚴重程度及解決難易程度,將隱患分為:a、b兩級,一般隱患分為:c、d兩級。

a級:資金投入、整改難度較大,在3個月內解決不了,需由公司或公司安委會研究限期解決的隱患;

b級:本部門解決不了,需要礦井解決或增加投入,須由礦井負責人或礦井安委會研究決定限期解決的隱患;

c級:班組解決不了,需要由隊組、業務部門協調解決,安排專人治理的隱患;

d級:班組現場能解決治理的隱患。

第六條安監部門要對排查出的隱患分類分級登記,建檔管理。

隱患排查方式、時間、方法

第七條排查方式

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採取各單位全面排查治理,公司及礦井指導督查的方式。全面排查治理生產系統各個環節、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硬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軟隱患」。

第八條排查時間

礦井對各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指導每月不少於二次,各職能部門(區隊)負責人每週組織一次隱患排查,並將排查出的隱患登記建檔,並按隱患級別組織整改落實。

班組執行班排查制度。每班開工前必須由班組長、安全員和現場作業人員對生產作業場所進行一次全面隱患排查;生產作業過程中,班組長、安全員及跟班領導加大巡檢力度,及時排除隱患;當班能處理的,必須當班處理;當班不能處理的,要與下一班交接清楚,及時排除。

各單位要建立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開展隱患整改效果評價。

第九條排查方法

對照隱患具體分解細化內容要求,採取現場檢查和資料檢查相結合的「兩對照」的方法進行排查。

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為了規範王台鋪煤礦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的範圍 職責和程式,以進一步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狠抓責任落實,以及時排查 整改治理各類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一 組織機構 一 王台鋪煤礦成立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領導組 組長 礦長 黨總支書記 副組長 其它副礦長 總工程師 成員 各副總工程師 礦長助理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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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 安全生產法 及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一 公司法人代表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逐級建立並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二 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

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落實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方針,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實現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的規範化 制度化,確保安全生產,結合礦井實際情況,特制定正幫煤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