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承包地確權試點經驗總結

2021-11-07 12:37:38 字數 2146 閱讀 1064

農村家庭承包土地經營權確權工作

試點經驗總結

通過開展土地確權試點工作,按照確權工作中需要對家庭承包土地進行摸底填製四表一圖的工作要求,試點總體工作從「實」、「快」、「準」出發(即「戶承包地塊摸底實」、「微機錄入及與戶核對快」、「地塊草圖與登記表準」),及時完成摸底及核實階段工作,現總結階段工作經驗如下:

一、對各戶所承包土地進行摸底調查

1、抽調好摸底調查人員,本著「辦事公道、認真負責、能寫會畫、思路清晰」的原則,選配好摸底調查人員並落實好工作待遇,抽調人員最好是參加過第二輪土地延包的會計、記賬員、小組長或丈量人員。每個調查小組不得少於3人,最低保證要有一人畫圖、一人填表、一人檢視老分地清冊。逐地塊按分地順序核查登記各戶承包地登記表並繪製地塊草圖,填寫好戶主姓名和土地畝數。

草圖中每戶地塊方格內填寫此大地塊中該戶所分地的排列序號(靠左或靠上)、戶主姓名(靠中間)、地塊畝數(靠右或靠下)。

2、一大地塊一套圖表(即:《各地塊承包情況分布草圖》、《(表三)家庭承包土地位置分布情況統計表》),圖上必須標明:地塊名稱,四至,坐落方位,地塊內的小溝、路、汪塘等。

3、填寫《(表三)家庭承包土地位置分布情況統計表》時,戶主姓名必須與戶籍登記姓名一致,村內有重名者,必須註明區分;原先分地時在乙個戶頭,現在家庭成員又分戶分地的,一定要註明原戶主是誰,各承包地戶主必須與《(表二)家庭承包土地經營權共有人情況統計表》中戶主姓名一致;地塊名稱要統一,分地走向要明確。

4、農戶之間的地塊互換經營確權問題,原則上按分地時承包者姓名確權。如果互換後無異議雙方同意按現實經營狀況確權的,可以按現實經營狀況確權;另外因村集體經營進行土地流轉後,承包戶所得補償土地面積大於或少於原分配面積的,按現行經營面積確權。

二、微機錄入《(表三)家庭承包土地位置分布情況統計表》、《(表二)家庭承包土地經營權共有人情況統計表》

1、按統計好的《(表三)家庭承包土地位置分布情況統計表》微機錄入資料時,戶主姓名必須與戶籍登記一致,各戶在同一地塊的土地名稱必須一致。

2、按各戶戶籍情況錄入《(表二)家庭承包土地經營權共有人情況統計表》。

3、全村各戶承包地塊錄入完成後,對資料按戶分類並彙總,結合《(表二)家庭承包土地經營權共有人情況統計表》合成《(表一)家庭承包土地摸底調查表》,逐戶列印該戶共有人情況及所承包地塊明細,然後組織安排各戶核對。

三、對各戶所承包地塊進行核實

1、為加快工作進度,各戶《(表一)家庭承包土地摸底調查表》列印出來以後,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進行宣傳,要求農戶在規定時間內到村辦公室進行核對,如果是大村可以將表分到各小組進行。

2、對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到辦公室核對的戶,安排專人入戶核對;對外出戶利用通訊工具聯絡核對。

3、核實後需要調整的內容要及時調整確認,該調微機錄入資料的調錄入資料,該調整草圖的調整草圖,必須做到表、圖統一。

四、報表處理

1、對調整確認後的《(表三)家庭承包土地位置分布情況統計表》錄入資料,按地塊名稱分類彙總處理後填製《(表四)家庭承包土地位置分布情況彙總表》,(表四)中地塊名稱(序號)應與各大地塊草圖編號一致。

2、對調整確認後的《(表一)家庭承包土地摸底調查表》進行列印並張貼公示。留影像資料。

五、圖表對接複核

按照《(表四)家庭承包土地位置分布情況彙總表》中該地塊所包含的戶數及排列順序核對草圖,草圖中地塊序號、戶主姓名、土地畝數必須與表中內容一致,集體所留機動地必須標明所在位置及面積。

六、繪圖

核對好各大地塊草圖後,填製全村農戶承包地總圖(衛星測繪地圖),圖中大地塊名稱(編號)必須與《(表四)家庭承包土地位置分布情況彙總表》中該地塊名稱(順序號)一致。總圖繪製好後連同《(表二)家庭承包土地經營權共有人情況統計表》電子版一同報縣經管總站進行微機錄圖。

七、公示複核

縣經管總站將圖錄入完成後,將圖、表列印一式兩份,返回村進行公示複核,村要將圖、表各張貼公示乙份,留乙份進行修改調整,公示要留影像資料。村要在公示期滿後,及時將調整好的圖、表返回上報縣總站,以便及時修改資料列印證書。

八、發證

新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列印完成後要及時下發,並做好發放登記,全部工作完成後,要將所有資料整理歸檔。

這次土地確權工作各村最好配備微機、影印(列印)一體機各一台,因為工作中需要錄入、影印、列印很多材料,現場辦公有利於工作順利開展。如果實地摸底後到鎮錄入和列印、影印材料,再與戶核對,然後返回鎮里進行調整,再加上錄入工作中也可能出現錯誤無法及時核對,可能會增加一倍的工作量。

高海峰2023年8月01日

附:摸底調查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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