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負責人在內部會計監督中有應履行的職責

2021-11-03 09:09:59 字數 1129 閱讀 4278

《會計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這是對單位負責人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中的職責的規定,也是修訂後的《會計法》新增加的一條規定。

首先,單位負責人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建立健全並發揮有效作用。如前所述,確定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目的是督促單位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建立健全內部制約機制和相關制度,以保證會計工作有序進行。同時,單位負責人應當通過監督檢查,使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發揮作用。

在實際工作中,有一些單位也建立了相應的內部監督和控制制度,但這些制度形同虛設,並沒有認真執行,造成內部管理失控,單位負責人應對此負主要責任。

其次,應當聯絡《會計法》第四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的規定一併來理解單位負責人在內部會計監督中的職責。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並不是單位負責人自己直接從事會計工作,而是必須通過有關制度委託、授權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按章辦事,嚴格把關。要保證會計行為規範和會計資料質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在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中充分發揮作用。

可以說,只要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真正起到「把守關口」的作用,財務收支中的任何違法違紀問題都會得到有效制止和糾正。加強會計監督,對於單位負責人履行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的責任,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單位負責人在重視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建設的同時,應當支援、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為會計人員撐腰,幫助會計人員解決履行職責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在單位內部為會計人員實行有效監督創造乙個良好的環境。

再次,單位負責人要以身作則,帶頭執法,不得干預、阻撓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更不能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在現實工作中,有些單位負責人認為,自己是負責人,對會計工作負責,會計上的事情都由自己說了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人員辦理違法會計事項,對會計人員的解答、勸阻、抵制,認為是「與自己過不去」、「不支援領導工作」,甚至採取不法手段對堅持原則的會計人員打擊報復,等等。這些認識和做法顯然是錯誤的。

單位負責人對會計工作負責,不是說單位負責人可以胡作非為、可以指使、脅迫會計人員從事違法活動。《會計法》這一針對性很強的規定,就是要制止和打擊單位負責人的上述違法行為,如果單位負責人肆意踐踏《會計法》的規定,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單位負責人在民主會上的主持詞

在民主推薦會議上的主持詞 2012年10月13日 同志們 根據區委統一安排,今天區委組織部考察組到我鎮進行民主推薦,充分體現了區委對我們工作的重視和肯定,是對我鎮廣大幹部的關心和愛護。首先,向大家介紹一下前來參加會議的區委組織部的有關領導。分別是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 同志 組織員辦公室主任 區紀委 區...

單位負責人績效量化評分細則

考核內容 要素思想政治 德 15分 職業道德 工作作風工作理念民主建設 能 15分 組織協調 5分值55525 具體要求 政治素質好,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在重大政治活動中,立場堅定,旗幟鮮明。注重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不計較個人得失,能模範遵守職業道德。為人正派,...

煤礦各單位負責人自查自糾報告

觀文煤礦瓦斯隊隊幹部作風自查自糾報告 根據 x檔案精神,要求隊開展幹部作風整頓活動以 來,我隊按照作風整頓活動方案的安排,積極參與到這次活動中,在認真學習的同時,圍繞作風整頓的具體內容,對照全隊隊幹部自己平時的實際工作及思想動態,認真查擺了在思想作風 工作態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並對其成因以及危害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