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2021-10-06 01:37:01 字數 944 閱讀 1557

1 職責

1.1 安全員負責組織或聘請有資質人員按規定對本廠重大危險源定期進行檢測、評估,並對制定的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進行演練;

1.2 生產部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負有檢查、督查的職責;

1.3 生產車間對重大危險源所在地員工進行培訓,告知在緊急情況下應採取的應急措施。

1.4 生產人員有對重大危險源的知情權,並有學習緊急情況下應採取的應急措施的義務。

2 程式

2.1 具體管理措施依照《工藝(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裝置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動火管理》執行實施。

2.2 建立健全物質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根據msds要求配置應急器材。

2.3 根據本廠《事故應急預案》對重大危險源緊急事故進行搶險救災實施及日常演練。

2.4 每年不得少於二次舉行安全、消防應急演習活動。

2.4 廠部、車間每月不得少於一次進行安全綜合(專項)檢查。

2.5 車間對生產裝置的日常巡迴檢查記錄要及時。

2.6 班組員工必須按規定進行巡迴檢查,同時車間的班組安全教育學習每月不得少於一次,並建立學習記錄台賬。

2.7 凡進入重大危險源區域作業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才能進入工作崗位,區域內所有設施的更改需要生產部按程式審核同意方可實施,外來人員要有專人陪同方可入內。

2.8 維修及動火作業必須有書面報告,經現場檢視、驗收合格,安全員簽發特殊作業許可證後,方可動火,在此區域內嚴禁無證動火。實行誰施工作業誰負責,安全達不到要求不作業。

2.9 車間安全員對區域內的消防器材及應急物資的完好率負責,採取定期檢查和抽查相結合,保障設施正常運轉使用。

2.10 對於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事故隱患,通過整改避免事故發生的,廠部將給予獎勵100—500元,對於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將責令限期完成整改並進行公示,對事故苗頭知情不報者將給予處罰。

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工程重大 危險源管 理制度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1 專案部應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制定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登記 公示 控制管理體系,明確具體責任,認真組織實施。2 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專案部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3 專項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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