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2021-06-25 08:33:30 字數 2816 閱讀 5693

1、目的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銅業公司所屬各單位。

3、術語、定義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4、部門職責

4.1銅業公司及所屬有關部門領導對所轄區域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管理責任。要重視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和隱患治理工作,掌握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分布及其動態變化情況,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和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相應的治理計畫和長遠規劃。

4.2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符合國家法律和標準,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負責。在安排與之有關的工作時,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嚴禁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4.3對重大危險源負有實施監督管理的各有關部門,必須帶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標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分管工作。

4.3.1安全環保部要把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治理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定制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實施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對重大危險源重點監控部位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重大危險源的動態變化情況,並嚴格記錄備查,對相關單位、部門的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協調。

4.3.2生產技術部在新建、改建、擴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和專案時,要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在審核檢修、隱患整改專案時,優先考慮對重大危險源的整改。

4.3.3生產技術部負責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管理,為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提供全程技術服務,參與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工作,並根據安全評價報告及時修訂本單位重大危險源技術操作規程。

4.3.4保服中心負責重大危險源部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參與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價工作。

4.3.5裝備工程部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的安全監督檢查,整改隱患,在編制檢修計畫時,優先考慮重大危險源的檢修專案,參與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工作。

4.4有重大危險源的車間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制定切實可行的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指派專人落實,及時掌握重大危險源的動態變化情況,發現新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解決的要及時上報,確保重大危險源安全執行。

4.5重大危險源崗位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熟練掌握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嚴禁違章作業。

5、工作程式、管理內容及要求

5.1一般規定

銅業公司所屬各單位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積極配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重大危險源安全。

5.2危險源管理規定

5.2.1各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標準定期對本單位的危險源進行危險(安全)評價,即單位所有建(構)築物、鍋爐、壓力容器(管道)、庫區(庫)、貯罐區(貯罐)、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運等危險性作業的工業設施和作業以及其他具有危險性、可能發生或曾經發生過重大事故的生產場所予以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5.2.2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由各單位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

各單位應根據評價報告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降低危險性,保障重大危險源安全執行。

5.2.3有重大危險源的單位必須每年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風險分析評估,二至三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劇毒品作業每年進行一次風險分析評估。

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性與後果作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評價,並將評價報告按管理許可權上報有關部門。

5.2.4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後,各單位根據安全評價報告結果和國家有關標準對危險源劃分等級,確定不同的管理許可權和責任,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與控制措施。

5.2.5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監控。按照「集團公司-工廠-車間」**分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監控管理。

5.2.6各單位必須建立危險源登記臺帳制度,每年分級登記本單位危險源,及時掌握重大危險源數量與等級變化以及執行控制、安全管理與維護、人員培訓、安全責任落實等情況,有效控制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消除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現象。

5.2.7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與工具,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響應的有效性和時效性,並根據演練效果及時修改補充。

5.2.8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必須制定書面的、科學清楚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保證其適用有效。

5.2.9各單位必須實行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生產工藝條件、裝置、材料、生產過程等因素發生變化之前必須進行風險分析與安全評價,重新進行危險源分級登記,修訂相關技術資料、檔案與控制措施。

5.2.10各單位必須建立和實施重大危險源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安全培訓檔案,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5.2.11重大危險源所在區域必須設定安全標識,建立外來人員登記管理制度,並認真執行。

5.2.12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工程專案時,必須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在投運前進行安全評價,對具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裝置應制定保障安全執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規程。

5.3處罰

5.3.1由於崗位人員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忽視安全、違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責任人經濟、行政處罰直至開除廠籍,觸犯刑法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5.3.2由於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玩忽職守或者瀆職,造成重大危險源管理混亂,發生重大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行政處罰直至開除廠籍,觸犯刑法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6、相關/支援性檔案

6.1 gb18218—2009《重大危險源辨識》。

6.2《**有色集團股份****重大危險源管理辦法》

7、附則

本制度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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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方針,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預防重 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 安全生產法 等有關法律 法規,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引用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18218 2009和國家安監總局 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