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人民幣單位通知存款管理辦法

2021-09-30 20:41:30 字數 3099 閱讀 1010

(四)客戶應與銀行約定取款方式,填寫《通知存款支取方式約定書》(見附件一)。

(五)銀行為客戶開出記名式「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以下簡稱「證實書」),並列印「一天通知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字樣,證實書僅對存款單位開戶證實,不得作為質押的權利憑證。

(六)證實書如遺失,銀行不予辦理掛失,不再補發新的證實書。支取存款時,客戶應向銀行出具證實書遺失公函,銀行按約定的支取方式辦理取款手續。

(七)單位通知存款可一次或分次支取。每次支取金額限10萬元以上,賬戶留存金額不得低於50萬元,低於50萬元,做一次性清戶處理或可根據存款人意願轉作其他存款。

(八)賬戶內資金只能以轉賬方式將存款轉入其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或專用存款賬戶使用,不得用於結算或從賬戶中提取現金。

(九)支取存款時,須填寫支取通知單(見附件二),並提前一天或七天送交銀行。第二個工作日不到銀行取款,此次支取通知自動失效。

(十)送交的方式有:

(1)客戶本人到銀行;

(2)傳真通知;

(3)信函,通知書可通過郵寄,銀行以收到信函日為存款結息日。以上3種方式,支取存款時,須填寫正式支取通知書,並提前送交銀行。

(十一)存款存入時不約定存期,支取時按客戶提前通知的期限長短劃分為一天和七天。一天通知存款須提前一天通知約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須提前七天通知約定支取存款。

(十二)通知存款賬戶內資金可以在已聯網機構使用。

(十三)單位更改預留印鑑、密碼須按《人民幣單位存款管理辦法》執行。

(十四)清戶時,客戶須到開戶行辦理手續,銀行將賬戶本息以規定的轉賬方式轉入其指定賬戶。

(十五)各種重要憑證及客戶資料須按《中國銀行會計基本制度》及有關規定執行。

(十六)對部分支取的,須到開戶行辦理。

三、通知存款的使用

(一)客戶需填寫一式兩份支取通知單(見附件二),加蓋單位公章,於取款前一或七個工作日送交銀行。

(二)銀行在收到支取通知單後,填寫支取日期(為第二個或第八個工作日),乙份銀行留存,乙份加蓋業務公章交給客戶。

(三)客戶出示證實書及印鑑,銀行經過核實無誤後按約定的支取方式辦理。

(四)證實書由銀行列印到期日期、期限、利率等內容;註明「結清」字樣後收回。如為部分支取,則註明「部分支取」、「結清」字樣及支取金額後收回。

(五)每次支取,支取款項與該款項利息一起結清,轉入其他賬戶,同時須列印利息清單交客戶。

(六)對留存部分高於最低起存金額的,由客戶辦理續存手續,同時確認取款方式,銀行為客戶開具新的證實書,起息日為原開戶日,金額為留存餘額,證實書註明「部分支取留存」字樣;對留存部分低於起存金額的,予以清戶。

(七)電腦應對每筆交易有詳細的記錄,必要時對每個賬戶可出製交易明細,供業務人員核查。內容包括:客戶名稱、每次支取金額、轉入的結算賬戶賬號、留存餘額、起息日、交易日、銷戶日等。

(八)清戶時,銀行為客戶出具餘款利息清單。

四、通知存款的變更、遺失

(一)因存款單位人事變動,需要更換單位法定代表人章(或單位負責人章)或財會人員印章時,必須持單位公函、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證實書向銀行辦理更換印鑑手續。

(二)因存款單位合併或分立,其通知存款需要過戶或分戶,須由分戶雙方持原單位公函、工商部門的變更、登出或設立登記證明及新印鑑(分戶時還須提供雙方同意的存款分戶協定)等有關證件到銀行辦理過戶或分戶手續,銀行為單位換發新證實書。

(三)證實書遺失後第一次支取存款時,客戶應向銀行出具「單位定期存款證實書」遺失公函,一式兩份,乙份作為賬戶檔案,乙份作為業務傳票附件。銀行核實後,按約定的支取方式辦理取款手續。如客戶為部分支取,則再次取款時憑銀行開具的新的證實***。

五、通知存款的計息

(一)通知存款利率須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通知存款利率執行。

(二)存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調整後利率執行,不分段計息。

(三)通知存款計息以本金為基數,按實存天數和支取日人民銀行批准的一天或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計息,利隨本清。

(四)支取款項的利息計至支取日的前一日。

(五)部分支取的,如留存部分高於起存金額時,仍從原開戶日起計算存期;低於起存金額的,按轉戶或清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實存期不足一天或七天的,其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七)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其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八)已辦理通知手續且需全部或部分支取的,但在約定支取日之前又取消約定,或在約定支取日(含約定支取日)之後一直不取款,則在下次實際發生通知支取時,本次通知存款期限內不計息。即在下次通知約定支取本息時在總計息天數中相應扣減違約通知的天數,屬於一天通知存款,每違約一次扣一天;屬於七天通知存款,每違約一次扣七天。

(九)已辦理通知手續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留存部分仍按原定通知存款利率計息。

(十)支取金額不足或超過約定金額的,不足或超過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如實際支取金額超過約定金額,約定金額的部分按相應檔次通知存款利率計結息,超過約定金額的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如實際支取金額不足約定金額,則不足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風險控制要點

(一)嚴格區分單位結算賬戶和單位通知存款賬戶。嚴禁從單位通知存款賬戶直接辦理對外支付業務。賬戶內資金只能以轉賬方式將存款轉入其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中。

(二)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的保管、領用、登記手續仍按現行的重要空白憑證管理辦法執行,對單位通知存款與單位定期存款,要求予以區分,分別登記。

(三)辦理取款時須嚴格按約定支取方式辦理。

(四)業務人員應定期核對賬戶餘額與業務明細賬。

(五)凡單位通知存款單筆超過1000萬元或同一存款單位存款超過2000萬元時,業務部門須報存款管理部門備案。

七、本辦法自2023年10月起執行,由中國銀行總行負責解釋。

附件一:中國銀行人民幣單位通知存款支取約定書中國銀行分行:

茲有我單位(名稱已在貴行開立人民幣單位通知存款賬戶。支取時,以本約定書所留印鑑為支取方式。

特此約定。

印鑑樣本:

單位公章:

年月日附件二:中國銀行人民幣通知存款支取通知(客戶參考格式)中國銀行分行:

我單位(名稱)______預於明日(日期 )______從我通知存款賬戶(賬號________)中支取人民幣(大寫)萬元(金額)。

特此通知。

單位公章:

年月日銀行填寫:

該筆款項的支取日期為:       年月日銀行業務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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