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考核辦法

2021-09-21 19:50:28 字數 730 閱讀 1509

1、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要求,結合公司績效獎勵工資管理辦法,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加強治安、安全管理,完善工資分配激勵機制,特制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考核辦法。

2、綜治、治保、調解組織不健全,未層層簽定責任書,綜治工作未與行政工作同佈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同總結,扣單位當期績效獎金總額的10%;扣單位行政第一負責人500元;扣單位行政副職300元。

3、重大資訊1小時內未報、隱瞞事故、發生案件不報的,每件扣單位當期績效獎金總額的5%;扣單位行政第一負責人300元;扣單位行政副職200元。

4、治安安全隱患未按隱患整改通知書進行整改的,每件扣單位當期績效獎金總額5%;扣單位行政第一負責人300元;扣單位行政副職200元。

5、違反門衛管理制度,物資未按規定強行出入門崗的,每件扣單位當期績效獎金總額的5%;人員未帶證強行進出門崗的,每件扣單位當期績效獎金500元。重複違反加倍扣罰。

6、綜治、法制宣傳教育不到位,單位員工有參與「黃、賭、毒」六害行為或其它違法違紀行為,被職能部門查處的,每件扣單位當期績效獎金總額的10%;扣單位行政第一負責人300元;扣單位行政副職200元。

7、凡單位發生一般被盜案件、火災事故和一般事故,每件扣單位當期績效獎金500—1000元;凡單位發生刑事案件,每件扣單位當期績效獎金總額的5%—10%;扣單位行政第一負責人200—500元;扣單位行政副職150—350元。

8、凡單位發生重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含火災事故)、重大失洩密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扣單位全月當期績效獎(含單位領導)。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核辦法

余合銀 2006 32號 關於印發 餘杭農村合作銀行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核辦法 的通知 各支行 總行營業部 現將 餘杭農村合作銀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核辦法 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切實加強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全行安全經營。附件 1 餘杭農村合作銀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材料

提高認識 強化責任 開創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新局面 義翔鋁業公司下設基層單位9個,職工600餘人,廠區占地面積300多畝。一年來,在公司黨委 行政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綜治委的關懷支援下,我們以 維護穩定為目的,強基固本為基礎,法制教育為手段,創安活動為載體 為工作思路,通過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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