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驗室各崗位標準

2021-09-20 17:36:01 字數 4895 閱讀 2857

化學試驗室班長(副班長)工作標準

1. 範圍

本工作標準規定了化學分場試驗室班長(副班長)的工作職能、工作標準、工作程式、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本工作標準適用於化學分場試驗室班長(副班長)的工作崗位。

2.引用檔案

根據《q/led一303—00.04—91化學分場工作標準》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88)水電生字第2號,關於頒發《化學監督制度》的通知;(85)水電技字第74號關於頒發部《火力發電廠水汽質量標準》的通知;(84)水電生字第52號,關於頒發《火力發電廠水汽試驗方法的通知》,83水電字第84號,關於頒發《發電廠燃料試驗方法》、《化學分析儀表操作維護規程》制訂本工作標準。

3.職能

3.1 職責:

3.1.1 試驗室班長(副班長)在分場主任(副主任)領導下工作,組織全班人員全面完成生產任務和貫徹上級指示,班長(副班長)在技術上受分場專責工程師領導,對班內的生產、技術、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3.1.2 貫徹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上級法令及有關技術規程。

3.1.3 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方針,合理組織班內力量,努力完成有關經濟技術指標。

3.2 職權:

3.2.1 班長(副班長)根據本班的生產任務繁重程度,有權對各專責人員進行調配(變動

工種除外)以保證工作任務的完成。

3.2.2 班長(副班長)有權對本班人員的技術業務水平、勞動態度進行考核和掌握,並在晉級時提出自己的意見。

3.2.3 班長(副班長)有權根據本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貢獻大小提出獎懲意見。

3.2.4 班長(副班長)發現工作人員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進行批評教育,嚴重時有權決定讓違章人員停止工作,並及時匯報分場。直到弄清情況,查明違章原因,接受教訓,採取可靠安全措施為止。

3.2.5 班長(副班長)有權對上級不正確的指揮和決定提出建設性意見,如上級的命令屬於明顯危害人身、裝置安全,提出意見後上級仍不收回錯誤命令時,有權越級反映。

4.工作標準

4.1 積極做好班內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援職業道德教育,團結同志,發揮全班同志

的積極性,確保各項生產任務的完成。

4.2 熟悉本崗位的生產、技術、法規、規程和制度。

4.3 掌握熱力系統裝置執行引數、技術效能、技術指標,經常巡視有關的現場和工作場

所,檢查了解熱機狀況,化學監督情況及試驗中存在的問題。對本班的安全、經濟和準時正確取樣、化驗監督給予保證和提高。

4.4 通過各種有效方法以管理好,各種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有毒藥品,並對班內公用工具的完整性加以保證。

4.5 對班內的各種臺帳、卡片、報表、計畫的完整性和正確性負責。

4.6 合理的組織班內力量,努力完成有關技術經濟指標,積極推廣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4.7 對班內各種分析資料的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4.8 按時向分場交出年度工作總結、藥品、儀器計畫,各種除錯總結以及其它有關總結報告。

4.9 認真布置生產任務,明確分工,交待安全措施,檢查和監督化驗質量,定期向分場主任請示和匯報工作。

4.10 精通崗位技術,具有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搞好技術革新的推廣和應用,並及時推廣先進經驗。

4.11 要求班內人員各負其責,並定期考核,認真執行經濟責任制,全面完成班組年、月、周、日計畫。

4.12 日常工作有條不紊、有計畫、有實施、有布置、有行動、有檢查、有總結、有匯報。

4.13 執行規章制度要以身作則、嚴肅認真,發生事故和不安全現象後要及時匯報,並做到「三不放過」。

4.14 教育本班人員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做好勞動考勤工作,組織討論本班人員的鑑定、轉正、定級和獎懲。

4.15 搞好班組技術講課、技術問答和講解工作,提高職工技術水平,開展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和攻關活動做到經常化。

4.16 服從領導,作風正派,實事求是,辦事公道,勇於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能以身作則,善於團結同志一道工作。

5.工作程式

5.1 掌握本班人員的出勤情況,聽取崗位專責人員的工作匯報,布置好當天的工作任務。

5.2 每週三上午組織好安全活動。

5.3 每週四下午組織好政治學習。

5.4 每月定期召開核心會和班會,總結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和經濟責任制考核情況。

5.5 總結一月工作,表揚好人好事,並布置本月工作任務。

5.6 組織好民主生活會及五大員會議。

5.7 每年抓好兩季安全檢查工作。

5.8 做好全年工作總結和評比,找出經驗,為下年的工作打好基礎。

5.9 每月按時審核考勤員上報的考勤,檢查班組建設各種資料、記錄。

6.檢查與考核

6.1 按照廠和化學分場《目標經濟責任制實施細則》進行檢查與考核。

化學試驗室專責工程師(技術員)工作標準

1. 範圍

本工作標準規定了化學分場試驗室專責工程師(技術員)的工作職能、工作標準、工作程式、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本工作標準適用於化學分場試驗室專責工程師(技術員)的工作崗位。

2.引用檔案

根據《q/led一303—00.04—91化學分場工作標準》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88)水電生字第2號,關於頒發《化學監督制度》的通知;(85)水電技字第74號關於頒發部《火力發電廠水汽質量標準》的通知;(84)水電生字第52號,關於頒發《火力發電廠水汽試驗方法的通知》,83水電字第84號,關於頒發《發電廠燃料試驗方法》、《化學分析儀表操作維護規程》制訂本工作標準。

3.職能

3.1 職責:

3.1.1 試驗室專責工程師(技術員)在班長領導下工作。技術上受分場工程師的領導,負責本班的技術和技術管理工作。

3.1.2 貫徹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上級法令及有關技術規程。

3.2 職權:

3.2.1 專責工程師(技術員)平時有權對本班每個人的技術業務水平、勞動態度進行了解和掌握,並在晉級時提出自己的意見。

3.2.2 專責工程師(技術員)發現工作人員違章作業,有權當即制止,嚴重時有權決定暫時停止工作,直到弄清情況,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後,方可繼續工作,並對違章人員進行批評教育。

3.2.3 專責工程師(技術員)有權根據工作好壞、貢獻大小,提出獎懲意見。

3.2.4 專責工程師(技術員)有權對上級不正確的指揮提出建設性意見,如上級的命令明顯危害人身裝置安全,提出意見後上級又不收回錯誤的命令時,有權越級反映。

4.工作標準

4.1 熟悉本崗位的生產、技術、法規、規程和制度。

4.2 進行化學監督工作的技術交底,制定技術方案和措施。

4.3 改進試驗方法,提高本班人員試驗水平。

4.4 參加主要熱機裝置的解體檢查和大修後的驗收。提出審核主裝置大、小修要求,審核大修報告。

4.5 編修化學監督規程,編寫技術措施計畫和材料計畫。

4.6 組織開展本室的雙革活動及有關專案的實施。

4.7 對本室不安全情況進行技術分析,經常巡視現場和工作場所,了解並研究解決化學監督方面存在的問題.

4.8 建立健全本室的裝置臺帳、圖紙等,填寫、彙總和上報各種報表、技術資料、積累和總結技術資料,搞好本室技術檔案管理。

4.9 每日要有計畫地組織技術講課、技術問答、考問講解,保證完成或超額完成廠部下達的培訓任務。

4.10 組織班內培訓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練兵活動,組織簽定執行師徒合同,不斷提高技術業務水平,按照不同技術等級進行「三熟」「三能」的技術培訓和考核,開展群眾性的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活動和合理化建議,積極推廣和採用新技術,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

5.工作程式

5.1 每月十日前根據分場下達的生產計畫、本月生產任務完成情況,裝置執行狀況協助班長(副班長)制定下月工作計畫草案上報分場。

5.2 每月組織好技術培訓活動,進行技術講課和開展技術問答。

5.3 每月五日前根據本班裝置、缺陷、定期工作以及分場下達的計畫,協助班長制定出下週工作計畫草案,並上報分場。

5.4 定期對新工人進行考核評定。

6.檢查與考核

6.1 按照廠和化學分場《目標經濟責任制實施細則》進行檢查與考核。

化學試驗室水組組長工作標準

1. 範圍

本工作標準規定了化學分場試驗室水組組長的工作職能、工作標準、工作程式、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本工作標準適用於化學分場試驗室水組組長的工作崗位。

2.引用檔案

根據《q/led一303—00.04—91化學分場工作標準》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88)水電生字第2號,關於頒發《化學監督制度》的通知;(85)水電技字第74號關於頒發部《火力發電廠水汽質量標準》的通知;(84)水電生字第52號,關於頒發《火力發電廠水汽試驗方法的通知》制訂本工作標準。

3.職能

3.1 職責:

3.1.1 試驗室水組組長在班長(副班長)領導下工作,組織全組人員全面完成生產任務和貫徹上級指示,組長(副組長)在技術上受專責工程師領導,負責試劑配製水處理材料、藥品、分析水汽的化驗質量監督及熱力裝置防腐保養監督。同時推廣新技術的應用,解決生產**現的疑難問題,並負責組內的生產技術及管理工作。

3.1.2 貫徹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上級法令及有關技術規程。

3.2 職權:

3.2.1 組長根據本組的生產任務繁重程度,有權對各專責人員進行調配(變動工種除外)以保證工作任務的完成。

3.2.2 組長有權對本組人員的技術水平、業務水平、勞動態度進行考核和掌握,並在晉級時提出自已的意見。

3.2.3 組長發現工作人員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進行批評教育。嚴重時,有權決定違章人員停止工作,及時匯報分場,直到弄清情況,查明違章原因,接受教訓,採取可行安全措施為止。

3.2.4 組長有權根據本組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貢獻大小提出獎懲意見。

3.2.5 組長有權對上級不正確的指揮、決定,提出建設性意見,如上級的命令屬於明顯危害人身、裝置安全,提出意見報上級仍不收回錯誤命令時,有權越級反映。

4.工作標準

4.1 熟悉本崗位的生產、技術、法規、規程和制度。

4.2 掌握熱力系統裝置執行引數、技術效能、技術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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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室崗位制度

1.認真完成上級下達的化學試驗及對油品的分析任務。2.積極參加各種化驗分析工作,做好實驗資料的原始記錄3.負責崗位分析試驗用試劑 試驗材料的準備 入庫 領取 發放工作4.建好化驗物品的採購 發放 領取臺帳及記錄5.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個人素質,建立標準化室6.加強安全意識,強化...

化驗室各崗位安全責任制

0化驗室安全責任制 一 化驗室主任安全責任制 1 化驗室主任是化驗室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在常務副總領導下,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2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安全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 指令。3 合理安排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各項工作,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搞好安全生產。4 抓好安全技術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