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員警戒線及處罰管理規定 最終修改版

2021-09-14 16:50:25 字數 4544 閱讀 3043

1.0目的

為了使監管工作標準化、規範化,減少風險情況發生,提高監管員風險意識,減少風險情況發生

2.0 適用範圍

2.1 適用於監管員。

3.0 參考資料

無4.0 定義

無5.0 職責

5.1 物流金融事業部管理中心負責本程式起草和修訂,物流金融事業部總經理負責審核。

5.2 物流金融事業部各部門負責本程式的推進實施。

5.3 監管員負責本程式的執行,物流金融事業部各部門負責執行監督。

6.0 監管員警戒線

6.1承兌匯票開票後,一周內無到車,必須向品牌專員反饋;兩周內還未到車必須再次向品牌專員反饋。

6.2店方有新車到店後,根據所監管品牌情況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如店方存在不及時交付鑰匙或扣留質押車輛合格證等情況,應及時向對應的業務專員上報。

6.3如出現質押車輛未做入庫而讓店方提前售賣,監管員應第一時間向總部品牌專員反饋,並由總部品牌專員指導監管員處理辦法。

6.4店方一周沒有業務發生,應向對應品牌專員反饋。

6.5店方不願配合製作《經銷商授權委任書》,第一時間聯絡品牌專員。

6.6店方授權人員變更後,必須重新製作《經銷商授權委任書》傳真總部。(舊件依然要保留)。

6.7根據車輛品牌及監管模式,監管員須按收車程式核對質押物無誤後,方可製作監管確認。

6.8接車時,合格證、鑰匙、車體等如有汙損等問題,應及時和總部人員聯絡,按照總部人員指導處理相關事宜。

6.9未經總部業務員批准,嚴禁出現私自向經銷商借證、放證、換證等嚴重違規行為。

6.10 如店方有借證業務時,監管員應在借證申請承諾時間內督促經銷店歸還合格證,如未按時歸還,應第一時間反饋總部品牌專員。

6.11日常檢查中發現店方私自售車,應及時通知總部品牌專員及風控相關人員,並督促店方打款。

6.12日常檢查中發現車輛私自移動,應及時通知總部品牌專員及風控相關人員,並按總部指令補做移動手續。

6.13日常檢查中發現質押車輛被用作試乘試駕,第一時間通知總部品牌專員及風控相關人員。

6.14如有法院查封店面、有人向店方追債、店方存在人事變動、長期拖欠、延誤發放員工工資,店方資金出現異常等情況,第一時間向總部品牌專員及風控部反饋情況

6.15如因自然災害(如:暴雨、颱風、雪災等)導致質押車輛出現損壞等情況,應第一時間向總部品牌專員及風控相關人員進行反饋。

6.16監管員在工作過程中,店方經常提出異議,並提出不符合正常流程的操作方式,監管員需第一時間向總部人員反饋,並按照總部人員指導處理相關事宜

6.17如有人員來檢查,必須向總部風控相關人員核實身份。

6.18當監管員遇到**監控員檢查時,應無條件配合檢查,特殊情況(如:店內發生業務、店裡停電、斷網等)不能接受**檢查的,要提前說明具體原因,並由總部核實調查。

6.19監管員上崗到店後,應及時與總部確定店裡**及耳麥的配備情況,如確定該店之前沒有**耳麥裝置,監管員應在一周時間之內自行購買**及耳麥,以供總部**檢查使用。**及耳麥購買報銷方式詳見:

《質押監管員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6.20 如監管員所用裝置均為店方提供。且店方電腦裝置無法語音、**連線的,造成**檢查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監管員需第一時間告知總部**人員備案。

6.21 入職監管員需在10日內提交入職資料並郵寄到合肥中陸****存檔。如無法按時提交,需和總部管理中心及合肥中陸相關人員說明情況。

6.22監管員****如出現更換的情況,應第一時間將新使用號碼上報總部綜合管理員處並修改工作qq資料。

6.23監管員禁止在工作中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在上班期間從事第二職業,尤其嚴禁在店內從事副職。

6.24監管員如對工資待遇問題有疑問,可直接向薪酬專員詢問,禁止在私下討論工資待遇問題。

6.25 對於檢查出的問題,監管員應馬上虛心改正,同一問題不得重複出現。

7.0處罰管理規定

7.1未收到合格證原件與車輛鑰匙,監管員只憑店方提供的合格證影印件或車輛明細清單而做監管確認或無故長時間未按要求收取質押物(合格證、鑰匙),一經發現,公司直接予以開除。

7.2接車時合格證、鑰匙、車等如有汙損等問題,未和總部人員聯絡匯報自行完成手續的,處以3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由監管員個人承擔。

7.3電子報表必須按照銀行駐行代表要求,或總部業務人員指定時間進行提交。如有特殊情況(例如:

店裡停電、斷網等),必須提前向業務人員及銀行代表說明。如沒有特殊說明、未按時提交電子表單的,第一次一律處以100元罰款、第二次處以300元罰款、第三次公司有權利做辭退處理。

7.4 任何表單資料須準確無誤,若資料有誤,第一次一律處以100元罰款、第二次處以300元罰款、第三次公司有權利做辭退處理。

7.5各類表單應歸類存放,如出現因保管不當,導致表單丟失等情況或沒有特殊說明且未按要求進行表單郵寄的,第一次處以100元罰款、第二次處以300元罰款、第三次公司有權利做辭退處理。

7.6監管員日常工作中如存在業務表單或賬目作假的行為,一經發現,公司有權利做辭退處理,由此所產生的嚴重後果由監管員個人承擔。

7.7未按總部規定進行查庫,一經發現第一次處以500元罰款,第二次直接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監管員的法律責任。

7.8經銷店已打款,但總部人員未下達釋放指令,監管員提前釋放合格證的,一經發現,第一次處以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公司將給予辭退處理,扣除全部工資及補助。

7.9未經過品牌專員同意,私自聽取其它人員指令釋放車輛、辦理換證、移動等手續的,一經發現,公司直接予以開除,扣除全部工資及補助。

7.10 如出現異常情況隱瞞不報或虛報,將直接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扣除全部工資及補助。

7.11無法按時提交入職資料或無故不交資料的,視情節情況,公司將停發當月工資及補助,入職資料造假者或長時間不提交入職資料,一經發現,公司將處以辭退處理,扣除當月工資,並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7.12監管員如出現****更換但未告知總部的情況,一經發現,處以100元罰款;由於無法聯絡到監管員而導致出現重大問題或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給予辭退處理。

7.13巡視人員有權檢查工作qq使用情況,未經允許,對工作qq的資訊進行刪除,將處以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做辭退處理。

7.14監管員應妥善保管工牌,上班期間正常佩戴工牌,如出現未佩戴工作或丟失工牌,將處以50元罰款。

7.15不配合或故意推拖總部**檢查及巡視人員工作的,第一次處以500元罰款,第二次予以辭退處理。

7.16**檢查中,如發現監管員手工臺帳、委任書、授權書等業務檔案不全或電子總賬及其他表單更新不及時、格式內容不規範、鑰匙收取不及時等問題時,第一次處以日通報批評,第二次處以100元罰款,第三次處以3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公司將給予辭退處理。

7.17 在巡視檢查中,如出現各類業務表單製作不規範,一律處以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處理。

7.18 巡檢過程中,如發現通過各種途徑通風報信(如:qq訊息、**、簡訊、工作群、相互告知),影響總部正常工作的予以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7.19凡在日常業務操作過程中不服從或不配合總部品牌專員及管理中心人員,且態度惡劣的,總部將直接予以辭退處理。

7.20總部未下指令通知交接工作完成、監管員私自離店,或監管員未完成交接工作或不配合交接工作的,公司一律將予以辭退處理,扣除該監管員全部工資及補助,並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7.21私下討論工資問題的,一經查出,第一次處以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

7.22監管員不得冒充總部人員對監管員同事行使工作指令,一經發現,辭退處理。

7.23監管員禁止在工作中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例如: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看**、聽**、看電影等),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500元罰款。

視情節嚴重者,公司將直接予以辭退處理並扣除其當月工資及補助。

7.24監管員在上班期間與其他同事及總部人員發生矛盾、有過激行為、言語的,造成負面影響,擾亂群內正常工作秩序的,一經發現,處以500元罰款;不聽勸告繼續違反行為的,公司有權做辭退處理,並扣除當月工資。

7.25凡收受或主要索取4s店相關人員的饋贈的禮物、酬金或以其他形式的賄賂,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情節惡劣的,公司將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扣除當月工資,並退還相關物品。

7.27監管員在日常業務操作中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安排,如有推脫、不服從公司安排情況發生,直接予以辭退處理。

7.28凡在總部規定時間內,沒有按要求購買**及耳麥裝置的,發現第一次處以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公司將給予辭退處理。

7.29 若遇人員檢查,不在第一時間與總部相關人員核實身份的,一經發現,處以200元罰款,如未與正確負責人員核實身份,處以100元罰款。

7.30代掛他人工作qq,一經發現,將涉及到的人員均處以300元罰款。

7.31將質押物或保險櫃鑰匙私自交付店方保管,一經發現,直接予以辭退處理。

7.32因保管不當,導致合格證、鑰匙出現丟失等情況,公司將給予辭退處理,由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及責任。

7.33在工作期間,應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如發現在工作區域出現抽菸、喝酒、吃零食、帶無關人員進入辦公區域或利用職務之便謀取個人私利等情況,一經發現,將處以300元罰款,情節嚴重將給予辭退處理。

7.34 若發現監管員在上班期間從事第二職業,或在經銷店內從事其他職業,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並扣除全部工資及補助。

8.0 通則

無9.0 附件

無10.0 儲存期限

10.1 本程式檔案於2023年12月執行

10.2 儲存期限三年

商場裝修期間管理及處罰規定

關於商場裝修 商戶進場相關事項 的管理規定 一 商戶裝修工作 1 裝修公司進駐商場,由商場經理到現場科備案,領取裝修相關事項管理規定。2 裝修人員不准使用明火 不准抽菸,使用明火需到保衛科 行政科備案,經批准後方可施工。3 裝修人員每日裝修垃圾做到日清日結,垃圾不准隔夜堆放,每日晚下班前清理現場垃圾...

工程管理辦法及處罰規定

1 目的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提高工程質量,保證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本著創精品鑄精品的精神,經公司研究決定制定本管理制度及處罰規定。2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總工室 區域監控部及各專案工程部。3 職責 專案工程部對所屬施工單位依據本規定執行 落實日常管理工作。區域監控部定期對各專案巡查發現存在的...

裝修施工現場管理及違章處罰規定

為了加強花園裝修施工管理,保證花園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為業主 住戶 提供乙個良好的居住生活環境,現針對進入花園進行裝修施工的工程隊和施工人員特作如下管理及違章處罰規定 1 進入花園內施工的工程隊必須先到管理處辦理有關手續,未辦理手續擅自進場施工者,除責令其補辦手續外,並處以1000元的罰款。2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