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2021-09-07 06:39:53 字數 3624 閱讀 5920

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根據《集團公司和二級單位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意見》和集團公司中層管理人員考核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原則和目的

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公正原則;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原則;考核結果與員工公認一致的原則。

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及領導人員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二、考核範圍和物件

集團公司各分公司、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領導班子及成員,集團公司機關各部室負責人。

三、考核時間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每年進行一次。

四、考核重點

對二級單位領導班子重點考核以下八個方面:(1)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黨風廉政教育、制度、監督的落實情況;(2)執行集團公司紀委交辦的信訪處理情況;(3)對違反責任制規定的問題實施責任追究的情況;(4)反腐敗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5)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情況;(6)領導班子成員個人廉潔從業情況;(7)領導班子和領導班子成員解決本單位員工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情況;(8)對所屬單位、部門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和考核情況等。

五、考核標準

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內容實際履**況,領導班子及領導成員考核標準分為:「優秀」、「較好」、「一般」和「較差」四個檔次。

(一)二級單位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考核標準

1、「優秀」的標準:(1)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分工明確並狠抓落實,工作細緻,措施得力;(2)完成了考核年度內集團公司黨委部署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其中至少一項特別突出;(3)領導班子成員遵守廉潔自律規定;(4)考核年度內所管範圍沒有發生違紀、違規問題;(5)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業務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發揮了明顯的促進作用。

2、「較好」的標準:(1)黨風廉政建設職責明確並狠抓落實,工作細緻,措施得力;(2)完成了考核年度內集團公司黨委部署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3)領導班子成員遵守廉潔自律規定;(4)考核年度內所管範圍沒有發生違紀、違規問題;(5)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業務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3、「一般」的標準:(1)明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任務;(2)基本完成了考核年度內集團公司黨委部署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但有的工作標準不高,位次偏低;(3)領導班子成員中存在一些不廉潔問題但尚未構成案件。

4、「較差」的標準:(1)不明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思想不重視,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認真落實;(2)沒有完成考核年度內集團公司黨委部署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或在某一方面發生嚴重問題,受到追究;(3)領導班子成員中存在較多不廉潔問題,或有的成員發生嚴重違法違紀問題;(4)考核年度內所管範圍發生違法違紀案件;(5)業務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受到了明顯影響。

(二)二級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考核標準

1、「優秀」的標準:(1)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和黨風廉政法規制度,對家屬、子女要求嚴格,表率作用好;(2)所分管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完成好,至少有一項工作比較突出受到集團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表彰;(3)分管業務中涉及黨風廉政建設的內容能夠嚴格把關,職責範圍內沒有發生違法違規問題,或對發現的問題能夠進行及時、果斷的處理。

2、「較好」的標準:(1)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和黨風廉政法規制度,對家屬、子女要求嚴格,表率作用好;(2)所分管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完成較好;(3)職責範圍內沒有發生違法違規問題,或對發現的問題能夠進行及時、果斷的處理。

3、「一般」的標準:(1)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和黨風廉政法規制度,本人及家屬、子女沒有發生違法違紀問題;(2)基本完成所分管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3)職責範圍內沒有發生違法違規問題,或對發現的問題能夠做出處理。

4、「較差」的標準:(1)本人因存在不廉潔問題受到「通報」批評以上的處分或處理,或因對家屬、子女要求不嚴,發生違法違紀問題;(2)未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或完成得不好,受到上級批評;(3)對分管業務中涉及黨風廉政建設的內容把關不嚴或嚴重失職、瀆職,導致職責範圍內發生違法違規問題,或對發現的問題不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理,造成嚴重後果。

(三)評定二級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的檔次,可以通過綜合分析各項考核指標進行確定。

(四)對集團公司機關正副部長主要考核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的執**況;集團公司中層管理人員非領導職務和二級單位中層管理人員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參照集團公司中層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執行。

六、考核程式

(一)總結匯報材料。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結合年終責任制檢查進行,民主測評情況結合集團公司黨委對中層管理人員年度民主測評進行。各單位領導班子、機關各部室對照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寫出書面總結,報集團公司紀委;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機關部室負責人對照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和完成上級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任務及分管工作,寫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情況和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總結,報送集團公司紀委。

(二)聽取被考核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匯報。

(三)查閱有關檔案、資料、臺帳。 查閱範圍:領導班子中心組學習,民主生活會學習和專題學習中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學習記錄,各單位研究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措施及會議記錄,領導班子成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收入申報、禮品登記等資料。

(四)組織民主測評。 民主測評可與中層管理人員年度考核一起進行,也可以在專項考核時單獨進行。測評採用無記名方式,參加測評的人數不得少於被考核的領導班子直接管轄的下級管理人員總數的三分之一,並有一定數量的基層員工。

(五)在責任制考核中,可以採取召開座談會或個別座談的方式聽取意見,了解被考核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班子成員個人述職報告和總結匯報的真實程度。

(六)對考核中發現的領導人員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問題,應按照《集團公司對二級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行為進行責任追究的實施細則》的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七)考核結束後,形成書面考核情況報告,報集團公司黨委,經同意後,採取適當方式將綜合評價意見反饋給被考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考核的結果在集團公司內進行通報。

(八)被考核的領導班子應根據考核的結果制定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措施;對需要整改的問題要限期整改,並在考核結束後三個月內將整改的情況由黨組織向集團公司黨委和紀委書面報告。

七、組織領導

(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在集團公司黨委的領導下進行。分為年度考核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由集團公司紀委、黨委工作部組織實施;日常考核時,由集團公司紀委組織實施。

(二)除了進行年度性考核外,集團公司紀委將加強對各單位平時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中掌握的情況作為年終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及領導班子民主測評結束後,由集團公司紀委、黨委工作部對被考核單位及班子成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應歸屬的檔次提出初步意見,報集團公司黨委。

(四)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力度大、效果非常明顯,或個人廉潔從業特別突出的,由集團公司紀委、黨委工作部、人力資源部向集團公司黨委提出獎勵建議,由集團公司黨委給予表彰,並作為管理人員提拔、使用的依據。

(五)單位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中低於「較好」(含「較好」)檔次,其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綜合評價不得評為「優秀」。單位連續兩年考核低於「較好」檔次,其主要領導調離。單位連續兩年被評為「一般」檔次,對其領導班子進行必要的調整。

(六)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發嚴重問題的,集團公司紀委、黨委工作部,要及時向集團公司黨委報告,由黨委責成紀委進行立案調查。

(七)各單位、機關各部室在自行總結時,要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列為重要內容,與業務工作目標一併進行總結。

(八)集團公司紀委要將對被考核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機關部室負責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結果評價材料,存入領導人員廉政檔案。

八、本辦法由集團公司紀委負責解釋。

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監督檢查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例行的監督檢查工作,要在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下,由鎮紀委牽頭,具體對鎮級部門和居委會兩委班子和村組幹部進行監督檢查。第三條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是 鎮級部門和村居委會領導班子及黨...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述職報告

三 加強責任落實,指導幫促保勤廉。時刻牢記 乙個宗旨 兩個務必 重要思想,廉潔自律 勤政廉政,嚴格遵照黨政領導幹部 廉政準則 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 四項紀律八項要求 及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有關規定落實 一崗雙責 嚴格要求自我,管好家庭配偶及子女和親屬,不徇私舞弊,不搞特殊化,不以...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度

一 建立領導機制 1 鄉 鎮 組織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自覺履行 一崗雙職 把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有計畫安排 有工作落實 有檢查考核 有追究獎懲。2 每季度集中研究一次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督查,年底進行綜合考核。3 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做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