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系統反事故措施及處理預案

2021-08-16 17:23:29 字數 4870 閱讀 3181

鍋爐系統反事故預案

第一條鍋爐執行事故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時,當班鍋爐班長是事故現場的指揮者。要嚴格按照執行規程規定,執行值長命令,嚴肅、認真地組織、指揮本班人員正確、果斷、迅速地處理事故。事故處理程式遵循以下原則:

1、查明原因:沉著、冷靜地分析、判斷,及早查明事故原因、故障部位、地點。

2、迅速處理:正確判斷,果斷、迅速處理事故。

3、消除事故根源:盡快隔絕事故點,及時消除事故根源,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

4、在群爐事故中:要首先把事故影響小、易恢復鍋爐盡快投入執行,使事故影響限制在最小範圍內。

5、在單爐事故中:其他執行爐盡快加到最大出力以減少對使用者的影響。

6、事故處理完畢後:應及時寫出事故經過(一式兩份),分別上交鍋爐專業負責人和安全專職。同時在交**日誌上做好記錄並向領導匯報。

7、組織分析,討論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範措施,堅持事故 「四不放過」原則。

第二條防止鍋爐滿、缺水事故發生的措施

鍋爐事故中,最容易發生滿、缺水事故。滿水容易發生水衝擊,缺水則會造成鍋爐承壓部件變形、滲漏甚至過熱**等惡果。

現結合我公司鍋爐執行特點,總結出以下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規程和巡檢制度,並做好準確的記錄;要注意正確分析產生虛假水位的原因並做出相應的處理;

2、當班應檢查常用的工具(手電筒、加力杆)是否正常,並根據當班習慣,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上備用;

3、值班期間應嚴格監視各引數和裝置的運**況,操作人員應精力集中,及時調整;

4、汽包水位計的水位,應保持在0±50mm處,並有輕微的波動。1#爐在高負荷時,猶其要注意維持汽包的正常水位;

5、當給水自動調節器工作時,要經常監視調節器工作情況,還要經常密切地注意汽包水位計和檢查水位表工作的正確性;

6、注意監視給水流量和蒸汽流量是否相吻合,在操作時要注意給水流量地變化應該平穩,避免給水流量驟增驟減;

7、鍋爐正常執行中,給水門前的給水壓力與正常的汽包工作壓力之差不得低於1.7mpa;

8、經常就地檢查汽包水位計和低置水位表的對照,其水位相差不能超過20mm;

9、堅持履行好每班對汽包水位計的沖洗,經常保持兩台汽包水位計完整,指示正確,清晰易見,照明充足;

10、水位報警器要堅持每週一次的試驗,保證其靈敏性和準確性;

11、給水系統中各備用裝置應處於正常備用狀態,按規程定期切換。當失去備用時,應制定安全執行措施,限期恢復投入備用。

12、加強水位計維護管理,損壞的水位計及時修復,就地水位計經常保持完好,及時消除缺陷,以保證鍋爐在各水位反映裝置正常的狀態下執行;

13、建立鍋爐汽包水位測量系統的維修和裝置缺陷檔案,對各類裝置缺陷進行定期分析,找出原因及處理對策,並實施消缺。

14、對鍋爐發生滿、缺水或水位不明的情況應立即先壓火、後叫水,不允許有僥倖心理;

15、提高職工的心理素質,避免似是而非的結論,對裝置缺陷應及時作出正確的判斷並給予處理。

第三條防止鍋爐超溫超壓的措施

無論是鍋爐超溫或超壓,都會使鍋爐鋼管的壽命縮短,並極易引發爆管事故。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提出以下防止措施:

1、正常執行時,要認真監盤,發現異常變化,要及時調整。

2、對易引起波動大的操作以及發生事故時,要小心謹慎處理,按照規程規定要求進行。注意掌握好超前控制的原則。

3、檢查煤質及給煤機應連續均勻給煤及其運**況,有堵煤、斷煤現象及給煤機內有雜物應及時處理和清除。

4、過熱器出口蒸汽壓力不超過3.82mpa,汽包工作壓力不高於4.31mpa,鍋爐汽壓允許變化範圍為為±0.05mpa;過熱蒸汽溫度不超過450℃,其允許變化範圍為±5℃。

5、當負荷變化時,為保持汽壓穩定,就必須對進入爐內的燃料量進行相應的調整。同時要相應調整送風量和引風量。

6、盡量維持鍋爐的恆料層執行,以保證汽壓、汽溫的相對穩定。

7、堅持定期對安全閥的檢查和試驗,保證好用,防止拒動誤動。在鍋爐執行中進行安全門維護和缺陷處理時,必須做好事故預想及防止鍋爐超壓的措施。

第四條鍋爐低負荷執行的反事故措施

1、司爐人員值盤時要精心操作,勤於調整,保持鍋爐燃燒穩定,維持適當的爐膛負壓(0—-50pa)。

2、鍋爐爐膛溫度應保證在850℃及以上,並維持穩定。所以低負荷時,應盡可能燃用揮發分較高的煤,並保證合格的燃煤粒度。

3、合理地調整風煤配比。可適當關小播煤風、二次風及回料風,並在保證爐內沸騰的情況下,適當降低一次風量。

4、鍋爐低負荷執行時,要盡量少用減溫水,但也不宜將減溫水手動截止門全關。

5、保證鍋爐的汽溫、汽壓和汽包水位在規定範圍之內。

6、鍋爐應維持低料位的「恆料層」執行,排渣時,盡量小放,根據各爐的具體特性,該多排則多排,該少排則少排,迴圈往復。鍋爐「恆料層」執行的放灰工作必須由司爐工親自到場負責,並作具體指導。以及時排出爐內的冷料及粗顆粒,以防止床料發生分層、結焦現象。

7、隨時將二錘、捅煤斗的楠竹片準備好放在一定的位置,以及各振打器靈敏好用,以便隨時可用,防止棚煤的發生。

8、鍋爐增減負荷的速度應緩慢,並及時調整送風量。

第五條雷雨前的鍋爐反事故措施

在每年4月至10月是雷雨季節,雷電是威脅電網安全執行的一種自然現象,如果發生雷擊事故,有可能造成大面積停電,鍋爐執行人員應提高防雷保護技術,做好以下工作:

1、準備工作:

(1)準備好加力杆、雨衣、電筒等工具。

(2)降低燃燒,使床溫保持在900℃—950℃之間;調整料層,料層維持在8000—8500pa。

(3)核對各鍋爐的水位計,以玻管水位計為準,水位應保持在0—  +50mm的位置。

(4)報警訊號和光字牌的試驗應正常。

2、鍋爐的巡視檢查和紀律要求:

(1)按現場規程對鍋爐輔機進行巡視、檢查一次。將有可能淋雨的電機、電源櫃、開關盒,引、送風機執行器用膠布遮好。

(2)各爐在控制室內應保證兩人,認真監盤,精心調整。

(3)鍋爐班長應協調各爐調整和事故處理,防止鍋爐缺水、滿水、結焦、熄火等事故。

3、鍋爐在雷雨期間常見的事故有以下八種,應做好事故預想及防範措施。

(1)鍋爐給煤機跳閘。

(2)鍋爐結焦、熄火。

(3)鍋爐缺水、滿水。

(4)鍋爐的汽溫、汽壓不穩定。

(5)廠用電源中斷。

(6)部分甩負荷。

(7)引、送風機過電流。

(8)儀表電源中斷,但裝置仍在運轉。

第六條進行鍋爐水壓試驗的安全要求

1、在鍋爐水壓試驗的公升壓過程中,應停止鍋爐本體內外一切檢修工作。工作負責人在公升壓前須檢查爐內各部是否有其他工作人員,並通知他們暫時離開,然後才可開始公升壓。

2、省煤器或減溫器單獨進行水壓試驗時,如汽包內有人工作,在開始進水前工作負責人必須通知汽包內的工作人員離開。

3、水壓試驗進水時,管理空氣門及給水門的人員不准擅自離開,以免水滿燙傷其他人員。

4、禁止在帶壓執行下進行捻縫、焊接、緊螺絲等工作。如需不放水緊螺絲,我公司的2台中壓鍋爐須先將壓力降到0.294mpa以下方可進行。

5、水壓試驗後洩壓或放水,應了解放水總管處無人在工作,才可進行;如檢修人員進行操作,則須取得執行班長的同意。放水完畢後,須再通知執行班長。

6、鍋爐進行1.25倍工作壓力的超壓試驗時,在保持試驗壓力的時間內不准進行任何檢查,應待壓力降到工作壓力後,才可進行檢查。

第七條水壓試驗時,防止鍋爐超壓的措施

水壓試驗是一項關係鍋爐安全的重大操作,必須慎重進行。

1、進行水壓試驗前應認真檢查壓力表投入情況,各壓力表

一、二次均開啟;

2、向空排汽,事故放水門電源接通,開關靈活,排汽、放水管暢通;

3、試驗時應有總工程師或其指定的專業人員在現場指揮,並由專人控制公升壓速度,不得中途換人;

4、鍋爐起壓後,應用給水母管上的疏水管道向爐內上水,並控制好進水門的開度,控制公升壓速度不超過0.3mpa/min;

5、公升壓至鍋爐工作壓力的70%時,還應適當放慢公升壓速度,並做好防止超壓的安全措施。

第八條安全閥校驗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在安全閥做冷態校驗時,應由專人控制高壓給水進入校驗臺的入口閥,防止閥開得過大,超壓過多。開門時應慢慢地開,均勻地公升壓,避免高壓給水燙傷工作人員,校驗前要把校驗臺內部和管道內部清理乾淨,防止鐵渣等雜質損傷安全閥面。

熱態校驗時,當壓力超過鍋爐工作壓力時,工作人員應站遠些,以防蒸汽噴出,燙傷人。熱校驗應統一指揮,各司其責,避免人多混亂,出現不安全的問題。

第九條防止鍋爐尾部再燃燒的措施

在鍋爐執行中,防止鍋爐尾部再次燃燒事故的措施有:

1、保證合格的煤粒細度,加強對燃燒的調整,保證合理的風煤配比,消除不正常的燃燒方式,防止未完全燃燒的油和煤粉存積在尾部受熱面或煙道上。

2、鍋爐燃用重油時應保證燃油溫度和油壓在規定值內,保證油槍霧化良好,燃燒完全。鍋爐點火時應嚴格監視油槍霧化情況,一旦發現油槍霧化不好,或油槍熄火,應立即停用。在因霧化不好時,應重新進行清理檢修。

3、在執行中維持適當的爐膛負壓,防止負壓過大,將未燃盡的燃料帶入煙道。

4、當鍋爐發現滅火時,應及時停止燃料;以及點火前應用較大風量進行至少5min的通風,以防止可燃物在尾部煙道內的存積。

5、執行規程應明確省煤器、空氣預熱器煙道在不同工況的煙氣溫度限制值,當煙氣溫度超過規定值時,發現煙道煙溫不正常公升高時,應迅速檢查尾部受熱面,並密切監視煙溫和受熱介質溫度公升高情況,當確認是尾部煙道再燃燒時,應立即壓火(開啟再迴圈門,冷卻省煤器),投入滅火裝置或向燃燒室內通入蒸汽;關閉煙風系統擋板和燃燒室、煙道各孔門,嚴禁通風;當排煙溫度接近噴入的蒸汽溫度,並已穩定1小時以上,方可開啟檢查門檢查,檢查確認燃燒已熄滅,經全面檢查具備點火條件時,可重新徹底通風後點火。

6、在壓火後,若發現引風機有火星或菸溫過高時,應進行盤車,以防軸變形。

第十條為防止發生水衝擊,在鍋爐執行維護方面著重採取的措施

1、保證給水壓力或給水水溫度相對穩定,如變化較大時,應控制補水量大小,並同時通知汽機人員盡快調整以恢復正常。

2、給水管道或省煤器充水時,要排儘管內空氣,待有水流出後,再關閉排空門。

3、冷爐上水時應緩慢,水溫不能超過90℃。

4、正常執行中應均勻補水,保證正常的汽壓、汽溫和汽包水位。

鍋爐反事故措施

國電宣威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q gdxw fd q e o fcg.05 01 2004 編制 孫見生 審核 把明祥 批准 李貴陽 二oo四年七月十六日 目錄一 事故處理原則1 二 事故停爐的規定1 三 mft動作的現象及處理3 四 防止鍋爐汽包滿水和缺水事故措施4 五 防止鍋爐超溫反措12 六 防止...

電廠鍋爐除錯措施07 反事故

技術檔案 編號 熱電廠2 200mw機組擴建工程 1機組鍋爐反事故措施 2010年1月15日 目錄1.防止爐膛 措施39 2.防止爐膛結渣措施40 3.防止預熱器二次燃燒措施 40 4.防止輔機燒瓦措施41 5.防止四管爆破措施42 6.防止鍋爐汽包滿水及缺水措施 43 7.防止燃油系統著火措施 4...

002鍋爐反事故措施

施工組織設計 方案 報審表 工程名稱 泰安玻纖新城熱電工程1 50mw機組編號 gtf 002 目次1 目的05 2 依據05 3 裝置系統簡介05 4 鍋爐滅火放炮事故的預防措施 08 5 防止空予著火燃燒的措施 10 6 防止鍋爐缺 滿水措施10 7 防止爐床結焦事故11 8 防止鍋爐承壓部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