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技術與防護措施

2021-08-15 23:39:35 字數 1449 閱讀 1383

1、嚴格進行標孔、鑽孔、清孔、和驗孔,保證炮孔質量達到設計要求

2、爆前,認真檢查、檢測爆破器材、起爆器、電雷管檢測儀、導線等器材,確保使用合格產品;

3、一次起爆規模較大時,爆前應對設計的起爆網路進行1:1的模擬試驗;

4、同一起爆網路中,應使用同廠、同批、同型號的電雷管,電雷管之間的電阻差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規定,通過每個電雷管的電流強度應≥2a

5、檢測電雷管時,應將被測電雷管置於土坑內或遮蔽物後,連線不少於10公尺長的導線,使用輸出電流<30a的專用檢測儀表;

6、爆區附近有射頻源、高壓線且達不到安全距離,現場存在的雜散電流≥30a時,需要採用非電導爆系統

7、爆破作業人員進行爆破作業或接觸爆破器材時不得穿化纖服裝,以防靜電引起早爆事故

8、進行電爆網路作業,必須關閉現場使用的手機、對講機等無線通訊工具,以防射頻電引起電雷管早爆

9、裝藥填塞時必須使用木、竹質炮棍,嚴禁使用鐵器

10、樁井爆破應嚴格控制超挖量,不能過量裝藥,掏槽眼、扶助眼、周邊眼不能同時起爆

11、裝藥作業開始,應在井口設專人看護,非作業人員不得靠近

12、要保證填塞達到設計的長度和質量,以防衝炮

13、井深不足10公尺,爆破時進口覆蓋不少於4層膠質炮被防護,井深超過10公尺爆破時井口覆蓋不少於2層膠質炮被,以防飛石衝出

14、樁井爆破時,臨近樁井內不得有人

15、樁井爆破必須由專人指揮,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爆破員、保管員應持證上崗

16、必須等全部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後,方可導通起爆網路和連線起爆電源

17、爆破時,人員、裝置的安全距離為100公尺

18、爆前,應在爆區四周的各個方向和路口的危險區邊界設定警戒崗哨和標誌

19、爆破時以哨子作爆破訊號的音響器材。預警訊號:哨音一長兩短(危險區內人員、裝置均撤至安全地點,警戒崗哨到位);起爆訊號:

哨音連續短聲(指揮員確定危險區內無人員、裝置時,方可發出);解除訊號:哨音一長(待爆破員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後發出);

20、炮響後,應等5分鐘以後才可接近現場進行檢查,如無法確認有無盲炮時必須等15分鐘後方可接近現場檢查,人員下井之前必須先用機械通風

21、爆後發現盲炮,應在當日及時排除,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在當日排除時,應在井口作一明顯標記,並向有關人員交待清楚和派員看護

22、處理盲炮時,嚴禁打殘眼。可用下列方法處理:1、如果起爆網路仍可利用,可以重新連線起爆;2、採用打平行眼裝藥起爆的方法排除盲炮時,平行眼距盲炮口不得少於0.

3公尺;3、在安全距離外用遠距離風水管將炮孔內炸藥和填塞物吹出,收回雷管;4、使用不產生火花的木、竹質工具將填塞物掏出,用藥包引爆;5如孔內為非抗水炸藥,掏出填塞物後向孔內灌水,使炸藥失效,在做進一步的處理。

23、爆破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不得赤背和穿拖鞋作業

24、嚴禁酒後上崗和非爆破作業人員進行爆破作業

25、距爆破作業點和爆破器材50公尺範圍內嚴禁吸菸和動火

26、爆破作業中遇有雷雨、暴風雨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全部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爆破安全與防護措施

一 爆破器材管理 物品應儲存在專用的倉庫內,實行專人管理,隨用隨領,多餘 物及時返庫 不提前班次領取爆破器材,領取爆破器材後,直接送到爆破地點,不攜帶爆破器材在人群集聚地停留,不亂丟亂放 運到作業面的爆破器材有專人看管,標以醒目的標誌 白天掛紅旗,晚上掛紅燈 炸藥 雷管不混放,起爆藥包和炸藥不混放。...

爆破工程安全防護措施

為了規範道路施工中爆破程式的管理,增強管理人員與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確保爆破施工安全順利進行,特提出以下預防措施 一 申請 各爆破隊領用爆破器材前,須對當天裝炮眼作出統計,報出炸藥 雷管等爆破物品的準確用量,經核實後方可提出申請。二 領取 領用爆破物品必須由本隊負責人 爆破員和材料員簽字,經爆破辦公...

爆破工程安全防護措施

為了規範道路施工中爆破程式的管理,增強管理人員與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確保爆破施工安全順利進行,特提出以下預防措施 1 申請 各爆破隊領用爆破器材前,須對當天裝炮眼作出統計,報出炸藥 雷管等爆破物品的準確用量,經核實後方可提出申請。2 領取 領用爆破物品必須由本隊負責人 爆破員和材料員簽字,經爆破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