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的控制措施

2021-08-07 23:04:14 字數 3255 閱讀 6941

一、基礎、主體階段作業安全措施

1.腳手架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制施工方案,並應有設計計算書,根據施工方案搭設,在腳手架架設前辦理驗收手續。立桿基礎應平實,立桿底部應有底座、墊木和掃地杆。

2.腳手架與建築結構每層設定拉桿,腳手板需滿鋪,施工層設1.2m高的防護欄杆和不低於18cm的擋腳板。

3.模板施工前要對模板支撐進行設計和計算,並編制施工方案。模板安裝完畢,必須由技術負責人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

4.模板支撐的拆除必須確保混泥土達到設計要求時,經申報批准後才能進行。立桿底部須有墊板,按規定設定縱橫向支撐。

5.模板上堆料用均勻,施工荷載不能超過規定。模板上運輸混泥土應設定走道板。各種模板要堆放整齊,大模板應有防傾倒措施。

6.模板要拆除乾淨,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模板。拆除區域要設定警戒線並設專人監護。

二、高空作業安全措施

1.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

2.高空作業所需料具、裝置等根據施工進度隨用隨取,禁止超負荷亂堆放。

3.高空作業人員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上崗證並須體檢合格。

4.高空作業人員所用的工具應隨時放入工具袋內,嚴禁高空互相拋擲、傳遞。

5.腳手板必須滿鋪,嚴禁出現探頭板。

6.高聳金屬物,外架應事先設定避雷針裝置,遇有6級以上大風或雷雨、瀧霧時禁止高空作業。雨季施工和冬季下霜、下雪後應對腳手板進行清理和採取防滑措施。

7.在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首先必須具有一定左、右方向的安全距離,不能確實保證此距離就應設能防止防物體墜落傷害下方人員的防護層。

三、現場施工用電的安全措施

1.在臨時搭配電房處設定重複接地裝置,接地電阻應小於10ω,以實測為準。總電源低壓配電櫃兩端應與重複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好電氣連線。

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櫃處接重複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複共用一組接地線裝置。

2.施工現場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及用電裝置的金屬外殼應做好保護接零。保護零線(pe)必須採用綠/黃雙色線,嚴格區分相線、工作零線,杜絕混用。

用電裝置的保護接零線應與配電房總配電櫃內引至用電裝置之間的專用保護零線,截面不得小於2.5mm的絕緣銅芯線(採用綠/黃雙色線)連線。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3.施工現場所有成品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選用有關勞動部門認可的合格產品。用電裝置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用乙個開關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電裝置(含插座)。

4.所有用電裝置,必須經過開關箱控制,並設定漏電保護器。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內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漏電保護應選用電流動作型,使用於一般場合末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s;使用於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末級漏電保護器應採用防護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實際工資應小於0。1s。

5.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線口、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底部,電源的引入、引出線應穿管保護並設防水彎頭。配電箱、開關箱安裝位置要操作方便,箱內和附近場地不得堆放雜物。

6.焊接機械裝置應放置在防雨、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電焊機一次電源線長度不應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定防護罩,二次電源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多股銅芯軟電纜,長度不應大於30m。

7.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多股銅芯電纜,並不得有接頭。在使用前應檢測其絕緣電阻,其阻值i類電動工具不得小於2兆歐姆,ii類電動工具不得小於7兆歐姆。

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導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空載檢查,並做好記錄,動轉正常後方可使用。

8.在潮濕和有水的場所,負載線應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電纜,且不得承受外力拖拉和擠壓。潮濕場所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36v,燈具應採用密閉防水防塵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燈具。

9.對執行中有漏電保護器要隨時進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並做好檢查記錄。一旦檢查到漏電保護器已壞,應立即斷電更換。

10.現場辦公室、宿舍、工作棚內的照明導線應固定在絕緣體上(瓷瓶或瓷柱),室內安裝的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4m,如低於2.

4m就使用36v安全電壓;室外安裝的照明燈具不得低於3m;安裝在露天工作場所的照明燈具塑料布選用防水燈頭;安裝在食堂的照明燈具應採用防水防塵燈。電源線路的敷設及照明燈的使用還應符合消防安全有關規定。

1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持證電工完成,同時有監護電工在場,並做好工作記錄,禁止帶電作業。電氣裝置明顯部位應設「嚴禁靠近,以防觸電」或「有電危險」的警示標誌。

12.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監護、維修進行分片、分塊、分機落實到人,加強施工安全用電管理。

13.施工現場電氣裝置的設定、安裝、防護、使用與維修,必須符合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

四、電氣防火技術措施

1.合理配置、整潔、更換各種保護電器,對電路和裝置的過載、短路故礙進行可靠的保護。

2.在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強腐蝕介質;不使用火源。

3.在配電房和發電機房內配置乾粉滅火器,嚴禁吸菸。施工現場一旦發生電器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並使用乾粉滅火器或乾砂滅火。

4.建立易燃易爆物和強腐蝕介質管理制度和電氣防火責任制,加強電氣防火重點場所煙火管理制度,並設定「嚴禁煙火」標誌。

五、龍門吊的安全措施

1.龍門吊的司機、指揮應持證上崗。安、拆隊伍必須取得資格證,必須制定安、拆方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完畢後經主管部門的驗收。

電氣安全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塔吊執行必須有專人指揮,並按規定有明確的訊號。

2.龍門吊確保安全的限位裝置(四限位,兩保險)齊全及效能良好,應有防止大風的措施。

六、「三寶、四口」防護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合格的安全帽,施工作業層的外側採用密目安全網封閉,高處作業的每人都必須按要求正確繫好安全帶。

2.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定防護欄杆,防護欄杆應牢固可靠,進行洞口作業必須設定可靠的防護欄杆或牢固的蓋板。

3.對每乙個通道口的腳手架必須進行加固處理,並按施工方案要求搭設防護棚,並應設醒目的安全標誌。

七、建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專案經理:趙建秋聯絡**:139********

技術負責人:蔣興碧聯絡**:189********

主辦工長:葉運彬聯絡**:136********

安全員:江勇聯絡**:138********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吸取經驗教訓,我專案部特制定以上安全生產措施。

四川省第一建築工程公司

富士康員工保障性住房(二期)一標段工程專案部

20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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