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高處墜落方案

2021-08-04 19:13:33 字數 3913 閱讀 3162

紅岭1號3期1#、4#、5#樓

及綜合商服大廈工程

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方案

編制:審核:

審批:編制單位(章):

編制時間: 年月日

總監審批:

監理單位(章):

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審批:

建設單位 (章):

紅岭1號3期1#、4#、5#樓及綜合商服大廈工程

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方案審批表

目錄1、工程概況: 1

2、編制依據: 1

3、預防高處墜落事故領導小組: 1

4、專項措施 1

4.1基坑開挖 1

4.2外腳手架 1

4.3模板工程 2

4.4鋼筋綁紮 2

4.5外牆裝飾 2

4.6卸料平台 2

4.7腳手架拆除 3

4.8臨邊作業 3

4.9洞口作業 4

4.10、高空及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保護措施 4

5、高處作業安全預防管理 5

6、應急預案 5

7、附圖 6

2.1、《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2.2、《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2.3、《建築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建質【2003】82號)

2.4、《建築施工扣件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11)

2.5、《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6、《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2.7、《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8、《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

組長:專案經理—李建華

副組長:專案技術負責人—楊小林

組員:總工長、施工員、安全員—李振勇、左明烽、陳明

4.1.1基坑四周設計1.2m的護欄,附近要設定警示牌。

4.1.2基坑周圍1.2m範圍內不得堆放任何物料和土,1.2m以外臨時堆積的泥土高度不得超過1.5m,挖出的泥土要及時運走。

4.1.3基坑夜間要設定紅色警示燈。

4.2.1外腳手架必須按《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11)搭設與拆除。施工前,技術人員應詳細的向工人進行口頭和書面交底。

4.2.2防護設定及擋腳板:

雙排架子外側應設護身欄,上欄杆上皮高度為1.2m,中欄杆居中設定,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外立面用密目網全封閉,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網應可靠固定在架體上。

沿建築物高度方向每隔十層,專設一道挑出外架以外3m的水平防護棚。從二層開始往上到頂,外立面四周採用¢1.0@15×15鋼絲網作全封閉,防止鋼管或木方等飛出建築物。

4.2.3腳手板:

第一步和作業層及頂層滿鋪腳手板,中間每隔不大於10m滿鋪一層腳手板,腳手板用鐵絲綁牢,不得有探頭板。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築物之間的空隙大於15cm時應作全封閉,腳手板下部應用安全平網兜底。

4.2.4應設有作業人員上下專用通道,不得攀爬架體上下。

4.2.5工人在架上進行搭設或拆除作業時,作業面上宜鋪設必要數量的腳手板並予以固定,工人必須戴安全帽和配掛安全帶,安全帶要高掛低用。

不得單人進行裝設較重杆配件和其他易發生失平衡、脫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的作業。

4.2.6外腳手架搭設好,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簽字後才能使用。嚴禁未經驗收合格就使用。

4.2.7在作業中,禁止隨意拆除腳手架的基本構架桿件、整體性桿件、連線緊韌體和連牆件。

確因操作要求需要臨時拆除時,必須經主管人員同意,採用相應彌補措施,並在作業完畢後,及時予以恢復。

4.2.8每班工人上架作業時,特別是遭受暴風、大雨後,應先行檢查有無影響安全的問題存在,發現有則在排除和解決後方許作業。

在作業中發現有不安全的情況和跡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解決以後才能恢復正常作業;發現有異常和危險情況時,應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員撤離。

4.2.9在拆除過程中,凡已鬆開連線的杆配件應及時拆除運走,避免誤扶和誤靠已鬆脫連線的桿件。

4.3.1嚴格按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模板專項施工方案施工。

4.3.2支撐基礎應牢固穩定。開始施工時,支撐應連線成一定整體,能承載足夠荷載後才能上支撐拼裝模板。

4.3.3模板工程在綁紮鋼筋、支拆模板時應保證作業人員有可靠立足點,作業面應按規定設定安全防護設施,臨空面應設定1.2m高的防護欄杆,設定高度不應小於180mm的擋腳板。

4.3.4模板及其支撐系的施工荷載應均勻堆置,並不得超過規範要求。

4.3.5模板應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作業。

4.4.1綁紮梁鋼筋時,在模板上要有足夠的可靠的立足點。

4.4.2綁紮柱鋼筋時,不夠高的,不能攀登柱箍,要搭設穩固的操作平台。

4.5.1外牆裝飾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梯道上下,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嚴禁乘坐非乘人員的垂直公升降裝置上下。作業人員衣著要靈便,應穿軟底防滑鞋。

4.5.2外牆裝飾作業施工前,操作層必須滿鋪腳手板,腳手板不允許有探頭板,按規定搭設好擋腳板。嚴禁站在腳手架欄杆、陽台欄杆和牆頭上操作。

4.5.3操作層腳手板上材料必須堆放整齊、平穩,堆放高度不得超過兩層。嚴禁向下扔任何物體,防止砸傷下方人員。

4.5.4外牆裝飾作業,在沒有足夠安全防護措施條件下,嚴禁上下兩層交叉作業。

4.5.5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外牆裝飾作業。

4.5.6外牆裝飾作業過程中,嚴禁將外架拉結擅自拆除。必須拆除或改變位置時,必須徵求專案主管人員同意並採取加固措施後方可進行。

4.6.1必須按《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11)和本工程卸料平台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搭設與拆除。施工前,技術人員應詳細的向工人進行口頭和書面交底。

4.6.2防護設定及擋腳板:上欄杆上皮高度為1.2m,中欄杆居中設定,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外立面用密目網全封閉。出口處設定安全門。

4.6.3腳手板:每步均滿鋪腳手板,腳手板用鐵絲綁牢,不得有探頭板。

4.6.4在搭設中不得隨意改變構架設計,不得減少杆配件設定和對立杆間距尺寸放大。

4.6.5工人在架上進行搭設作業時,作業面上宜鋪設必要數量的腳手板並予以固定,工人必須戴安全帽和配掛安全帶。

不得單人進行裝設較重杆配件和其他易發生失平衡、脫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的作業。

4.6.6在作業中,禁止隨意拆除腳手架的基本構架桿件、整體性桿件、連線緊韌體和連牆件。

確因操作要求需要臨時拆除時,必須經主管人員同意,採取相應彌補措施,並在作業完畢後,及時予以恢復。

4.6.7卸料平台上不得堆置材料及其它雜物,從井架卸出的材料應及時移進樓層,平台上的施工荷載不得超過3kn/m2。

嚴禁上架人員在架面上奔跑、退行、嬉鬧和坐在欄杆上等不安全處休息。

4.6.8每班工人上架作業時,特別是遭受暴風、大雨後,應先行檢查有無影響安全的問題存在,發現有則在排除和解決後方許作業。

在作業中發現有不安全的情況和跡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解決以後才能恢復正常作業;發現有異常和危險情況時,應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員撤離。

4.6.9卸料平台的拆除必須從頂層逐步往下拆除。

在拆除過程中,凡已鬆開連線的杆配件應及時拆除運走,避免誤扶和誤靠已鬆脫連線的桿件。拆下的杆配件以安全的方式運出和吊下,嚴禁向下拋擲。拆除時,周圍應設圍欄或警示標誌,並設專人看管。

拆除過程中,工人應做好配合,協調動作,禁止單人進行拆除較重桿件等危險性作業。

4.7.1拆卸作業的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工具應繫繩放穩,操作層須滿鋪腳手板。

4.7.2腳手架拆除前應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線、連牆件、支撐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4.7.3應根據檢查結構補充完善施工組織中的拆除順序和措施,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4.7.4腳手架拆除前應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底面障礙物。

4.7.5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拆除,嚴禁上下同事作業。

連牆件必須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牆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後再拆除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於2步,如大於2步,應增設連牆件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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