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礦

2021-08-03 16:55:59 字數 631 閱讀 3370

礦總工)

一、在礦長領導下,對本礦生產、建設負技術責任。組織編制全礦生產、建設、科技進步長遠規劃和年、季、月度計畫。保證採區回採率、工作面**率不低於規定指標。

二、組織制定和審定有關設計和作業規程、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和各項技術管理制度,並檢查其落實情況,為全礦生產建設和完成礦各項任務提供可靠的技術保證。

三、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有關科技政策,組織編制職工技術培訓計畫,並負責實施。掌握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資訊,並推廣、應用,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統管技術幹部業務工作,並對技術幹部的使用提出建議。

四、貫徹執行「一通三防」的有關規定,組織編制、審查礦井「一通三防」計畫、設計方案、工程費用以及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並按上級規定填報有關報表。研究、解決「一通三防」中的技術問題,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五、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組織編制和審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畫」。負責重大生產事故的搶救、搶修措施的審查,並協助礦長組織指揮搶救,搶修工作。

六、掌握全礦生產動態,協助礦長完成生產、建設、科研進步以及各項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七、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環保政策、規定,組織編制環境保護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監督檢查汙染物排放情況和環保設施運**況。

八、定期向礦長匯報技術工作,完成礦長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一 總工程師是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所屬礦井的採煤 掘進 機電 運輸 一通三防 防治水等技術監督 檢查 管理工作。二 全面負責公司所屬礦井的煤礦技術管理工作,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法規 規章 標準和技術規範。三 對礦井通風 瓦斯 煤...

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2009年3月 1 總工程師遵守並貫徹執行國家建設法規和規範,直接向分管的副總請示彙報工作負責。服從工作安排,執行並完成其所安排下達的各項指示和工作任務。2.總負責處理工程建設中建築結構技術事務,總負責主持安排處理工程建設中各專業技術事務和對各設計單位的協調工作。參與工程專案的設計方案審核工作。參與...

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一 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技術標準 規範 規程 規定以及各項技術管理制度。二 主持技術工作會議,研究處理生產中的技術問題,對施工生產中重大的技術問題作出決策。三 參與公司的生產經營 技術改造和公司基建計畫 方案和決策。四 組織領導新技術,新材料的試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