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邊坡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2021-08-02 02:59:47 字數 4725 閱讀 4688

1、總則

1.1為規範邊坡安全施工,切實保障施工人員及裝置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邊坡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以下簡稱本措施。

1.2在編寫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全面分析工程特點、水文地質條件、現場環境等因素,制定能滿足高邊坡施工安全生產要求的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必要時聘請專業機構對高邊坡施工進行安全風險評價,以便於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1.3在邊坡的部位進行施工作業,除執行本措施外,還應執行有關的規範和規程。

2、一般規定

2.1施工生產區域應實行封閉管理,主要進出口處應設有明顯的施工警示標誌和安全文明生產規定、禁令。與施工無關的人員、裝置不得進入施工區。

2.2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本工種之外的工作。嚴禁酒後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菸、動火。

2.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帶釘易滑的鞋和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2.4在施工現場行走應注意安全,不得在邊坡下方休息或停留

2.5臨邊、危險區域、易燃易爆場所,變壓器周圍應設定圍欄和安全警示牌,夜間設紅燈示警。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移動和拆除。

2.6從事高邊坡作業人員應定期體檢,經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不得從事高邊坡作業。

2.7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件不得拋擲。

2.8遇有影響施工安全的惡劣氣候時,禁止進行高邊坡作業。

3、施工準備階段

3.1影響邊坡施工安全的危害因素

3.1.1開挖線上部不穩定岩體、鬆動岩塊,直接影響下部作業安全,應進行清除或加固支護處理。

3.1.2岩石性質的影響:包括岩石的堅硬程度、抗風化能力、抗軟化能力、強度、組成、透水性等。

3.1.3岩層的構成與結構的影響:節理裂隙的發育程度及其分布規律、結構面的膠結情況、軟弱面和破碎帶的分布與開挖坡面的關係。

3.1.4水文條件的影響:主要是地下水的埋藏深度及動態變化,地表水的作用情況。

3.1.5地貌的影響主要是邊坡的高度、坡度和形態。

3.1.6風化作用的影響:主要體現為風化作用減弱岩石的強度。

3.1.7氣候影響因素。

3.2施工布置

3.2.1現場施工總體規劃布置應遵循保證安全、有利施工、便於管理的基本原則。

3.2.2生產、生活、辦公區和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布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1、地基穩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石等威脅。

2、交信道路暢通,區域內通行道路宜避免與施工主幹線交叉。

3、生產車間,生活、辦公房屋,倉庫的間距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4、危險化學品倉庫應遠離其它區並滿足相關規定布置。

3.2.3施工區內起重設施、施工機械、移動式電焊機及工具房、水幫浦房、空壓機房、電工值班房等布置應符合安全、衛生、環境保護要求。

3.2.4大型施工機械與車輛停放場的布置應與施工生產相適應,要求場地平整、排水暢通、基礎穩固,並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3.2.5棄渣場布置應滿足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和安全生產的要求。

3.3施工道路布置

3.3.1永久性機動車輛道路、橋梁、隧道,應按照《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801)的有關規定,並考慮施工運輸的安全要求進行設計修建。

3.3.2施工生產區內機動車輛臨時道路應符合以下規定:

1、道路縱坡不宜大於8%,個別短距離地段最大縱坡不得超過15%。

2、道路最小轉變半徑不得小於15m,因自然條件限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應有足夠的回車場地和安全墩)。

3、路面寬度不得小於施工車輛寬度的1.5倍,且雙車道路面寬度不宜窄於7.0m,單車道不宜窄於4.0m。單車道在可視範圍內應設有會車位置。

4、路基基礎及邊坡保持穩定。

5、在急彎、陡坡等危險路段及叉路、涵洞口應設有相應警示標誌。

6、懸崖陡坡、路邊臨空邊緣除應設有警示標誌外還應設有安全墩、擋牆等安全防護設施。

7、應設有排水設施,排水設施不得占用有效路面。

3.3.3施工現場臨時性橋梁,應根據橋梁的用途、承重載荷和相應技術規範進行設計修建,並符合以下要求:

1、寬度應不小於施工車輛最大寬度的1.5倍。

2、行人路寬度應不小於1.0m,並應設定防護欄杆。

3.3.4施工現場架設臨時邊坡棧橋應符合以下要求:

1、基礎穩固、平坦暢通。

2、人行坡棧橋寬度不得小於1.2m。3、手推車便橋寬度不得小於1.5m。

4、臨邊、臨空處應按規定設有擋腳板、防護欄杆等。

4、開挖

4.1覆蓋層開挖

4.1.1在覆蓋層施工前應按照設計要求清理完邊坡的風化岩塊、堆積物、殘積物和滑坡體,並在適當位置修築攔渣坎,保證下部施工安全。

4.1.2在覆蓋層開挖前按設計要求完成截水、排水溝的施工,驗證排水效果,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對施工的影響。

4.1.3覆蓋層開挖應按設計邊坡坡比自上而下分層進行,坡面按設計要求做成一定的坡勢,以利排水。

4.1.4坡面隨開挖下降及時進行清坡,按設計要求或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採取適當的措施加以支護,保證施工安全。支護主要採取錨固、護面和支檔幾種形式。

4.1.5作好汛期防水、邊坡保護措施,防止邊坡坍塌造成事故。

4.1.6對於邊坡易風化崩解的土層,若開挖面不能及時支護時,應預留保護層,在有條件支護時,再進行保護層開挖。

4.1.7需人工開挖的坡面覆蓋層,應在開挖範圍內,按照每人控制2.

5m的水平距離,作業人員系安全帶,從高處分條帶向下逐層依次清理,相鄰5人之間最大高差不得大於1.5m,所有人員之間最大高差不得大於3m,對於塊體較大、人工無法撬動的孤石,宜爆破後清除。

4.1.8在覆蓋層開挖過程中,如出現裂縫或滑移跡象,應立即暫停施工並將施工人員及裝置撤至安全區域,在查清原因、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恢復施工。

4.2邊坡石方開挖

4.2.1邊坡石方開挖採取自上而下的開挖方式,同時應作好邊坡開口線上下一定範圍內的鎖口和錨固工作。

對於需要支護的邊坡,採用邊開挖邊支護的方法,永久支護中的系統錨桿和噴混凝土與開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於乙個梯段高度,永久支護中的預應力錨索與開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於兩個梯段高度。

4.2.2邊坡開挖時,不得採用對坡面產生破壞的爆破方法,可在坡面3-5公尺以內預留保護層;也可先進行坡面預裂爆破再進行主體石方開挖爆破,一般採用梯段加預裂爆破一次開挖。

嚴格控制一次最大單藥量,質點振動速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4.2.3對於邊坡易風化破碎或不穩定的岩體,應先做好施工安全防護,邊開挖邊支護。在有斷層和裂隙發育等地質缺陷的部位,應在支護作業完成後才能進行下一層的開挖。

4.2.4在開挖面靠近馬道或平台設計高程時,各級馬道及平台預留1.

5~2m的保護層,保護層開挖嚴格按照保護層開挖技術要求進行,並在馬道或平台外側,分別設定馬道護欄及其它擋渣措施,以免石渣滑落。

4.2.5在靠近其他建築物邊沿或電桿、電纜、電線、風水管等附近開挖時,應由技術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專門的安全防護措施。

4.2.6邊坡開挖的分層厚度應根據地形地質條件、兩馬道間的高差、鑽孔裝置和裝載機械的技術引數等因素確定。

4.3鑽孔作業:

4.3.1鑽機司機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後方可單獨操作。

4.3.2鑽機的工作地面應平整,在傾斜地面作業時,履帶板下方應用楔形木塊塞緊。不得在斜坡上橫向鑽孔作業。

4.3.3應採用濕式鑿岩,或裝有能夠達到國家工業衛生標準的乾式捕塵裝置。作業人員宜佩戴口罩、面罩、耳塞等勞動防護用品。

4.3.4開鑽前,應檢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穩定;有無盲炮,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否則不得作業。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在殘空中鑽孔。

4.3.5夜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

4.3.6鑽孔質量應符合爆破設計要求,不得因鑽孔誤差影響爆破效果或發生安全事故。

4.4爆破作業。

4.4.1爆破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掌握操作技能,並經公安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類別、級別的資格證後,方可從事爆破作業。

4.4.2爆破方案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按審批後的爆破方案作業。

4.4.3應提前進行爆破試驗,選定合理的爆破引數,施工中不斷優化爆破設計方案,防止爆破對邊坡岩體和周邊建築物的破壞。有雜散電流存在,不得使用電爆網路起爆。

4.4.4爆破器材的管理、運輸、使用應符合《爆破安全技術規程》(gb6722)的規定.

4.4.5裝藥應遵守下列規定:

1、裝藥前應對作業場地、爆破器材堆放場地進行清理,裝藥作業人員對準備裝藥的全部炮孔進行檢查,對不合格的孔應採取補孔、補鑽、清孔等處理措施。

2、應從炸藥運入施工現場開始,劃定裝藥警戒區,警戒區內嚴禁煙火,搬運爆破器材應輕拿輕放。

3、夜間裝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不得用明火照明。裝藥用電燈照明時,在距爆破器材20m外可用220v電壓照明燈,在作業現場使用電壓不高於36v的照明燈。

4、從帶有電雷管的起爆體進入裝藥警戒區開始,裝藥警戒區內應停電,可採用安全蓄電池燈、安全燈或絕緣手電筒照明。

5、裝藥應使用木質或竹製炮棍。

6、不應投擲起爆藥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藥。

7、裝藥發生卡塞時,若在雷管和起爆藥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屬長桿處理。裝入起爆藥包後,不得用任何工具衝擊、擠壓。

8、在裝藥過程中,不得拔出或硬拉起爆藥包中的導爆管、導爆索和電雷管腳線。

9、當採用機械化裝藥時應按《爆破安全技術規程》(gb6722)的有關機械化裝藥規定執行。

4.4.6爆破警戒應遵守下列規定:

1、裝藥警戒範圍由爆破作業領導人確定,裝藥時應在警戒區邊界設定明顯標誌,並派出警戒哨。

4.4.7爆後檢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淺孔爆破,爆後應超過5min,方准許檢查人員進入爆破作業區;如不能確認有無盲炮,應經15min後才能進入爆區檢查。

高邊坡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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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高邊坡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切實保障施工人員幾裝置安全,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公司 高邊坡安全作業管理規定 結合本專案施工的實際情況,特制定適合本專案的安全技術措施。一 高邊坡開挖完全技術措施 1 開挖應該自上而下進行施工,先清除滑坡體,後開挖的程式施工,嚴禁使用掏根挖掘,嚴禁將坡面挖成反坡。2 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