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獲取賠償應如何定性

2021-08-01 16:41:09 字數 2595 閱讀 7768

[案情]

計程車司機白某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有關「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還應當遵守「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的規定。每當自己駕車直行至這類交叉路口附近時,伺機故意刮蹭前方正在轉彎的其他機動車輛,製造對方司機違章的交通事故,並迅速報警。交警部門最終均依據上述條款做出白某對事故無責任,對方司機負全責的責任認定結論。

然後,經雙方和解,對方司機賠償白某相應的經濟損失。在近兩個月的時間內,白某如是這般連續製造相同的交通事故十餘起,獲賠償金額總計五千餘元。

[分歧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白某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其行為性質屬於危害公共安全,應當認定白某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種意見認為:白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使對方司機不明真相確信自己已違章自願賠償和解。白某的行為具有明顯的欺騙性,應當認定為詐騙罪。

第三種意見認為:白某製造交通事故的行為在主觀方面系故意為之,其目的是以合法的形式非法占有他人的財物。在客觀方面白某獲得賠償是以對方司機負全責為前提要挾的,從性質上講屬於威脅和脅迫的範疇。

因此,白某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

[評析]

筆者同意第一種意見,白某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如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與放火、決水、**、投毒等危險性相當的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所謂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受害物件的不特定性是本罪犯罪客體的突出表現。

就本案而言,白某製造交通事故的目的是以合法的形式非法占有他人財產,從這一點上看,其行為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財產權利。但是,白某侵犯他人財產權利的手段採取的卻是製造交通事故,從法律性質上說無論是交通事故,或者交通肇事罪其侵犯的客體都是公共安全。因此,本案白某的行為侵犯的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同時又危害了公共安全。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與放火、決水、**、投毒等危險性相當的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本案白某的行為顯然不屬於放火、決水、**、投毒等這四類刑法明確列舉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方法。但是,交通肇事罪是法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白某故意刮蹭轉彎車輛製造交通事故,僅就事故的程度而論雖然尚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但性質仍然是交通肇事。加之,本罪是危險犯,並不需要有實際發生的危害結果才能定罪。白某的行為雖然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但是其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性是足以存在的,且其危險性與放火、決水、**、投毒的危險性是相當的,交通事故一旦失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因此白某的行為屬於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三、本罪主觀方面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從本案的情節看,白某製造交通事故是直接故意,但其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後果採取了放任的態度,屬於間接故意。

因此,白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觀方面是間接故意。

四、白某的行為屬於牽連犯。所謂牽連犯是指以實施某一犯罪為目的,其方法或結果行為又觸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態。白某為了實現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目的,實施了製造交通事故這一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其方法行為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徵,其目的行為又符合敲詐勒索罪的特徵,因此白某的行為屬於刑法理論中的牽連犯。

這也正是白某的行為侵犯的是複雜客體的根源所在。

綜上所述,對白某行為的定性,應當根據牽連犯「擇一重罪處罰」的原則,並結合本案的具體情節,認定白某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3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3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罪、決水罪、**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決水、**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3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罪、決水罪、**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決水、**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3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6、《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

甲方 賠償義務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系遼a xx車輛駕駛員 乙方 賠償義務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系遼a xx登記車主 丙方 賠償權利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系受害人 包括配偶 父母 子女 2010年x月x日,甲方 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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