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 GB5條文說明

2021-07-30 06:16:57 字數 4520 閱讀 524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

gb50007-2011

條文說明

修訂說明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11),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3年07月16日以第1096號公告批准發布。

本標準是在《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02)的基礎上修訂而成,上一版的主編單位是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參編單位是北京市勘察設計研究院、建設部綜合勘察設計研究院、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建設部建築設計院、上海建築設計研究院、廣西建築綜合設計研究院、雲南省設計院、遼寧省建築設計研究院、中南建築設計院、湖北省建築科學研究院、福建省建築科學研究院、陝西省建築科學研究院、甘肅省建築科學研究院、廣州市建築科學研究院、四川省建築科學研究院、黑龍江省寒地建築科學研究院、天津大學、同濟大學、浙江大學、重慶建築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廣東省基礎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員是黃熙齡、滕延京、王鐵巨集、王公山、王惠昌、白曉紅、汪國烈、吳學敏、楊敏、周光孔、周**、林立巖、羅宇生、陳如桂、鍾亮、顧曉魯、顧寶和、侯光瑜、袁炳麟、袁內鎮、、、龔一鳴、裴捷、潘凱雲、潘秋元。本次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

1. 增加地基基礎設計等級中基坑工程的相關內容;

2. 地基基礎設計使用年限不應小於建築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

3. 增加泥炭、泥炭質土的工程定義;

4. 增加回彈再壓縮變形計算方法;

5. 增加建築物抗浮穩定計算方法;

6. 增加當地基中下臥岩面為單向傾斜,岩面坡度大於10%,基底下的土層厚度大於1.5m的土岩組合地基設計原則;

7. 增加岩石地基設計內容;

8. 增加岩溶地區場地根據岩溶發育程度進行地基基礎設計的原則;

9. 增加復合地基變形計算方法;

10. 增加擴充套件基礎最小配筋率不應小於0.15%的設計要求;

11. 增加當擴充套件基礎底面短邊尺寸小於或等於柱寬加2倍基礎有效高度的斜截面受剪承載力計算要求;

12. 對樁基沉降計算方法,經統計分析,調整了沉降經驗係數;

13. 增加對高地下水位地區,當場地水文地質條件複雜,基坑周邊環境保護要求高,設計等級為甲級的基坑工程,應進行地下水控制專項設計的要求;

14. 增加對地基處理工程的工程檢驗要求;

15. 增加單樁水平載荷試驗要點,單樁豎向抗拔載荷試驗要點。

本標準修訂過程中,編制組共召開全體會議4次,專題研討會14次,總結了我國建築地基基礎領域的實踐經驗,同時參考了國外先進技術法規、技術標準,通過調研、徵求意見及工程試算,對增加和修訂內容的反覆討論、分析、論證,取得了重要技術引數。

為便於廣大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單位有關人員在使用本標準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修訂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標準的條文說明,對條文規定的目的、依據以及執行中需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還著重對強制性條文的強制性理由做了解釋。但是,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標準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標準規定的參考。

目次 1 總則139

2 術語和符號140

3 基本規定141

4 地基岩土的分類及工程特性指標143

5 地基計算147

6 山區地基163

7 軟弱地基170

8 基礎175

9 基坑工程201

10 檢測與監測217

1 總則

1.0.1 現行國家標準《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gb50153對結構設計應滿足的功能要求作了如下規定:

一、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時可能出現的各種作用;

二、保持良好的使用效能;

三、具有足夠的耐久性能;

四、當發生火災時,在規定的時間內可保持足夠的承載力;

五、當發生**、撞擊、人為錯誤等偶然事件時,結構能保持必需的整體穩固性,不出現與起因不相稱的破壞後果,防止出現結構的連續倒塌。按此規定根據地基工作狀態,地基設計時應當考慮:

1 在長期荷載作用下,地基變形不致造成承重結構的損壞;

2 在最不利荷載作用下,地基不出現失穩現象;

3 具有足夠的耐久性能。

因此,地基基礎設計應注意區分上述三種功能要求。在滿足第一功能要求時,地基承載力的選取以不使地基中出現長期塑性變形為原則,同時還要考慮在此條件下各類建築可能出現的變形特徵及變形量。由於地基土的變形具有長期的時間效應,與鋼、砼、磚石等材料相比,它屬於大變形材料。

從已有的大量地基事故分析,絕大多數事故皆由地基變形過大或不均勻所造成。故在規範中明確規定了按變形設計的原則、方法;對於一部分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丙級的建築物當按地基承載力設計基礎面積及埋深後,其變形亦同時可滿足要求時才不進行變形計算。

地基基礎的設計使用年限應滿足上部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要求。大量工程實踐證明,地基在長期荷載作用下承載力有所提高,基礎材料應根據其工作環境滿足耐久性設計要求。

1.0.2 本規範主要針對工業與民用建築(包括構築物)的地基基礎設計提出設計原則和計算方法。

對於濕陷性黃土地基、膨脹土地基、多年凍土地基等,由於這些土類的物理力學性質比較特殊,選用土的承載力、基礎埋深、地基處理等應按國家現行《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築規範》gb50025、《膨脹土地區建築技術規範》gbj112、《凍土地區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jgj118的規定進行設計。對於振動荷載作用下的地基設計,由於土的動力效能與靜力效能差異較大,應按國家現行《動力機器基礎設計規範》gb50040的規定進行設計。但基礎設計,仍然可以採用本規範的規定進行設計。

1.0.3 由於地基土的性質複雜。在同一地基內土的力學指標離散性一般較大,加上暗塘、古河道、山前洪積、溶岩等許多不良地質條件,必需強調因地制宜原則。本規範對總的設計原則、計算均作出了通用規定,也給出了許多引數。

各地區可根據土的特性、地質情況作具體補充。此外,設計人員必須根據具體工程的地質條件、結構型別以及地基在長期荷載作用下的工作形狀,採用優化設計方法,以提高設計質量。

1.0.4 地基基礎設計中,作用在基礎上的各類荷載及其組合方法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執行。在地下水位以下時應扣去水的浮力。否則,將使計算結果偏差很大而造成重大失誤。

在計算土壓力、滑坡推力、穩定性時尤應注意。

本規範只給出各類基礎基底反力、力矩、擋牆所受的土壓力等。至於基礎斷面大小及配筋量尚應滿足抗彎、沖切、剪下、抗壓等要求,設計時應根據所選基礎材料按照有關規範規定執行。

2 術語和符號

2.1.3 由於土為大變形材料,當荷載增加時,隨著地基變形的相應增長,地基承載力也在逐漸加大,很難界定出乙個真正的「極限值」;另一方面,建築物的使用有乙個功能要求,常常是地基承載力還有潛力可挖,而變形已達到或超過按正常使用的限值。因之,地基設計是採用正常使用極限狀態這一原則,所選定的地基承載力是在地基土的壓力變形曲線線性變形段內相應於不超過比例界限點的地基壓力值,即允許承載力。

根據國外有關文獻,相應於我國規範中「標準值」的含義可以有特徵值、公稱值、名義值、標定值四種,在國際標準《結構可靠性總原則》iso2394中相應的術語直譯為「特徵值」(characteristic value),該值的確定可以是統計得出,也可以是傳統經驗值或某一物理限定的值。

本次修訂採用「特徵值」一詞,用以表示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計算時採用的地基承載力和單樁承載力的設計使用值,其涵義即為在發揮正常使用功能時所允許採用的抗力設計值,以避免過去一律提「標準值」時所帶來的混淆。

3 基本規定

3.0.1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等級是按照地基基礎設計的複雜性和技術難度確定的,劃分時考慮了建築物的性質、規模、高度和體型;對地基變形的要求;場地和地基條件的複雜程度;以及由於地基問題對建築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可能造成影響的嚴重程度等因素。

地基基礎設計等級採用**劃分,如表3.0.1。現對該錶作如下重點說明:

在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的建築物中,30層以上的高層建築,不論其體型複雜與否均列入甲級,這是考慮到其高度和重量對地基承載力和變形均有較高要求,採用天然地基往往不能滿足設計需要,而須考慮樁基或進行地基處理;體型複雜、層數相差超過10層的高低層聯成一體的建築物是指在平面上和立面上高度變化較大、體型變化複雜,且建於同一整體基礎上的高層賓館、辦公樓、商業建築等建築物。由於上部荷載大小相差懸殊、結構剛度和構造變化複雜,很易出現地基不均勻變形,為使地基變形不超過建築物的允許值,地基基礎設計的複雜程度和技術難度均較大,;大面積的多層地下建築物存在深基坑開挖的降水、支護和對鄰近建築物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等問題,增加了地基基礎設計的複雜性,有些地面以上沒有荷載或荷載很小的大面積多層地下建築物,如地下停車場、商場、運動場等還存在抗地下水浮力的設計問題;複雜地質條件下的坡上建築物是指坡體岩土的種類、性質、產狀和地下水條件變化複雜等對坡體穩定性不利的情況,此時應作坡體穩定性分析,必要時應採取整治措施;對原有工程有較大影響的新建建築物是指在原有建築物旁和在地鐵、地下隧道、重要地下管道上或旁邊新建的建築物,當新建建築物對原有工程影響較大時,為保證原有工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增加了地基基礎設計的複雜性和難度;場地和地基條件複雜的建築物是指不良地質現象強烈發育的場地,如泥石流、崩塌、滑坡、岩溶土洞塌陷等,或地質環境惡劣的場地,如地下採空區、地面沉降區、地裂縫地區等,複雜地基是指地基岩土種類和性質變化很大、有古河道或暗浜分布、地基為特殊性岩土,如膨脹土、溼陷性土等、以及地下水對工程影響很大需特殊處理等情況,上述情況均增加了地基基礎設計的複雜程度和技術難度。對在複雜地質條件和軟土地區開挖較深的基坑工程,由於基坑支護、開挖和地下水控制等技術複雜、難度較大;挖深大於15m的基坑以及基坑周邊環境條件複雜、環境保護要求高時對基坑支檔結構的位移控制嚴格,也列入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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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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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抗震規範即將於下個月 12月 實施,但是8月份印刷出來的新一版存在若個錯誤,現列出如下 1.前言,第1行第3個字,正確的說法應該為 本規範系依據 缺少個 系 字。2.第28頁,倒數第8行,正確的說法應該為 之1款規定的建築及砌體房屋 3.第38頁,倒數第9行,5.2.3 6公式 耦聯係數的正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