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年八月二十日頒布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修訂
二oo八年三月第二次修訂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嚴肅教學紀律,規範教學管理,及時防範和處理教學工作中出現的擾亂教學秩序、影響教學質量的行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教學責任事故是指教職工在教學活動或教學管理、教學服務工作過程中,因個人主觀原因實施違反教學規程、教學管理工作規程或崗位職責、教學保障或安全規則等規定的行為,擾亂教學秩序、產生不良影響或造成不良後果的事件。
第三條教學責任事故按責任主體分為a、b兩類。
a類責任主體為任課教師。
b類責任主體一般為教學管理與服務人員,主要指教務處、各學院和教學部以及後勤保障等部門的相關管理與服務人員。
第四條教學責任事故按其造成影響或後果的嚴重程度分為**,分別為:
ⅲ級事故:為一般教學責任事故,教職工因行為過錯對教學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ⅱ級事故:為嚴重教學責任事故,教職工因行為過錯導致擾亂教學秩序、影響教學質量的不良後果。
ⅰ級事故:為重大教學責任事故,教職工因行為過錯導致嚴重擾亂教學秩序、影響教學質量的後果。
第五條發生教學責任事故後,學生或教職員工要及時向所屬部門或教務處報告,接報部門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影響,避免事態發展,同時盡快了解事故詳情,如實填寫《中國政法大學教學責任事故認定處理表》。
第六條確認發生教學責任事故後,教務處會同責任人所屬部門在對事故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後,對事故等級作出認定,並提出處理意見。
經調查構成ⅰ級教學責任事故的,應報分管教學副校長核准。
第七條教學責任事故的認定依據《中國政法大學教學責任事故認定標準》進行。
本辦法中未列舉或難於認定的教學責任事故,由學校成立臨時教學責任事故認定委員會進行認定。臨時教學責任事故認定委員會由分管教學副校長及教務處、人事處、監察處、教學管理部門代表和教師代表組成。
第八條人事處根據《中國政法大學教職工行政紀律處分辦法》和教務處認定的事故型別,作出如下行政處分:
ⅲ級事故給予警告處分;
ⅱ級事故給予記過處分;
ⅰ級事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降級或撤(停)職直至開除處分。
第九條對於情節輕微,並在事故發生後積極採取措施改正錯誤,或挽回影響、避免損失的,可以免予處分。
對於一年內再次發生教學責任事故的,加重或從重處分。
第一十條受處分人如對處分不服,可根據《中國政法大學教職工行政紀律處分辦法》,在接到處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教職工行政獎懲委員會提出書面復議申請。
復議申請書應載明申請復議的事實、理由和請求事項。
第一十一條教學責任事故的處分期間依據《中國政法大學教職工行政紀律處分辦法》執行。
處分期滿後,受處分人可依據《中國政法大學教職工行政紀律處分辦法》,在處分期滿後15日內向所屬部門提出解除處分申請。教務處根據其在處分生效期間表現,向人事處提出是否解除處分的建議。
第一十二條教學責任事故處分決定及《中國政法大學教學責任事故認定處理表》均存入個人檔案。
第一十三條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一十四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教學責任事故認定標準(a類)
教學責任事故認定標準(b類)
中國政法大學自薦信
尊敬的中國政法大學自主招生領導 您好!我是 一名來自 的應屆畢業生,今年18歲。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審閱我的自薦材料,我十分希望能通過貴校的自主招生來實現在中國政法大學繼續學習深造的願望。我的家庭環境比較寬鬆。從小,父母並沒有像其他家長一樣讓我參加各種各樣的補習和輔導班,他們十分尊重我自己的興趣。於...
中國政法大學精美求職簡歷
自薦信尊敬的領導 您好,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審閱我的自薦信,當您翻開這一頁的時候,您已經為我開啟了通往機遇與成功的第一扇大門。我將努力讓您在短時間內了解我。我是 大學20xx屆的應屆畢業生,我所學的專業。經過4年的大學生活,在師友的嚴格教益及個人的不斷努力下,我已經具備了紮實的專業基礎知識,同時為了...
中國政法大學考研經驗談
近日有一些學弟學妹找到我,以求得一些考研的經驗 走在校園的大道上,又見赫赫然的考研輔導資訊,知道新一屆的考研已經在準備著。其實想要說些什麼的心事也醞釀很久了,可我是乙個習慣沉默的人,現在終於是按耐不住,也許該放鬆一下,泡上一壺茶好好聊一聊,在過去的一年考研裡,我們淡定的生活。首先,我應該自豪,我們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