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021-07-01 07:39:50 字數 4713 閱讀 6197

一、目的: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公司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適用範圍:公司全體人員。

三、權責:安全生產領導組為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機構,人事行政部主責。

四、內容:1、總則;2、組織機構;3、規程、規定;4、消防安全;5、檢查、監督、責任; 6、事故處理;7、工傷界定;8、培訓教育;9、附則。

五、支援檔案: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3、《粵東公司生產作業指導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及公司的財產安全,減少損失,保證生產正常有序的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凡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     的方針,按照本制度中之規定進行安全生產與工作,任何人不得違章操作、指揮。違章行為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責任人承擔。

第三條:凡與安全(生產、工作、運輸)有關的責任、事故處理等,均按本制度辦理並執行。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為安全生產最高管理部門,人事行政部主責。領導組負責制定安全生產的規劃、制度,並組織培訓、檢查、監督。

對消除事故隱患、糾改違章,杜絕事故的發生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傷鑑定負責。

第五條:安全生產領導組設組長一名,副組長一名,安全員若干名。安全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領導組直接任命。

組長、副組長主持領導組日常工作事務,各安全員除參加領導組的例行工外,     同時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領導職責。

第六條:各車間、班組建立以兼職安全員為主的安全管理網路,負責各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的檢查監督工作,安全員所負責的安全工作直接向領導組負責。

第三章:規程、規定

第七條:公司電工對公司所有的電氣裝置安全執行負責,電工應定期對全公司用電電器、裝置、線路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更換老化線路、破損電器、裸露線路、開關、插座,定期巡視檢查電器裝置的執行狀況,發現異常及時修理,不允許裝置帶病執行。杜絕私拉、亂接臨時電源和臨時用電器,一經發現,應立即拆除。

第八條:因工作需要須搭接臨時電源或臨時電器,應做明顯的標識,並做重點巡視檢查,監護使用。一經使用完畢,立即拆除。

第九條:新增加電氣裝置,應嚴格按照《電氣裝置安裝規程》進行,科學計算線路載流能力,負荷開關載荷分斷能力。不允許線路或開關長期處於超負荷狀態下執行。

以免危及整體線路的正常執行,避免出現電氣災害事故。

第十條:新建廠房等基礎設施,要有整體電氣設計方案,並經會審批准後方能實施。

第十一條:公司所有電氣裝置、線路的維修、維護均須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電氣裝置維修操作規程》等國家標準規程、規定進行。

第十二條:使用車床工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女工頭髮應戴進帽中。禁止女工穿裙子、      男工穿短褲、以及穿拖鞋上崗,開機操作時,嚴禁戴手套。

第十三條:車刀必須裝夾牢固,卡盤必須有保險裝置。

第十四條:嚴禁用手剎止轉動的卡盤,不允許用手直接清除切屑。

第十五條:車床開動時,不能測量工件,禁止用手觸控工件表面。工件裝夾卡緊後卡盤扳手必須隨手取下。

第十六條:切、削工件時,頭不應跟工件靠得太近,以防切屑濺入眼中,如果車削崩碎狀切屑時,必須戴上防護眼鏡。

第十七條:下班時,應關閉車床電源。

第十八條:車床的操作、保養應按照《車床操作保養規程》執行。

第十九條:使用磨床工作時,應對新裝砂輪在平衡架上調整平衡後方可使用。

第二十條:新砂輪**使用時,必須空轉10分鐘,確定砂輪是否正常,修正其正面及側面,使其平衡。砂輪空轉時,正前方不能站人。

第二十一條:下班時,應關閉磨床電源。

第二十二條:磨床的操作、保養,應按照《磨床操作保養規程》執行。

第二十三條:所有動力裝置的操作、保養、維修、維護,按照相應的《裝置操作維修規程》執行。

第二十四條:光碟生產線的操作保養,應按照《光碟生產線操作保養規程》執行。

第二十五條:機修工在修機時,不允許同時指揮其它人操作在修機台按鈕或開關,以防人、機配合不當造成事故。

第二十六條:各崗位員工不允許赤足上班,嚴禁濕手、穿濕鞋操作電器裝置開關按鈕。

第二十七條:員工在搬運貨物時,應輕拿輕放,不得摔、砸,以免貨物損壞。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搬運貨物時,物體高度不允許超過視線。

第二十九條:裝置長期不用時,應斷開電源,並由裝置保養責任人定期保養,做好裝置防濕、防塵、防鏽措施。

第三十條:任何人不得擅自開啟他人裝置或使用它人專用工具,對由此引發的一切事故後果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一條:叉車必須由專人駕駛,並應取得相應的駕駛資質。嚴禁酒後開車。

第四章:消防安全

第三十二條:粵東公司所從事的生產及原材料保管具有易燃屬性,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本著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領導組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對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制度的建立實施、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的規劃配置負責。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立禁火區,所有生產車間、倉庫、配電室均為禁火區域,禁火區內禁止吸菸。

第三十四條:在禁火區內因工作需要動火的,如:電、氣割、焊等須到人事人事行政部申請《動火許可證》,並做好安全措施方可動火。

第三十五條:消防器材定位配置後,未經領導組同意,嚴禁任何人隨意挪動、移動消防器材或裝置,如有故意被壞或盜竊消防器材或裝置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六條:生產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專人專倉保管。嚴禁任何人私自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公司或宿舍內,如有發現除令其立即搬出外,將按公司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的消防通道,不允許任何部門堆積貨物,以保證緊急消防通道的暢通。

第三十八條: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由公司保安和各班組骨幹擔任,義務消防隊定期舉行消防演練,以提高隊伍的救急能力。

第三十九條:公司所有消防安全工作,應嚴格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章:檢查、監督、責任

第四十條:領導組定期對公司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回顧,布置、檢查未來的安全生產工作計畫,提出方案、對策,確保杜絕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四十一條:領導組應定期對下列問題進行檢查,並形成檢查制度:

1、本制度的執**況;

2、各種事故隱患;

3、火災隱患;

4、消防器材配置、數量、是否過期;

5、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6、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使用情況;

7、車間、班組的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執行,責任制的制定;

8、安全工作有無列入部門工作計畫;

9、有無進行安全知識的培訓;

10、各種隱患的整改情況。

第四十二條:對檢查結果填寫檢查表,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並監督其整改結果。

第四十三條:領導組應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進行有效的監督,並形成監督機制。杜絕僥倖、鬆懈心理,確保事故的零發生。

第四十四條:領導組對消除事故隱患、糾改違章,杜絕事故的發生負領導責任;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直接責任。

第四十五條:對違反本制度而致生產安全、火災等事故發生的責任人為直接責任人,其餘有關人員按責任大小分為第二責任人與間接責任人。

第四十六條:部門主管未對屬下進行安全知識方面的培訓,導致員工在實際操作中未掌握基本的操作規程而發生事故,部門主管應負領導責任。

第四十七條: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瀆職、失職引發的火災事故,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各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制度的制定、執行、檢查、落實、任務的分解應列入工作計畫中去,並負全責。領導組對其工作計畫中的安全生產部份予以考核,考核結果與個人績效掛鉤。

第六章事故處理

第四十九條: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本著「事故處理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過;沒有制定整改措施不放過;當事人得不到處理教育不放過)進行處理,領導組對事故處理負全責。

第五十條:發生安全事故,應首先救治人員,並保護好現場,以待調查。

第五十一條:安全事故處理程式:

事故發生領導組調查取證分析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

制定整改措施拿出處理方案報批

培訓、教育

第七章工傷界定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界定為工傷:

1、工作中發生不可抗力造成的傷害;

2、工作中突發事件造成的傷害;

3、工作中發生自然災害造成的傷害;

4、發生事故時,為減少損失,勇於搶救公司財產而造成的傷害;

5、因公在完全執行公司操作流程和各項規定的前提下,而在工作中產生的意外造成的傷害。

第五十三條:員工因公負傷休假(即工傷),待遇按公司規定執行。

第八章培訓、教育

第五十四條:各部門必須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並例入考核內容。

第五十五條:凡公司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安全教育方能上崗,培訓內容如下: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裝置操作規程

4、勞動過程中不安全因素分析

5、工傷事故及其主要原因

第五十六條:各部門應定期進行安全培訓,並充分利用板報、宣傳欄等進行安全生產宣教,提高員工的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的心理素質和自我保護意識。

第五十七條:員工異動崗位或變換工作環境須進行安全培訓。

第五十八條:公司或車間整體搬遷至新的場地需進行安全培訓。

第五十九條:公司新增加裝置使用前要進行安全培訓。

第六十條: 更改工藝流程或工作方式要進行安全培訓。

第六十一條:發生工傷、裝置、火災等安全事故後要進行安全培訓。

第六十二條:電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接受勞動安全部門專門培訓,並參加考試,年審上崗證。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領導組對颱風、**等自然災害來臨時的指揮、安排、搶險負責。

第六十四條:本制度的修改修訂由安全生產領導組主責,修改條文另文通知。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解釋權屬於安全生產領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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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彙編 x 發布日期 二00x年x月x日 目錄總則 1 第一章安全生產職責 2 第一節基本通則 2 一 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共同應盡的安全生產職責 2二 企業全體員工共同應盡的安全生產職責 3第二節安全生產領導 專職管理及執行機構的安全生產職責 5三 企業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的安全生產職責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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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x 2014年8月 目錄1 前言4 2 安全承諾5 3 安全生產方針 安全目標6 4 安全生產理念7 5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8 6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19 7 安全生產會議制度22 8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26 9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29 10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33 11 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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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安全生產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最基本要求,同時也肩負著重要社會責任。公司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促使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安全生產標準化是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預防事故,保證企業安全發展的基礎性 長期性 前瞻性和戰略性工作。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有關部委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