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論證制度

2021-06-27 02:38:34 字數 1442 閱讀 2718

專項方案專家論證制度

寧夏龍津消防工程****

建築工程(消防)專家論證制度

第一條為規範我區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專家論證工作,確保專家論證的公正性和科學性,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消防條例》和公安部《建築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我區區域內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中組織的專家論證工作。

第三條建設單位遇到下列涉及消防設計的問題,可以申請專家論證:

(一)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尚未規定或標準之間相互衝突的消防設計內容;

(二)由於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施工方法,在實際應用中可能帶來的有關消防安全新問題;

(三)由於特殊使用功能的需要,消防設計難以執行現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對建築防火分割槽、安全疏散、防煙排煙、滅火系統等的規定;

(四)性質極其重要,安全目標超出一般要求,一旦發生火災危害大、影響大的工程專案;

(五)其他需要專家論證的消防設計問題。

第四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不得以提請專家論證為由任意突破國家消防技術標準,且專家論證不適用於國家現行消防技術標準明令禁止的設計內容。

第五條擬提請消防設計專家論證的工程,由建設單位按屬地原則向所在地公安消防支隊提出書面申請,支隊受理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初步意見並報總隊請示,總隊應當在收到請示7個工作日內通知支隊是否組織專家論證,支隊在收到總隊意見3個工作日內告知建設單位結果。對經批准同意組織召開專家論證且申報資料齊全的工程,總隊受理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會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召開消防設計專家論證審查會。

第六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專家論證並經總隊批准同意的,應當向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支隊和總隊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一)申請論證報告及建築工程專案概況;

(二)需要論證的技術問題及理由;

(三)消防設計說明及圖紙;

(四)其他相關資料。

申請專家論證的消防設計問題屬本規定第三條第(二)項的還應當分別提交擬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施工方法的技術說明、國家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等技術檔案和應用情況;屬本規定第三條第(三)項、第(四)項的還應當先進行消防安全效能化設計或評估。採用國外消防技術標準的應當提交該標準的中外文對照文字。

第七條對國家級重點建築工程專案等消防設計問題,總隊認為需要由公安部消防局組織消防設計專家論證的,由總隊報請公安部消防局組織。

第八條參加論證的專家應當從自治區建築工程消防技術專家庫中選取。選取的專家應當是需要進行論證的消防設計問題所涉及相關專業領域的工程技術人員,並成立專家組。

公安消防機構技術人員參加專家論證的人數不應超過專家組成員總數三分之一,且不得擔任專家組組長。

第九條專家組應當本著科學、嚴謹的態度,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論證。專家組對所論證的消防設計不能形成統一意見時,應當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的,方可生效。

第十條專家論證應當形成專家論證意見,其主要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組織單位、參加單位、專家組組成、工程專案概況、論證的消防技術問題、論證的結論、專家組成員及會議代表簽字確認等。

專家論證報告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 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專項施工 方案名稱 工程名稱 監督編號 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論證日期 年月日 攀枝花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監製 說明 本說明中黑體字內容必須嚴格執行。1 根據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建質 2009 87文,對達到該檔案附件一規定的分部...

專家論證意見回覆

1 平面布置圖中吊籃移位時應補充註明1 2 3次的次序。答 已補充完善。2 安全技術交底對使用人員要求應改為持證上崗。答 已修改。3 吊籃上崗培訓交底書應改為吊籃使用安全技術交底書。答 已修改。4 屋面情況 外牆立面情況應交代清楚。答 現屋面還未做保溫防水層,無需做保護措施,外立面無凸出部位。5 方...

專家論證意見內容

高支模模板搭拆方案 1 p11中 5 條中,應註明向底外伸長跨度具體數量 2 p14中 10 條中,應註明地下室頂板支撐與上部支撐立桿對齊,且應自成體系,分開拆除 3 p27中 4 條中,應註明專用司機聯絡號碼 4 p28中 二 條中,作息時間應根據氣溫和當地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相一致 5 p36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