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診負責制度

2021-06-26 13:34:29 字數 1496 閱讀 1944

(一)適用範圍:全院醫護人員。

(二)權責部門:醫教科(質控辦)、護理部。

(三)定義:首診負責制是指第一名接診的科室和醫師(首診醫師)對其接診病人,特別是急、危重病人的檢查、診斷、**、會診、轉診、轉科、轉院等工作負責到底的制度。

(四)作業內容:

1. 衛生院首診負責制

(1)凡來本院就診的病人,屬本院診療範圍的,一律不得拒診,非診療範圍內的病人若病情危重,危及生命,實行「先搶救,後轉診」的制度。

(2)轉診範圍:

1)非我院診療範圍內的病人。

2)病人及家屬或單位要求轉院者。

3)病情確需要住院或留觀。

4)本院診療範圍的病人,但醫院無床位無法入院,病人病情允許轉運時,首診醫師須寫好病歷、進行必要的醫療處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風險告知,患方家屬在病歷及知情書上簽字同意,並落實好接收醫院後方可轉院。

2. 科室首診負責制

(1)初診的科室為首診科室,首診醫師對病人應仔細詢問病史,認真進行體檢,準確完整記錄病情,進行必要的化驗檢查,作出初步診斷,制度並執行診療方案。如收治有困難時,應向醫務科或醫院總值班報告,協調處理,如因本院條件所限確需轉院者,按《轉科轉院流程》執行。

(2)對非本專科疾病病人、複雜疑難病例或診斷難以明確者,首診科室首診醫師應承擔主要診治責任,負責邀請有關科室會診,診斷明確後負責將病人及時轉至有關科室**,診斷不明確者收住主要臨床表現的相關科室;如暫無科室接收,應繼續負責診治工作。若病情需要院外會診或轉院時,按會診和轉科程式處理。

(3)對危重病人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同情心、採取快速、有效的檢查搶救措施,同時做做好各項記錄,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必要時請上級醫師或有關科室會診不得推諉;危重病人如非本專科疾病,首診醫師應首先對病人進行搶救,並立即通知有關科室會診,在會診醫師到來後,介紹病情並共同搶救。如需轉科,應徵得會診醫師同意,在對方未正式接受及轉至對方科室前,首診醫師仍對搶救及轉運過程負有責任,直至病人完全交接。

(4)危重、體弱、殘疾的病人,若需要進一步檢查、轉診、轉科、轉院或入院**,首診科室和首診醫師應按規定進行護送,對此過程出現的問題負一定責任。

(5)患者在門、急診**過程中病情突然變化,首診科室醫師要到場處理,若涉及他科疾病,應在進行必要的緊急處理後,請有關科室會診或轉診,嚴禁相互推諉。

(6)已收住入院的患者,經檢查不屬本專業病種,或主要疾病不屬本專業,需要轉科時,經管醫師應寫好病歷,經有關科室會診同意後方可轉科。

3. 門診(急)首診負責制

(1)門(急)診患者至相關科室就診,首診醫師應詳細詢問病史,完成病歷記錄和體格檢查,精心診治:如經檢查後判斷患者非本科診治範圍,應建議患者到他科就診,並將建議記錄在病歷上。

(2)診療困難或涉及多學科的患者,首診醫師應完成病歷記錄和體格檢查,及時請上級醫師協助,如有需要可建議患者至他科會診,由門(急)診**協助將病人引導到目的科室,目的科室的接診醫師應及時會診,做好病歷記錄,協助首診醫師進行診治。

(3)病情涉及兩個科室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應按照「專病專治」原則根據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如有爭議則由雙方的上級醫師商定,在確定接受科室前,由首診醫師對患者全面負責。

首診負責制度

1 第一次接診的醫師或科室為首診醫師和首診科室,首診醫師對患者的檢查 診斷 搶救 轉院和轉科等工作負責。2 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 必要的輔助檢查和處理,並認真記錄病歷。對診斷明確的患者應積極 或提出處理意見 對診斷尚未明確的患者應在對症 的同時,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或有關科室醫師會診。...

首診負責制度

首診負責是指第一位接診醫師 首診醫師 對所接診病人,特別是對急 危重病人的檢查 診斷 轉科和轉院等工作負責到底。首診負責制 是指凡到我院門診 的患者,首次接診的科室和醫師對患者,的檢查 診斷 負有直接責任的制度。1 診斷明確須住院 的急 危 重病人,必須及時收入院,如因本院條件所限,確需轉院者,按轉...

首診負責制度

一 首診負責是指第一位接診醫師 首診醫師 對所接診病人特別是對急 危重病人的檢查 診斷 轉科和轉院等工作負責到底。二 首診醫師除按要求進行病史 身體檢查 化驗的詳細記錄外,對診斷已明確的病員應積極 或收住院 對診斷尚未明確的病員應邊對症 邊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或邀請有關科室醫師會診,診斷明確後即轉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