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科轉院制度

2021-06-26 01:05:04 字數 888 閱讀 3645

(一)、轉科制度:

1、凡診斷明確不屬本科範圍的病人,經會診後,如同意轉科,應在轉入病區安排好床位後,方可轉科。

2、決定轉科後,轉出科室經管醫師應先通知病人和家屬。

3、轉出科室經管醫師要寫好「轉科記錄」,病區**要停止一切**,結清帳目並與住院處、營養室以及轉人病房聯絡妥當後,由工作人員攜帶全份病歷及有關資料護送病人到轉入科病房。必要時應由住院醫師或**護送,並當面將病人特殊情況進行**。

4、轉人科室住院醫師應在病人轉入後詳細詢問病史、檢查病人,作出診斷和**計畫,並及時寫好「轉入記錄」。

5、如轉科室病人患有兩種以上不同疾病或在原有疾病尚未痊癒,而必須轉入他科**時,轉出科應在病史中對原有疾病的**意見交待清楚。必要時應進行隨訪。

6、傳染病科病員需轉他科時,應在病員傳染期過後,方可轉出。其他科發現病員有傳染病需隔離診治時,應經傳染病科醫師會診確診後轉傳染病科,未明確前可由雙方醫師協商,病人先採取床邊隔離,及相應消毒措施。

(二)、轉院制度:

1、凡本院缺乏某種專業設定或醫療器械裝置不能繼續**的病人,必須經科主任同意方可轉院。

2、決定轉院後,轉出科室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應先與病人和家屬或單位講明轉院原因

3、轉出科室住院醫師要在病史中寫好「轉院記錄」,及「轉院小結」,以便小結隨同病人帶往轉入醫院。

4、轉院病人應先辦妥出院手續,然後才能轉出。

5、危重病人轉院前應先進行急救處理和做好藥物及搶救器材準備,派專人護送。途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者,不應轉院。

6、轉院應嚴格掌握指徵。參加醫保或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轉院由醫務科蓋章備案,其它由各病區和一部式蓋章備案。

7、轉院證明由專科醫師、主治醫師以上醫師開具有效。任何職稱醫師不得將非本科病人轉出院。

8、嚴禁將普通病人介紹到本市其它醫院就診住院。嚴禁將普通病員轉外地**、住院。

轉科轉院制度

駐馬店市中心醫院轉科轉院制度 一 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轉往他科 時,必須先請他科會診 詳見會診制度 經會診同意後方可轉科。二 轉科病人其病歷要求按 河南省病歷書寫規範 執行,應有完整的請會診醫囑和會診記錄。三 轉科前,由主管醫師開具轉科醫囑,寫好轉科記錄,通知對方科室,按聯絡時間轉科。四 轉出科室應派...

轉院 轉科制度

為規範轉院 轉科流程,保障醫療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 轉院制度與流程 1 因限於我院技術水平 裝置條件或特殊疾病,診治困難或不宜在我院繼續 者,由科內討論或科主任批准,並提前與轉入醫院聯絡妥當後方可轉院。2 如患者轉院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應暫留院內處置,或請上級醫院會診,待病情穩定或採取相...

轉院轉科制度

1 因限於技術和裝置條件,對不能在我院診治的病員,以及依據相關規定需要轉院的病人,由科內討論及科主任提出,經醫務部報請院長或主管業務副院長批准後,由醫務部與轉入醫院聯絡後方可轉院。轉院時應有院務人員護送,並將病歷摘要或有關資料隨病員轉去。2 需轉省外 時,應由科主任提出,經院長或業務副院長同意,報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