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華元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修改稿

2021-06-25 17:22:10 字數 5042 閱讀 2455

教師獎懲制度(草案)

二0一一年二月

廣州市花都區華元學校

教師獎懲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和完善學校各項工作管理,提高質量、狠抓落實,促進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發展,經校委會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執行時注重檢查記錄,每月發工資前三天,由學校行政對當月教師的各項考評進行彙總、評估並公布。具體如下:

一、月考核細則

1、師德修養、服從領導。

有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扣3—10元/次。

(1)與人為善,團結協作。不互相扯皮,不拉幫結派,不招搖中傷,不背後議論同事,不無中生有、幫弄是非。

(2)在辦公室不大吵大鬧,流言穢語。

(3)遵紀守法,不參與打架鬥毆或暗算於人的行為。

(4)任何教師都要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不能惡意頂撞領導,有意見要通過正常的渠道提出。

(5)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6)不做任何詆毀學校或教師聲譽的事情。

(7)平時言行要注意教師形象,上班時間,不能穿拖鞋,男教師不能穿背心、女教師不能穿超短裙、吊帶裝。

(8)不能與家長爭吵或謾罵家長,不得向家長或學生索、拿、卡、要,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學生或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向學生轉賣學習用品。

(9)愛崗敬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消極怠工,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2、會議。

遲到扣2元/次,請假扣5元/次,曠會(遲到超過15分鐘按曠會處理)扣10元/次。開會時必須關掉(調震)所有通訊工具,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否則每次扣3元。每週例會,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請假,否則做曠會處理。

乙個學期累計遲到3次或請假3次者,累計曠會2次者,視為工作態度不端正,期末將不再續聘。

3、公升旗。

穿正裝、帶工作證,缺會每次扣2元。

4、請假。

(1)請假必須書面請假,經校長批准後報教導主任登記,並調好課,跟車老師報安全主任登記,假期結束要到校長室消假。

(2)請事假不能享受當月全勤獎,並每天扣除50元。事假期限不得超過3天。

(3)請病假須提供正規醫院證明,急病先**,後憑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病假不扣全勤獎,代課費或代班主任費從本人工資裡扣除。

(4)喪假不得超過五天,按代課帶班工資扣除。

(5)婚假一般安排在「五一」、國慶和寒暑假舉行。

(6)產假需辦理請假手續,假期內不享受工資待遇,回校校齡工資延續計算。

(7)曠工每天扣200元,乙個學期累計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5、備課。

(1)抽查教案(每月至少1次),缺教案者15元/節。

(2)檢查教案(隔週檢查1次,每月檢查2次),被評為「差」者扣15元/次,缺教案者扣15元/節。

6、上課。

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元/次,曠課(遲到10分鐘以上按曠課處理)一節扣15元。坐著上課(考試除外)、在上課時吸菸,扣3元/次,班會課必須按學校要求上課,否則每次扣5元,調課須經教導主任同意,私自調課做曠課論處,雙方各扣15元/次。

7、作業批改。

作業檢查隔週一次,每月兩次,在檢查中被評為「差」的每次扣10元,批改不規範的,錯改的,每次扣5元。

8、早讀早輔導。

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元/節,曠課(10分鐘以上按曠課處理)扣10元/節。

9、體育。

(1)課間操

a、課間操鈴響後,班主任在本班教室門口的走廊上組織學生排好隊,依次進場,學生進退場要按**節奏,列隊整齊,無人講小話;做操時,班主任站在本班的前面清查人數和督促學生做好廣播操,否則扣2元/次。

b、體育教師負責檢查整頓各班學生佇列,否則扣2元/次,不到位者扣5元/次。

c、不做課間操的班級(學前班)不准出教室,一律在教室裡坐好,直到做完操為止,否則扣2元/次。

(2)眼保健操

鈴聲響後,由任課老師組織學生做眼保健操。全體學生要按廣播的**節奏做操,要嚴肅認真,動作一致。否則扣任課老師2元/次。

(3)體育課

體育教師上、下課必須整隊報數考勤,不得放任自流,否則每次扣5元。下雨天上室內課必須嚴密組織,不准私自離開課堂,否則每次扣5元。

10、上班。教師上班按時簽到,一律不准代簽、補簽,否則每人次扣5元。上班期間,不能回宿舍,不能外出,不能提前就餐,否則扣5元每次。

11、辦公。

(1)教師統一在辦公室辦公,時間是正常上課期間,如有事外出必須經值日行政或校長批准,否則扣5元/次。

(2)辦公時間要認真、嚴謹、務實,不准說笑話。不得在辦公室睡覺,否則扣5元/次。

(3)辦公室桌面要整潔,學生作業本要擺放整齊有序,不能擺放其它與教學無關的雜物,否則,每次扣5元。

(4)辦公**任何人不得打私人**,不能閒聊,否則發現一次扣5元。

(5)教師的辦公桌不能亂放,要做到人離開辦公桌,辦公椅就放進辦公桌下面。

12、就餐。

(1)乘坐校車的學生一律在學校開中餐。班主任按時派學生到食堂領取飯菜到教室開餐,組織學生在教室排隊打飯,指揮學生分飯分菜,飯菜不夠,班主任安排學生去食堂補打,剩菜剩飯一律倒進飯桶,就餐後送回食堂不能把飯盆、飯勺等留在班上,必須如數放回飯筐內,送回食堂,否則扣5元/次。

(2)班主任要在本班教室就中餐,否則扣2元/次。

(3)教師一律不能用學校餐具。

(4)學校餐具不能帶出學校,如有親戚朋友要在學校就餐,必須先向總務主任申請,時間不能超過2天。

13、水電。

(1)辦公室、教室要人離關燈,關風扇,否則扣2元/次。

(2)午休時,教室、辦公室不准開燈,否則扣2元/次。

(3) 要教育學生用過水龍頭後及時關好。

(4)不損水電公物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5)放學後要及時關好教室、辦公室的門窗。

(6)學校公物沒有經總務處批准,任何人不能帶出學校。

14、放學未按學校要求做的班級,扣班主任5元/次。

(1)交**鈴響後,班主任要及時進班,安排好班上事務。

(2)第一次放學鈴響後,坐第一趟車的學生在教室門口排好隊,依次下樓排隊上車,其餘學生一律不能走出教室。

(3)第二次放學鈴響後,方可打掃教室衛生,坐第二趟車的學生及走讀的學生以班為單位,統一排隊放學,校內不准任何人騎車。各班要選出排隊的路隊長,具體負責各班的整隊工作。

(4)因老師拖堂,影響學生正常放學,導致學生未坐上校車的,扣該教師5元/次,並由該教師負責送學生回家。

15、值日教師必須嚴格按學校規定執行,否則每違反規定一次扣2—10元。

16、工作時間內玩牌賭博,每次扣50元,校委會成員參賭每次扣200元,提供場所和賭具每次扣50元,圍觀者每次扣20元。

17、在工作上無理取鬧不聽勸告者每次扣20元;酗酒**不聽勸阻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20元;同事(或夫妻)之間爭吵影響工作者雙方每次扣20元。

18、學校及各部門(含教研組、少先隊)安排要參加的各項活動(勞動),每請假一次扣5元,每缺席一次扣10元。

19、學校及各部門安排的各項任務遲完成者扣5元,未完成者扣10元。

20、上級來校檢查工作因個人問題被通報批評的,扣完該同志本月的全部浮動獎金。

21、跟車。

有違反下列其中一項者,每次扣2—5元。

(1)早晚接送學生時,需攜帶登記表,做好學生坐車記錄。

(2)下午送學生時,要排隊點名上車,逢下雨天,先上車再點名,有未坐到車的,要立即與主管領導聯絡落實,方可號令司機開車。

(3)跟車教師在校車上發現學生打架應及時處理,並向有關領導匯報。

(4)跟車教師在校車上不得體罰或變向體罰學生。

(5)校車未停穩,不得開門讓學生上下車,不允許學生自己私自更改上落點。

(6)學生下車後,若需橫穿馬路回家的,跟車教師必須親自護送學生過馬路。

(7)在接送途中,出現車壞、查車、車禍等突發事件,要及時通知學校領導。

(8)每到一接送點,跟車教師需先下車,核對人數低年級學生上落車要上拉下扶。

(9)校車到上落點時,學生不在,若因校車提前,要給予適當時間等待。

(10)教師因**事請假,經學校批准後由請假本人通知學校安全主任。

(11)跟車教師必須負責本趟校車的家訪線路的安排,並做好如實登記。

22、班主任。

班主任是班級的直接責任人。故班級中出現下列情況者,每次扣2—10元。

(1)本班學生之間打架鬥毆。(任科教師上課時,則由該教師負責)

(2)學生在校內出現意外傷害事故。

(3)學生穿拖鞋、未穿校服、未戴學生證每週總數超過20人次。

(4)男生長髮、染髮,女生染髮的。

(5)因班主任工作失誤,學生未坐上校車。

(6)學生不參加學校安排的比賽等集體訓練活動,每週超過3人次。

(7)未及時做好會議記錄或沒有每週班會內容記錄。

(8)公升旗、早操、集會等活動,班主任無故不到場維護秩序。

(9)學校布置的各種收費,未及時上交,私自挪用者。

(10)班級中校產損壞較嚴重,未落實責任者。

(11)未按時上交或不交學校各處室的各種材料者。

(12)每週找差生談話至少三次,沒有原始記載者。

(13)未及時上交家訪表或弄虛作假者。

23、教師如有親戚朋友要在學校留宿,必須向總務處申請,時間不能超過3天,否則每次扣20元。

24、非教學工作。

(1)學校安排的各項任務,遲完成者每次扣10元,未完成者每次扣20元。

(2)非上課時間,學校組織教師的各種活動,每缺工半天扣15元,曠工半天扣30元。

以上各項工作按4周月考核一次,確因公事、業務函授學習、本人住院或婚、喪假例外。

二、獎勵

此大項只計加分,凡減分的以第一大項為準扣款,加分補助多少,經學校行政研究決定。

1、主動完成任務,起模範帶頭作用,樹立先進形象的,每次加1—3分。

2、學校各部門安排的活動給主持人加5分,參加者加班2分,各項活動必須有資料記錄及總結,無特殊情況必須在兩天內交教導處,否則不加分。

3、備課

教案隔週(含抽查)檢查一次,根據檢查結果,將其分為優、良、一般、較差、無教案(交老教案視為無教案)五類,被評為優秀、良好分別加5、3分。

4、作業批改

作業批改隔週檢查一次,根據檢查結果,評出優、良、一般、較差、不批五類,被評為優秀、良好分別加5、3分。

5、其他表現優秀加分。

三、特殊專案

此大項設為專項,期末按要求給予補貼。

1、教師個人參加各種與教育教學有關的活動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其他活動,如獲獎勵,學校按下列標準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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