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機管理制度

2021-06-24 21:18:22 字數 4644 閱讀 7753

一、總則

1.為保障我公司綜採、綜掘安全生產和綜機裝置正常維護、不斷降低綜機配件消耗、提高綜採、綜掘生產的經濟效益,切實規範並加強綜機配件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綜機配件管理的原則

(1)認真執行並落實上級的有關綜機配件管理的檔案、指示、指令的原則;

(2)必須堅持滿足生產需要,堅持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少投入多產出,堅持質量與效益並重的原則。

二、計畫管理

1.各使用單位在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綜機配件的需用計畫報綜機辦公室,計畫要結合本區隊所在採場條件和裝置配套情況及裝置狀況進行編制。

2.綜機配件的承修單位,接到綜機辦公室下達的裝置修理委託後,將裝置進行拆檢,由綜機辦進行鑑定後,承修單位根據修理費定額,做出配件計畫,報綜機辦公室。

3.綜機辦公室配件組要根據公司生產、接續計畫、裝置大修計畫,綜採、綜掘工作面裝置配套情況,庫存結構、生產實際需用結合各單位提報的配件計畫,並結合修舊利廢情況編制本公司綜機配件計畫報領導審批。

三、儲備管理

綜機配件保管員按入庫通知單清點綜機配件的品名、規格、數量正確後,按《庫存物資保管、保養制度》進行貯存管理。每月結帳後,倉庫保管員要對庫存配件進行盤點,並將盤點明細表報綜機辦公室。

四、**發放管理

1.綜機配件的領用實行限額管理,各使用單位須執需用計畫、領料單經綜機辦公室審批後到倉庫領取,如遇生產急需時,須執綜機辦公室值班人員開具的《綜機配件應急發放單》到倉庫領取,第二天必須補辦領料手續。

2.倉庫保管員必須按領料單進行發放,否則由此造成帳、卡、物不符並影響生產的需用時,將追究發料保管員的責任。

3.領料單的領用單位、領用時間、名稱、規格型號、數量、使用地點必須填寫齊全。

五、使用消耗管理

1.各使用單位要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辦法,對井上井下小倉庫配件必須建帳、建卡、分類集中碼放,明碼標識,專人管理,做到帳、卡、物三統一,並要作好綜機配件的收、支記錄。地面裝車的配件數量和井下現場卸車的配件數量應相符,若有誤差要落實到責任人並追究其原因進行處罰。

2.為保證綜採、綜掘安全生產和綜機裝置完好運轉,各使用單位不能片面追求節用綜機配件,如由此造成不安全因素和綜機裝置達不到完好標準,將追究單位負責人和包機責任人的責任。

3.各單位要加強綜機配件的使用管理,要做到區隊有目標,班組有指標,人人有責任,真正把綜機配件承包指標落實到人。對關鍵件、緊缺件,生產現場要限量存放並做好保管保養工作。

同時加強對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要合理使用綜機配件,對使用過程中無故損壞綜機配件的,要嚴肅處理。

4.生產工作面要保證使用裝置要保持完好率,包機落實到人,裝置出現缺件和零部件損壞時,要及時增補、修理和更換。由於缺件和修理不及時造成裝置損壞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及包機人的責任,並根據情節給予經濟處罰。

5.綜機配件管理人員要深入現場,了解綜機配件的需求情況,聽取使用單位對配件**、質量和使用中所提出的問題,要盡快給予答覆並及時解決問題,如發現質量問題要及時協調供需關係,滿足生產所需綜機配件的**。

6.綜機配件管理人員要不定期到綜採、綜掘工作面進行檢查,主要檢查現場綜機配件的儲存保管情況,如發現有不合理閒置綜機配件及時通知區隊**公升井並辦理退庫,發現有維修更換下的廢舊件及時通知區隊進行**。

7.綜採、綜掘工作面開採掘結束後,由綜機辦公室和使用單位辦理剩餘配件交接,雙方在交接單上簽字認可。

六、修舊利廢管理

1.堅持交舊領新制度,凡在生產過程中更換下的有修復再用價值的綜機配件一律進行**,綜機配件交舊領新明細表見表3。

2.各單位要積極組織,節約挖潛綜機配件可利用資源,搞好修舊利廢。

3.對綜機零配件的修理、利用範圍做如下規定:(1)綜機配件(2)皮帶機中間部份的h架、邊梁、託輥、皮帶(3)各種綜機用電纜(4)綜機裝置的大部件修理(5)各種綜機專用小型電器。

4.承修單位修復的綜機配件,經綜機辦公室驗收合格後由承修單位代保管。生產需用時,有修復件的,計畫員要優先審批發放。

5.修復件投入使用後承修單位負責保修20天,期間出現質量問題應無償修理或更換。

七、綜機配件管理獎懲

1.各相關區隊配件管理員必須在每月25日前把次月的綜機配件需用計畫由工區負責人簽字後報綜機辦配件組,如不按期申報,每遲一天罰責任人50元,依次累加。

2.各區隊配件管理員在編制需用計畫時,要根據本單位的生產實際,做到科學合理,準確率不得低於80%,準確率在70%~80%之間,罰區隊100元,低於70%罰區隊300元。

3.在物料發放過程中,由於領料人不按程式辦事,由此造成帳、卡、物不符時,將對領料人予以50元/次的罰款。

4.在配件的使用過程中,損壞配件的,要嚴肅進行分析並根據情節給予經濟處罰,根據損壞程度對責任人給予綜機配件原值1%~10%的罰款。

5.綜機配件的使用,因亂丟亂放造成浪費的將給予單位經濟處罰50~500元,如用新膠管**吊掛電纜管路的按原值罰款。

6.由於使用單位盲目計畫造成剩餘配件過多,尤其是本年度內用不上的配件,將對計畫單位負責人、配件管理員進行處罰,規定如下:(1)採煤機、掘進機大部件罰每件1000元;(2)其它配件按原值10%處罰。

7.在綜機配件交舊明細表內所列配件種類除截齒外,**率均要達到100%,每少一件按原值20%處罰;採煤機截齒**率達到80%以上,掘進機截齒**率達到85%以上。

8.截齒、膠管每月底集中送交一次。其它交舊件在更換下三天內送到指定地點,每拖後一天罰責任單位50元。

9.公升井的綜機配件,由綜機辦、使用單位在綜機車間辦理交接,一式二份,各執乙份以備查,如一方不按規定參加,罰該單位100元。

10.綜機辦公室根據單位月度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和綜機配件定額單價,計算綜機配件定額費用的應消耗數額 。

綜採裝置管理制度

一、裝置管理的基礎工作

1.綜採裝置實行專職管理,綜機辦公室設專職裝置管理員,綜採、綜掘單位各設裝置管理員一名,形成綜機裝置管理網路。

2.綜採裝置組實行數量目標管理,做到數量清、狀態明、屬性準,帳物一致。

3.各種裝置必須分類編號,登記建帳,一式兩份。綜機裝置組、使用或存放單位的裝置管理員各乙份。

4.綜機辦公室每月考核各相關區隊的裝置完好率、事故率、大部件更換台數及電纜使用情況。

5.加強裝置統計工作,認真做好原始記錄,保證統計資料的準確性。認真開展統計分析,為實現各種定額指標的考核,為提高裝置的安全性、經濟性提供可靠的基礎資料。

二、備用裝置的管理

1.備用裝置一律在綜機車間存放,井下不准存放備用裝置,特殊情況下確需井下備用,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綜機辦公室辦理手續後方可允許井下備用。

2.備用裝置下井前必須經嚴格的質量驗收,驗收合格後辦理下井手續。

3.備用裝置嚴禁拆套使用,特殊情況需要拆套時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並在五日內將舊部件運上井,以備修復。

三、裝置的安裝、撤除

1.裝置的安裝、撤除現場必須符合《綜採裝置安撤規程》的有關規定,由綜機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全面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安裝撤除工作。

2.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施工單位應及時整改。

3.裝置安裝完畢,試執行正常後,安裝單位提出驗收申請,在公司分管領導主持下,由綜機辦公室、排程室、企管部、安監處、移交單位、接受單位等進行全面驗收。

4.移動變電站;工作面裝置;順槽絞車、膠帶機和所用電氣裝置;小型電器、電纜;由安裝單位向綜採工區交接。

5.綜採工作面結束後,由綜採工區提出申請驗收報告,交綜機辦公室,綜機辦公室接到報告後組織有關單位人員進行驗收。重點檢查裝置損壞程度、缺件情況,並進行統計、建帳,其結果由綜機辦公室、綜採工區、撤除單位各持乙份。

若缺件,一律補齊,否則按缺件原值進行罰款。

6.撤除裝置由撤除單位裝車,各零部件不准亂拆亂卸,小部件要集中裝車及時外運。

7.撤除裝置公升井後,由撤除單位裝置管理員向綜機辦公室裝置組交接。如有裝置及配件丟失,按規定罰款。

8.綜採裝置撤除公升井後,由綜機辦公室、撤除單位雙方在綜機車間驗收。

9.綜採工作面撤除移交,按規定交接驗收,並填寫交接驗收單一式三份,綜機辦公室、撤除單位、綜採工區各持乙份。

四、裝置的使用與維護

1.所有裝置必須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和維護。對未使用過的新型裝置,在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技術培訓,熟悉後方可交付使用。

2.各種裝置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達到「三懂」、「四會」,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格實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和現場交**制度,實行包機制。

3.綜機辦公室裝置管理人員對井下使用的裝置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將查出的問題及時通知使用單位,限期整改。

4.加強儀表、儀器和裝置保護的管理。所有裝置配置的儀器、儀表及檢測裝置及各種保護,必須按規定檢驗,確保靈敏、準確、可靠。

5.綜採工區要建立裝置事故分析記錄,認真做好統計工作,對經常發生故障的裝置,要及時進行分析,制定預防和改進措施。

6.裝置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機處理。綜採工區不能處理時,及時向公司排程室、綜機辦公室匯報,由綜機辦負責組織維修單位派人員進行現場處理。

五、裝置檢修

1.綜採裝置堅持執行維護保養和預防性計畫檢修相結合的檢修制度。

2.嚴格執行班檢、日檢、旬檢、停產檢修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檢修時間,確保裝置有乙個良好的工作狀態。

六、裝置的故障及事故管理

1.綜採機電事故分以下幾類:

(1)由於裝置原因,造成停產三十分鐘以上,六小時以下,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為一般裝置事故。

(2)由於裝置原因,停產六小時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為大型機電事故。

(3)發生採煤機超速下滑、壓壞液壓支架;主要生產裝置電機燒毀,減速器和採煤機主要部件嚴重損壞;移動變電站跑車等損壞裝置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2萬元以上為重大機電事故。

2.發生事故按以下程式進行分析處理,並嚴格按照 「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

綜掘機管理制度

為規範我工區的綜掘機日常維護與檢修,減少故障對生產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規定 1 綜掘機司機要經過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對綜掘機操作要熟練,對綜掘機的日常故障要懂得維修。2 各電纜的引入裝置的密封膠圈 金屬墊圈 壓板等不得殘缺,內外置地必須牢固,發現失爆罰500元 處。3 綜掘機前進時必須放下鏟板...

綜機管理制度 修改

為加強我礦綜機裝置管理,進一步明確責任,規範綜機裝置使用 維護及保養,確保綜機裝置正常執行,更好的服務生產,特制訂本管理制度,望各單位認真執行。一 責任分工 機電科負責綜機裝置的領用 發放 現場監督管理 配件計畫的審核上報 裝置外委修理組織鑑定實施工作。綜機辦公室負責綜機裝置管理,參與組織監督綜機裝...

綜掘機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使綜掘機更好地服務生產,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綜掘機司機 以下簡稱司機 維修工每天交 時要向上一班司機和維修工了解當班的綜掘機使用情況和注意事項 2 進班必須共同檢查綜掘機的油位 溫公升情況,看看是否缺油 是否超溫 當油溫超過700時應停止掘進機工作對冷卻水系及液壓系統進行檢查,待油溫降低後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