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絲繩管理制度

2021-06-23 08:09:23 字數 639 閱讀 9784

1、 提公升巷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

2、 對易損壞和段絲成鏽蝕較多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磨損部位應記在絞車登記簿上。

3、 鋼絲繩在執行中遭到卡罐,突然停產等猛烈接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 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 直徑減少量超過10%。

(3) 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4) 鋼絲繩鏽蝕嚴重,或電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鬆動時,不論段絲多少或繩徑是否發生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5) 對使用的鋼絲,至少每月塗一次。

4、 滾筒上纏繞兩層或兩層以上鋼絲繩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 滾筒邊緣高山最外1層鋼絲繩的的高度,至少為鋼絲的2.5倍。

(2) 滾筒上必須設有帶繩槽的襯墊。

5、 鋼絲繩、繩頭固定在滾筒上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須有特備的容繩或卡繩裝置,嚴禁繫在滾筒軸上。

(2) 繩孔不得有銳利的邊緣,鋼絲繩的彎曲不得形成銳角。

(3) 滾筒上應該經常纏留3圈繩,用以減輕固定處的張力,還必須備有作定期檢驗用的補充繩。

6、在工作或非工作時,發現鋼絲繩有斷絲、輾壞、變形的情況下,必須立即停下絞車,向當班領導和上級匯報,更換鋼絲繩的準備工作。

鋼絲繩管理制度

1.新繩到貨後,應由檢驗單位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後應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鏽蝕 2.對每卷鋼絲繩必須儲存有包括出廠廠家合格證 驗收證書等完整的原始資料 3.保管超過1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進行1次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4.公升降人員或公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6個月檢驗1次 懸掛...

鋼絲繩管理制度

1.新鋼絲繩到貨後,供貨方必須向使用單位提供生產許可證 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產品質量證明後,鋼絲繩檢驗報告等原始資料。2.鋼絲繩到礦後,如果存放超過一年,在懸掛前必須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更換新鋼絲繩必須有鋼絲繩檢驗合格的報告。3.公升降人員或公升降人員和物料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

鋼絲繩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礦井提公升鋼絲繩的統一管理,根據 煤礦安全規程 有關規定,在確保礦井提公升運輸安全的前提下,延長使用壽命,降低鋼絲繩損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機電部是鋼絲繩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設專業鋼絲繩管理組,負責全礦提公升鋼絲繩的計畫提報 審批 發放 舊繩的 利用,在用鋼絲繩的監督 檢查 統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