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總分包的制度管理

2021-06-20 22:12:10 字數 4538 閱讀 3958

第一章總闡明

一、 為了仔細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關聯規則,理順總分包單位的辦理權力職責,實在進步工程專案辦理水平,依據國家現行《建築法》、《投標投標法》、《安全出產法》、《建造工程質量辦理法令》、《建造工程安全出產辦理法令》等關聯法律法規規則及中天集團公司歸納辦理體系政策,確保本工程能到達擬定辦理政策方針,特制定本職責準則。

二、 中天集團歸納辦理體系辦理政策:

科學辦理、標準運轉;每建必優、精密辦理;綠色環境、安康生命;以人為本、持續改善。

三、 本工程辦理政策方針為:

質量政策:

安全政策:無嚴重安全(及火災、機械、治安、清潔等)事端;

**方針:逝世、重傷事端為「0」,輕傷掛彩率控制在3‰(人/年)內;

環境政策:無嚴重環境汙染事端。

四、 本職責準則分十個辦理細則,適應於本工程總包單位和各分包單位之間的辦理。本職責準則中所述的分包單位包含總包單位發包的分包單位與建造單位直接發包的分包單位。

五、 未簽定本職責準則,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不予承認,有權回絕其分包單位施工。

第二章建造程式辦理細則

一、 建築工程總承攬單位能夠將承攬工程中的有些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可是,除了總承攬合同約好的分包外,有必要經建造單位的認可。

二、 建造單位直接發包的分包單位,有必要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及施工才能,並在出場前經總承攬單位打量,各項得到認可後,方可出場施工。分包單位應向總包單位提交的分包工程關聯打量資料:

1、 分包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描繪施工圖紙、施工分包合同、工程預算書、施工安排描繪等;樁基工程分包單位需供給地質勘測陳述。如有裝置、拆開施工起重機械等裝置,有必要由分包單位供給起重機械裝置、拆開資質證書。

2、 分包單位專案部專案經理、技能擔任人、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崗位證書及電工、機械操作工等特種人員操作證;員工花名冊、**安全教學記載、大中型機械裝置檢驗合格證等資料。

三、 建造工程總承攬單位依照總承攬合同的約好對建造單位擔任,分包單位依照分包合同的約好對總承攬單位擔任。總承攬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造單位承當連帶職責。

四、 總分包單位一起承受建造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職業主管部門的監督辦理。分包單位就出產安排、人員裝備、場所運用、質量、安全文明、進展、資料收拾等各方面有必要全方位恪守總包單位的監督辦理和安排。如因為分包單位不恪守辦理,將由總包單位直接進行處分,一起抄送奉告建造單位和監理單位。

五、 制止總承攬單位或建造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制止分包單位將其承攬的工程再分包。

第三章專案安排辦理細則

一、 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均應按需求樹立工程專案部,裝備專職的專案經理、技能擔任人、質量員、安全員、機電辦理員等辦理人員及專職電工、機械操作工等特種作業人員,並確保一切人員均持有用證件上崗。分包單位的職能部門和人員有必要恪守總包單位的職能部門和人員的辦理。

二、 分包單位進場,有必要及時安排內部**安全教學和安全技能交底,仔細**員工花名冊和運用車輛,上報總包單位打量後,總包單位發放進出**證,憑據進出。

三、 分包單位所運用的機械裝置,有必要合格有用,並按規則需求將起重吊裝裝置報職業主管部門檢驗,合格後方能夠運用。

四、 分包單位應及時編制施工安排描繪或施工計畫,並報總包單位審閱後,方能夠上報建造單位和監理單位,不然此施工安排描繪或施工計畫無效。總包單位應嚴厲實行施工安排描繪(施工計畫)審閱程式,確保施工安排描繪內容的標準性、完好性、可行性。分包單位編制的其它有關安全裝置施工計畫(如現場暫時裝置、基坑支護及降水、腳手架、卸料渠道、暫時用電、機械裝置裝置撤除)等,嚴厲按單項需求進行編制並向總包單位及建造、監理單位報批。

第四章環境歸納合作辦理細則

一、 在本工程規模內,一切場所等資源運用辦理權歸總承攬單位一切。分包單位所需用場所等環境資源,須向總包單位報批。

二、 分包單位應在施工安排描繪中或其它關聯資猜中,應進行具體的運用場所計畫,並及時上報總包單位批閱。總包單位應答應分包單位在合理可行的場所上安排出產活動。分包單位應在總包單位計畫的場所內運用,不得私行堆積資料裝置運用各類環境資源。

三、 總包單位應向分包單位進行地下管線、妨礙物的交底,由分包單位擔任分包工程規模內地下管線、妨礙物的維護維護作業。如在施工中遇到相應的妨礙,及時向總包單位提出,一起由建造單位、監理單位一起合作處置。

四、 分包單位需運用場所內總包單位的暫時場所、路途、暫時用電、腳手架、卸料渠道、模板支撐、四口臨邊防護、基坑支護及降水、機械裝置等裝置及三寶等安全防護用品或其它器件裝置的,有必要提早向總包單位陳述,經總包單位批閱贊同,清晰安全職責和經濟結算方法後,簽定《安全裝置交代記載》後分包單位方可運用。分包單位在運用總包單位的安全裝置器件前應先安排檢驗,若對總包單位供給的安全裝置及器件有置疑或存在不契合安全需求的,應及時向總包單位陳述予以整改或調換,契合需求後方可運用。分包單位應注意平常對裝置的維護,若裝置被分包單位施工所損壞,由分包單位承當相應的維修補償職責。

五、 分包單位在運用總包單位器件裝置時間因器件裝置緣由所發作的質量安全事端,由分包單位自行承當。

六、 分包單位在現場搭設的暫時裝置,有必要到達相應的安全、漂亮需求,並經總包單位檢驗合格後方可運用。

第五章出產進展辦理細則

一、 總分包單位應嚴厲按施工安排描繪有關進展計畫或其它關聯檔案資猜中的計畫進行安排施工,分包單位對總包單位就分包工程的出產進展擔任。

二、 分包單位應定時向總包單位提交進展計畫,承受、恪守總包單位的進展辦理。

三、 分包單位在出產過程中發作其他狀況影響進展安排,應及時向總包單位提出陳述,經批閱後,可從頭調整進展安排。分包單位不能按分包合同中的進展進行履約時,將承當其合同違約職責,一起承當總包單位的進展丟失。

第六章質量辦理細則

一、 總分單位對總包工程質量擔任,分包單位對其分包工程質量擔任。分包單位有必要恪守總包單位的質量辦理,並一起承受建造單位、監理單位和職業主辦理部門的監督辦理。

二、 分包單位有必要嚴厲實行國家職業和區域各項施工標準規則及描繪圖紙、描繪變更、圖紙會審紀要、各項會議記載及總包方質量辦理規則需求。分包單位應完善內部質量辦理體系,樹立各項質量辦理準則,嚴厲質量辦理程式,確保分包工程施工質量,到達工程總承攬、分包合同及總包單位的質量辦理政策。禁止分包單位私行修正工程描繪,禁止偷工減料。

三、 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各工序的施工質量負有監督、檢視和輔導的職責。分包單位應及時向總包單位提交各項資料予以證明,總包單位隨時對分包單位的產品質量及工程資料進行檢視、需求整改及處分。

四、 分包單位應確保分包工程的原資料、半成品、構配件及裝置的質量,資料進場有必要先向總包單位及建造監理單位報驗。並按見證取樣規則做好各項取樣實驗,費用由分包單位承當,總包單位及時監督。當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資料、工序質量有置疑時,可隨時進行抽檢。

當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抽檢質量合格時,檢測費用由總包單位承當,若抽檢不合格,則檢測費用由分包單位承當。不合格的原資料、半成品、構配件及裝置禁止運用。

五、 分包單位對總包方等各方單位檢視出來的質量疑問,應予及時返工返修,直到整改完結從頭檢驗契合需求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一起承受總包單位對其處分。

六、 分包工程請求工程報驗時,有必要契合規則的質量標準、有完好的工程技能資料及其它契合檢驗條件,一起先上報總包單位,經總包單位予檢合格後,由方可上報上***部門進行檢驗。分包工程竣工檢驗不合格不得交給。未經總方單位贊同禁止分包單位私行安排質量檢驗,不然總包方對分包工程質量不予承認。

七、 分包單位對其分包工程質量負保修職責,保修規模及期限等依照國家現行《建造工程質量保修法令》關聯規則實行。分包單位有必要仔細承當保修職責、實行保修職責。

第七章安全文明辦理細則

一、 本細則中的安全文明辦理包含安全出產、消防防火、文明施工、環境維護、清潔防疫、社群治安等辦理。

二、 總分單位對總包工程安全文明擔任,分包單位對其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擔任。分包單位有必要恪守總包單位的安全文明辦理,並一起承受建造單位、監理單位和職業主辦理部門的監督辦理。

三、 分包單位有必要嚴厲實行國家職業和區域各項施工標準規則及總包方安全文明辦理規則需求。分包單位應完善內部安全文明辦理體系,安排安全辦理機構,裝備專職安全辦理人員和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樹立各項安全文明辦理職責準則,嚴厲安全文明辦理程式,確保分包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到達工程總承攬、分包合同及總包單位的安全文明辦理政策方針。

四、 總分包單位之間應簽定《總分包單位安全辦理協議》,此《協議》中的內容與本職責準則具有平等效能。

五、 分包單位應按規則及時編制安全文明施工安排描繪及安全裝置施工計畫,做好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各項安全防護辦法和文明施工辦法,裝備、發放並正確運用安全防護用品器件,積極展開安全文明教學、訓練作業及班組安全活動。仔細展開內部安全文明檢視,及時履行整改各項安全文明存在疑問。

六、 分包單位所收購、租借的首要安全器件裝置(如鋼管、扣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腳手架、配電箱、漏電維護器、電線電纜、滅火器等),有必要具有關聯資料合格證明,報總包單位存案,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運用。

七、 現場運用的暫時用電體系按tn-s體系,有必要嚴厲實行「三相五線制」和「**配電、二級維護」的規則。分包單位自備分配電箱、開關箱、電線電纜及關聯用電維護器件、配套器件等,並按需求做好用電體系的各級維護。分包單位從總包方的配電體系每次接電前,有必要先向總包方陳述,經贊同後方可接電。

禁止電線電纜私拉亂接。

八、 分包單位裝置的起重機械裝置,有必要具有完全有用的合格證明,裝置裝置、撤除有必要由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一起編制裝置撤除計畫,經批閱贊同後方能夠裝置。裝置完結後安排報關聯職業辦理部門檢驗,檢驗合格向總包單位存案後,方可運用。禁止運用不合格或未經檢驗合格的機械裝置。

總分包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施工質量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質量管理水平,保證工程分包專案質量滿足施工質量相關法律法規和總包合同約定,規範工程分包質量行為等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 分包單位進場前須編制適用性強 具有可操作性與工程分包專案相關的施工質量技術方案。2 分包單位必須設立質量管理人員進行定期檢查。3 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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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說明 一 為了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理順總分包單位的管理權利責任,切實提高工程專案管理水平,根據國家現行 建築法 招標投標法 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保證本工程能達到擬定管理目標指標,特制定本責任制度。二 管理體系管理方針...

總分包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第五條 分包方責任 1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上崗。2 施工過程中對人不安全行為,物品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3 施工現場的安全控制由分包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