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嶺鄉中心學校計算機及網路使用與處罰制度

2021-06-20 14:40:05 字數 922 閱讀 8452

一、計算機及網路使用制度

1、嚴格按規定程式開啟和關閉計算機。

(1)開機流程:

接通電源;開啟顯示器、印表機等外設;開通計算機主機; 按顯示選單提示,鍵入規定口令或密碼;在許可權內對工作任務操作。

(2)關機流程:

退出應用程式、各個子目錄;關斷主機;關閉顯示器、印表機;關斷電源。

2、下班後必須切斷計算機及周邊裝置的電源。

3、任何人未經計算機所屬者本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計算機。

4、未經許可的外來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計算機或相關裝置。

5、非專職網路管理人員不得對計算機以及其他網路裝置進行開箱、拆除。

6、只能使用規定的ip位址。

7、機櫃中交換機及背板跳線,未經網管同意,不得隨意進行更改。

8、教師要確保自己所用的計算機及外設始終處於整潔狀態。

9、在工作時間,教師只能利用計算機處理與工作或業務相關的內容,不能利用計算機聊天、玩遊戲以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0、各位教師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可到網上瀏覽學習)。

二、處罰制度

學校將在明確責任的基礎上,對責任人進行公示警告、禁用網路、罰款、賠償等處罰。

1、公示警告

凡違犯上述規定的,以及其他經學校研究認為適合該種處罰的將以大會或張貼公示的形式予以警告。

2、禁用網路

凡違犯上述規定第6、7、9、10條的,資訊科技教育辦公室將禁用其網路功能。

3、罰款

凡違犯上述規定第9條的,予以罰款100元。在工作時間,如果辦公室有人,則不得鎖門,否則視為違反第9條規定,在辦公室的所有人員皆處以50元罰款。

4、賠償

凡違犯上述規定第1、2、3、4、5、7條,並給學校財產造成損失的,學校將視其過失輕重決定賠償數額。

本制度自3月1日起施行。

北嶺鄉中心學校

計算機及網路使用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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