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離式改革 大城市戶籍制度改革新方向

2021-06-19 09:19:17 字數 1451 閱讀 2422

作者:彭希哲

**:《探索與爭鳴》2023年第11期

城鎮化首先是人口的城鎮化,是城鎮人口不斷增長的過程。中國的城鎮常住人口雖然已經超過了總人口的一半,但在這些被定義為城鎮人口的群體中,還有很大一部分是農村戶籍的流動人口。推進新型城鎮化的乙個重要領域是如何進一步破解中國城鄉二元結構,從而使得城鎮化過程成為進一步推進中國經濟持續增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推動力。

而戶籍制度無疑是影響流動人口市民化的最重要的制度因素之一,因此也成為討論新型城鎮化無法迴避的問題。

戶籍制度經常被批評為中國社會不公的根源,它造成了城鄉分割和城市中的新二元結構、造成了農民和城市人口之間利益的不公平。在有關戶籍改革的討論中,側重點主要都是在如何取消戶籍制度。我認為對此應有理性的認識。

戶籍制度的本意只是人口行為包括婚育生死和遷移流動的登記系統,但在其實施以後逐漸被異化為眾多的政治權利和社會福利的基礎性載體。多年以來,戶籍制度對中國社會發展的負面效應不斷累積,直至成為眾矢之的。但要破解中國的二元結構,推進社會的和諧進步,僅僅把板子打在戶籍制度身上是不夠的。

中國社會出現的諸多與二元結構有關的社會不公,在本質上都是我們長期忽視農民、農村和農業問題的結果。在短缺經濟時代或者社會資源不能充分供給之時,我們都是優先考慮城市居民,我國正在實施的大多數社會福利政策在其執行之初都只是涵蓋城市人口,特別是那些在國營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城市居民,而農村人口始終處在各種福利制度安排的末梢。如果沒有大量流動人口的存在,這些城鄉分割的制度安排的弊病還不會那麼完全地暴露出來。

換句話說,是我國的政治權利、社會福利等制度安排上出了問題,而不能簡單的都歸因於戶籍制度的過錯。

即使我們可以把批判的矛頭聚焦在戶籍制度,或者籠統地將二元結構都歸罪於戶籍制度,我們也要承認,戶籍制度在中國過去30多年的改革程序中對中國經濟的增長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我們經常會講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得益於人口紅利的獲得,而收穫人口紅利的第乙個前提條件要有足夠多的勞動力特別是年輕勞動力人口,第二個前提條件要讓這些勞動力能夠充分就業。中國經濟之所以能夠吸納如此巨量的勞動力人口, 乙個基本的原因是低廉的勞動力成本, 而不為農村流動人口提供城市居民所享有的社會福利,正是造成這種廉價勞動力的最基本原因之一。

我們可以說,正是基於戶籍分割的社會福利制度使得大量的農民進城以後能夠得到充分就業,從而使他們的勞動力能夠真正轉化為勞動生產力,使得中國的人口紅利得到實現,也使得中國的整個經濟發展在過去30多年間能夠創造奇蹟。這種充分就業大多以非正規或靈活就業的形式存在,缺乏社會保障、沒有各種各樣的福利、工資比較低並且很不穩定。試想,如果沒有戶籍制度作為門檻,如果沒有以犧牲流動人口的社會福利為代價,外來農民工進城後就要像城裡人一樣拿到所有的福利和工資待遇,至少在一開始誰也不會僱傭他。

如果這些勞動力用不了,中國的企業也不會以那麼低的成本來生產,中國的商品也不會有那麼高的競爭力銷往世界各地。我們可以說,中國戶籍制度曾經從負面推動了整個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但這種以犧牲農村流動人口的利益為代價的經濟增長是不可持續的,也是不公平的,特別是當中國的社會經濟發展已經超越了初級階段以後,繼續維持這種體制,更加是缺乏道義上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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