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客 /戶 /生/ 產 /滿/ 意/ 商/ 品為 /社 /會 /培 /養 /有 /益 /人 /才
編制 :王殿波
審核 :
審批 :
山東京博石油化工****技術裝置管理部編制
目錄第一章總則3
第二章職責4
第三章計量管理制度5
測量裝置購置、驗收、入庫管理制度5
測量裝置使用、維護、保養制度6
測量裝置分類管理制度7
測量裝置流轉管理制度8
測量裝置週期檢定制度9
測量裝置不定期自查制度10
測量裝置借用制度11
測量資料及證書、標誌管理制度11
第四章計量標準管理制度12~31
第五章技術檔案、原始記錄及證書資料的管理制度32
第六章計量事故管理制度33
第七章能源計量管理制度34~36
第八章計量人員培訓、考核、獎懲制度37
附錄1 強檢計量裝置目錄
附錄2附錄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計量監督管理,保障計量單位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使公司計量工作及測量過程管理更加科學完善,增強企業對產品質量、能源消耗、環境監測、安全防護、經營管理的有效監測和控制,適應現代化企業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gb/17167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控股公司及各產業公司內,建立計量標準器具進行計量檢定、新增和使用測量裝置,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計量室配備專職計量人員,在裝置管理部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四條計量管理制度由計量管理員編制,報分管總監批准後頒布實施,計量管理制度的發放、**等同本公司的檔案管理。
第五條控股裝置管理部對全公司計量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第二章職責
第六條裝置管理部負責建立企業計量標準,作為企業計量的最高標準。
第七條裝置管理部負責審核測量裝置配備標準計畫(見附錄1),對測量裝置實行監督管理,並負責計量裝置的強制檢定、非強制檢定和校準。
第八條裝置部負責組織檢定室人員對全公司的測量裝置進行檢定或校準 。
第九條質量與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測量裝置的質量驗收和入庫,倉儲人員負責按計畫發放。
第十條基礎裝備部採購員負責處置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裝置的退、換。
第十一條使用單位負責測量裝置的使用、維修、維護和保養。(各產業公司設立維修部門的由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維護和保養)
第十二條使用單位負責建立和健全測量裝置臺帳、檔案和測量裝置的報檢、送檢工作。
第十三條計量檢定員應做好檢定或校準記錄,將檢定或校準資料存入技術檔案,並出具檢定或校準報告。
第三章計量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測量裝置購置、驗收和入庫制度
14.1 使用部門根據經營或生產需要提出配備標準計畫,報計量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
14.2 基礎裝備部採購員根據審批配備計畫進行採購。
14.3 測量裝置到貨後, 交計量室負責檢定(對計量室沒有能力檢定的測量裝置,若有必要,由計量管理部門負責將該測量裝置送至有能力的檢定機構進行檢定,凡未經過計量檢定或經計量檢定不合格的測量裝置一律不准入庫,測量裝置製造廠的產品合格證不得作為檢定合格的憑證)。
14.4質量與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質監員對測量裝置進行質量驗收和入庫,測量裝置必須三證(合格證、說明書、測試報告)齊全,否則,質監員不予辦理入庫手續。
第十五條測量裝置使用、維護、保養制度
15.1 測量裝置必須經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以保證測量裝置的準確性。
15.2 測量裝置使用者,應熟悉它的效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15.3 測量裝置使用時注意愛護,經常保持清潔,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裝計量器具,使用時不得超範圍使用。
15.4 使用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失準、超差等異常現象,不得擅自拆修,應及時匯報班長或車間,組織專人進行維修,檢定/校準合格(封印)後方能續繼使用。
15.5 測量裝置的維護、保養落實到人,不用時應清潔乾淨,妥善儲存。
15.6 在用測量裝置,必須按規定進行週期檢定和抽檢以保證其完好和準確性。
15.7 使用者應注意所用測量裝置的檢定有效期,不得超檢定週期使用。
第十六條測量裝置分類管理制度h" t) b5 r2 {1 |" r2 u
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和主要產品的技術要求及常用測量裝置低值易耗的特點,將本公司測量裝置劃分為a、b、c三類實施管理。對a、b類測量裝置分類建立台賬或檔案,c類測量裝置可實行使用前一次性檢定。
(一)a類測量裝置
1、公司最高計量標準。
2、用於**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和環境監測方面,並列入國家強制檢定範圍的測量裝置。(見附表)。
(二)b類測量裝置
, 1、1 ^4 d2 u( u" f# c影響生產工藝控制指標、產品質量檢測中關鍵引數用的測量裝置。
2、生產過程中非關鍵引數用的測量裝置。
1 ^4 d2 u( u" f# c/ |7 ?7 h3、精密測量中準確度高或使用頻繁的測量裝置。
4、一、
二、**公司內能源計量用測量裝置。
(三)c類測量裝置
對準確度無嚴格要求、效能不易改變的低值易耗測量裝置。
第十七條測量裝置流轉管理制度h" t) b5 r2 {1 |" r2 u
17.1 測量裝置的封存制度
因生產工藝或經營調整而不用的測量裝置,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後,經計量管理員審核,檢定員進行檢定或校準合格後, 貼上封存標識,使用單位建立封存台賬,並負責封存裝置的維護保養,由各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定置存放。封存後嚴禁投入使用,若要重新啟用,則須辦理啟封手續,並經重新檢定合格後方能使用,並納入周檢計畫。
17.2 測量裝置報廢制度
17.2.1 一般測量裝置(使用年限1年或1年以下,單價在2000元以下)的報廢由維修部門鑑定後,無使用價值或無維修價值的測量裝置,使用部門提出測量裝置報廢申請(格式見附錄2),經部門負責人及計量室批准後予以報廢,報廢後的測量裝置由計量管理員負責註消,不得繼續轉移,流入生產使用。
17.2.2 屬於固定資產的測量裝置的報廢按固定資產控制程式執行。
第十八條計量裝置的週期檢定制度
18.1 全公司測量裝置必須按週期檢定計畫進行週期檢定,週期檢定計畫由使用部門負責制定。
18.2 到期周檢的測量裝置由裝置管理部計量室檢定或外檢(國家強制檢定),超檢定週期不檢定不准使用。
18.3 經檢定的測量裝置,必須有檢定證書或合格證。
18.4 做好週期檢定記錄工作,將檢定情況及檢定資料存入技術檔案。
18.5 在檢定週期內的測量裝置,若發現有失準或損壞應及時通知維修部門和計量管理員處理,否則影響生產和經營,造成計量糾紛的由使用部門負責。
18.6經檢定不合格的測量裝置,嚴禁流轉使用。
18.7經檢定不合格的測量裝置,要進行修理,修復後重新檢定,合格(封印)後使用。
第十九條計量裝置不定期自查制度
為確保公司在用的計量器具量值準確、可靠,保證計量裝置能正常使用,特制訂本制度。
19.1公司流轉及使用的一切計量裝置必須進行不定期的自查。
19.2屬國家強制檢定範圍內的工作計量裝置,由公司維修人員只能作外觀檢查和正常使用檢查,不得隨便調校和拆裝,應按規定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後由計量檢定人員校準或報上級計量行政部門申請檢定。
19.3非屬國家強制檢定範圍而屬公司計量部門統一管理範圍內的計量裝置,由本公司儀修人員不定期的自查並保證正常使用狀態。若不能正常使用時送計量室檢定或校準。
19.4計量部門的計量標準有專人負責不定期自查,若不能正常使用時送上級計量部門檢定或請上級計量部門來公司檢定。
19.5凡使用中的計量裝置,要做到經常不定期自查,若遇到不能正常使用的應送計量室檢定或校準,若計量室不能檢定或校準的可申請外協。需要現場檢定的,使用單位必須提供方便,協助檢定工作進行。
19.6計量裝置的不定期自查,應由專人負責,做到經常化,仔細的檢查外觀及正常使用情況。
19.7自查合格的計量裝置,必須將合格證及自查情況作好記錄,以便隨時查閱。
第二十條測量裝置的借用制度
20.1工作用計量標準由計量室統一管理,各公司使用時到計量室辦理借用手續,公司計量最高標準不得借用。
20.2工作用測量裝置由計量室統一管理和調配,各部門使用時到計量室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測量原始資料、證書及標誌管理制度
21.1 加強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計量檢測的各種資料管理,建立健全各種計量技術檔案。
21.2各種計量資料填寫必須清晰、準確、及時,不允許塗改,計量單位必須採用法定計量單位。
21.3各種測量裝置的檢定證書原件必須儲存在計量室,各部門需用證書時,由計量室提供證書影印件。
21.4根據各測量裝置的檢定結果和實際狀態,由檢定員負責貼三色彩狀態標誌。
21.5做好各種原始記錄,各種台賬登記工作,做到資料清楚、準確。
計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計量基礎管理,保證量值傳遞的準確,及計量結果準確有效,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的計量工作和所有與計量有關的活動。第二章相關部門的主要工作職責 第三條計量室 1 宣傳並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計量法律 法規 方針和政策。2 制定公司的各種計量管理制度及計量方法。3 ...
計量管理制度
5 經常組織計量人員進行業務 技術 政治學習 6 經常深入車間,掌握計量工作的動態,研究解決生產過程和檢驗過程中的疑難問題 7 輔導兼職計量人員學習有關技術業務知識,組織全公司的計量宣傳工作 8 組織檢查 督促安全文明生產工作 9 對計量人員及各車間部門計量制度執 況提出獎懲意見。第三條計量人員 含...
計量管理制度
江門市南光電器實業 ng wi wec 001 計量管理制度共11頁第 1 頁 一 總則 度量衡是科學技術的基礎,同時又是向來關係到經濟和政治的清明與國計民生和諧穩定的頭等大事,計量管理關係到科學技術的穩步發展,與標準化管理一樣,同樣也是企業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與自身發展壯大的六大基礎工作之一。公司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