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環系黨總支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實施細則

2021-06-17 19:34:52 字數 952 閱讀 4073

2、黨員幹部應成為愛崗敬業的模範、樂於奉獻的模範、勤勞儉樸的模範、開拓創新的模範、廉潔自律的模範、關愛師生員工的模範,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設小金庫,不**私存,不挪用或出借**,按簽字報銷規定報銷公務費用。

4、關心教職工,傾聽教職工的呼聲,幫扶貧困教職工。

5、遵守黨務、系務公開制度,實行民主管理。

6、嚴格控制**招待,不搞大吃大喝和高消費娛樂。

7、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

生環系黨支部將黨風廉正建設納入系年度工作計畫,與黨建和各項業務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將系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民主生活會上,系領導幹部要就黨風廉正建設問題向組織作出鄭重說明。

要把黨風廉正建設作為幹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按照學院有關要求,協助院黨委、紀委及有關部門對系黨政班子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況進行考核。

三、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追究

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系領導幹部,系黨支部要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經教育不改和情節嚴重者將情況上報院黨委、紀委,並協助學院黨委和紀委進行查處。

1、對上級領導或上級機關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事項不辦理或者對管轄範圍內發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予制止,對違反黨紀政紀或者知情不舉的;

2、由於工作懈怠,其所管轄範圍發生重大案件和責任事故,致使國家的財產和教職工、學生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造成惡劣影響的;

3、違反財經紀律,在經費管理、事業性支出等方面管理不嚴造成經濟損失的;

4、授意、指使、強令下屬人員違反財務、招生、考試、職稱評定等專項工作規定,弄虛作假的;

5、授意、指使、縱容下屬人員阻撓、干擾,對抗監督檢查或案件查處,或者對監督檢查人、辦案人、檢舉控告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6、對配偶、子女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知情不管,知情不報、包庇、縱容的。

生環系黨總支

2023年3月8日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一 組織黨員幹部學習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試行 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和 建立健全教育 制度 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 新修訂的 關於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的規定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 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方面規定有關規定,組織黨員幹部進...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1 貫徹落實 省市及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及衛生行政部門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衛生系統黨風廉政狀況,明確目標,制定措施,並組織實施。2 局黨委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聽取局屬各單位工作匯報,研究部署區衛生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完善管理機制,強化監...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自身建設,保持隊伍的純潔性,根據 省委 市 關於貫徹執行 規定 的實施辦法 以及 領導幹部廉政準則 的有關精神,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第三條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科 室的廉潔從政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第四條科 室對所屬範圍內的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