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電裝置巡視管理制度

2021-06-17 05:41:29 字數 3456 閱讀 1411

為了更好地掌握線路的執行狀況、及時發現裝置缺陷和威脅線路安全執行的隱患,並為線路檢修提供內容。依據《架空送電線路執行規程》的規定,特制定本巡視制度。

1、線路巡視分類

1.1定期巡視:其目的在於經常性掌握線路各部件執行狀況及沿線情況,及時發現裝置缺陷和威脅線路安全執行的情況。加強對送電線路保護區內的宣傳和教育工作,由序地開展群眾性護線活動。

定期巡視週期:一般每月進行一次。對於新建或地處偏僻、執行工況較好的線路,可視實際執行狀況確定巡視時間。

1.2特殊巡視:在發生氣候劇烈變化(如大風、大雨等)、自然災害(洪水、**等)、其他特殊情況和節日期間,對線路全線、某線段或某個部位進行巡視。

特殊巡視時,如在大風天氣,巡視人員必須在上風側,以免導線突然斷裂發生觸電事故。

1.3交叉、診斷性巡視:根據執行季節特點、線路的健康情況和環境特點確定重點。巡視區段為全線、某線段或某部件(如導線聯結器發熱和絕緣子汙穢洩漏放電等情況),。

1.4故障巡視:**路發生事故或障礙等時進行查詢故障點的巡視。發現故障點後應及時上報,重大事故應設法保護現場。由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或生產經營科長安排。

故障巡視時,應視線路帶電,發現導線落地時,巡視人員和車輛必須保證與導線距離大於8公尺。直到排程通知線路退出執行後,方可進一步巡視。為便於發現故障,必要時需登桿塔檢查,以彌補地面巡視不足。

在接到當值排程通知線路已停電、兩側接地刀閘已合上後,方可登桿巡視。

1.5監察性巡視:輸電運檢工區領導、技術人員進行的監督巡視每年累計不少於40公里。

2、巡視監察應遵守的規定

2.1新擔任巡線工作的人員不得單獨巡視線路。

2.2為保證巡線人員的安全,在荒漠戈壁及夜間巡線必須由兩人進行,在暑天或大風天巡線時也應由兩人進行。

2.3單人巡線時禁止攀登桿塔。

2.4夜間巡線應驗線路外側行走,大風巡線時應驗上風側行走,以免觸及斷落的導線造成觸電。

2.5故障巡線時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及時明知該線路已停電,也亦認為線路有隨時恢復送電的可能。

2.6巡線發現導線斷落在地面或懸掛空中時,應設法防止行人靠近斷線地點8公尺以內的區域,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同時迅速向領導

報告,等候處理。

2.7故障巡視中,巡線人員應將所管轄的巡視責任段全部巡完,不得中斷和遺漏。

3、線路巡視管理

3.1輸電線路的所有裝置實行專則制,責任到人,量化考核,確保無遺漏、無空白點。

3.2輸電線路巡視嚴格按照公司下發的《送電線路執行現場規程》中有關條款進行,由於巡視不認真、不到位等未發現缺陷者依據公司《安全質量獎懲細則》進行處罰。

3.3定期對巡線工作進行總結和分析,積累資料,掌握規律,制定反事故措施,不斷提高裝置的健康水平和巡線的工作水平。

4、對巡視人員的基本要求

4.1巡線人員必須經技術培訓和安全考試合格,達到「三熟」、「三能」,方可上崗工作。

4.2巡視人員必須掌握基本的巡視方法及一般的檢修技能,並熟悉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4.3按照巡視週期和對線路的巡視檢查要點,做好線路的巡視工

作,對新發現的缺陷及威脅線路安全執行的薄弱環節做好記錄分析,督促領導及時處理重大缺陷,按時填報缺陷單和檢修卡片。

4.4故障巡視時,巡視人員必須將所分擔的線路全部巡完,不得

中斷或遺漏。並詢問沿線群眾以提供參考。對所有有可能造成事故的

線索均應蒐集帶回,以作為事故分析的依據和參考。

5、線路巡視人員在巡視檢查時,應主動向沿線群眾講解《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實施細則,積極開展群眾護線宣傳教育工作。

6、巡視人員應處理的問題

巡視人員應及時處理線路通道及防護區內的小型缺陷(個別樹木砍伐、違章建築、違章施工等),處理地電位能處理的一般缺陷,並積極向沿線群眾宣傳電力法規。對大範圍、普遍性缺陷,遵照《缺陷管理制度》執行並上報,由輸電運檢工區組織統一處理。

7、責任區的劃分

由輸電運檢工區根據巡線班安排,根據地形、杆型、路程及人員等情況合理分配,交接點要明確,無空白點,並備案。(

8、巡視的主要內容:

8.1檢查沿線環境有無影響安全的下列情況:

a)防護區內興建建築物,構築物,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及打樁、鑽探、土石方挖掘、地下採掘;

b)防護區內栽樹或種植高大植物;

c)線路附近(約300公尺區域內)進行施工爆破、開山採石、放風箏;

d)防護區內架設架空電力線路、通訊線路架空索道、各種管道和電纜;

e)線路附近修建道路,、鐵路、卸貨場、射擊場等;

f)沿線附近出現高達機械及可移動設施;

g)線路附近的汙源情況及可燃、易爆物品和腐蝕性氣體及其它影響供電安全的物品;

h)項電力線路設施射擊、向導線拋擲物體;

i)擅自攀登桿塔或在桿塔上架設電力線、通訊線、管波縣,安裝廣播喇叭;

j)利用桿塔、拉線做起重地錨,在桿塔、拉線上拴牲畜、懸掛物體、攀附農作物;

k)在桿塔內(不含桿塔與桿塔之間)或桿塔與拉線之間修築道路;

l)其他不正常現象:如山紅、桿塔被淹、樹木**等;

m)其他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

8.2道路和橋梁:

巡視維修用道和橋梁以及在廠礦單位內的編導、便門完好情況;

8.3桿塔和拉線:

a)桿塔傾斜、橫但歪扭及各部件鏽蝕變形、缺損情況;

b)桿塔部件的固定情況:缺螺帽或螺栓,螺栓絲扣長度不夠,螺栓鬆動,鉚焊處裂紋、開焊,綁線斷裂或鬆動;

c)砼杆裂紋或裂紋擴充套件、表層陀螺、鋼筋外露等;

d)拉線及部件鏽蝕、鬆弛、斷股、抽筋、缺螺帽,部件丟失和破壞等;

e)桿塔及拉線及楚邊議;周圍土壤突起或沉陷,基礎裂紋、損傷、下沉或上拔,護坡坍塌或被沖刷;

f)桿塔周圍雜草過高,桿塔上有危及安全的鳥巢或蔓藤類植物附生;

g)防洪設施坍塌或損壞;

8.4導線、地線:

a)導線鏽蝕、斷股、損傷或閃落燒傷;

b)導地線及光纜弧垂變化、向**導線間距變化;

c)導地線、opgw光纜上揚、振動、吳東、脫冰跳躍;

d)連線起變色、過熱、變形、滑移;

e)導線**家內滑動、護線條散股;

f)引流斷股、歪扭變形,對鐵塔部件空氣間隙的變化;

g)導線對地、對交叉跨越設施及對其他物體距離的變化;

h)地線線夾內鋼絞線磨損、斷股情況;

i)導線上懸掛風箏及其他外物。

8.5絕緣子、金具;

a)絕緣子汙穢、零值、瓷質裂紋、破碎,鋼腳及鋼帽鏽蝕、鋼腳腕區、合成絕緣子老化;

b)絕緣子有閃落痕跡和區域性放電現象;

c)合成絕緣子傘裙破裂、燒傷;

d)絕緣子串嚴重偏斜;

e)金具鏽蝕、磨損、裂紋、開焊、螺栓鬆動、開口銷缺少、代用、脫出以及安裝錯誤等;

8.6接地裝置:

a)接地引下線連線固定、鏽蝕情況;

b)接地裝置嚴重鏽蝕,埋入地下部分外露、丟失;

8.7附件及其它:

a)護線條滑動、斷股或燒傷;

b)防振錘滑跑、偏斜、鏽蝕、損壞、鋼絲斷股等;

c)防鳥設施損壞、變形或缺損;

d)標示牌損壞、提示,線路名稱、桿塔號字跡不清;

e)附屬通訊設施損壞。

電氣裝置的巡視管理制度

第一條能動工段負責房產公司範圍內高壓電氣裝置 設施 配電室及周圍2 3公尺內環境和所負責低壓裝置設施的巡視檢查。工段要確定巡視責任班組,責任人,對裝置 設施安全穩定運 況負責。第二條巡視的方法。電氣事故在發生之前,一般都會出現聲音 氣味 變色 溫公升等異常現象。為了及時掌握執行狀況,應盡早發現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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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視檢查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了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及時發現並消除故障隱患,特制定本制度。二 制定規定 一 對巡視人員的要求 1.巡視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 路線和專案對所管理的裝置進行巡視檢查。2.巡視人員外出巡視,必須攜帶通訊工具,隨時與部門保持聯絡。3.巡視人員每次巡檢均須在相應的執行記錄上,一次如實地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