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2021-06-16 14:41:41 字數 4987 閱讀 5820

內蒙古蒙西水泥****

一、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人員**、火災事故管理與考核。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經理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保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證安全生產和安全教育、事故預防所需的資金投入;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處理安全事故,並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負責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並任安委會主任。

(二)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副總經理在分管的業務範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定期檢查分管部門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並處理分管部門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三)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直接領導安全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公司日常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組織修訂公司內部安全規章制度,每季度組織安委會成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

(四)各部門經理、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具體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到人,措施得力,獎罰分明。

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負責組織修訂本部門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原因分析並制定解決辦法,加以落實,組織本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寫和演練工作。

4、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五)各部門工段長、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本工段(室)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對本工段、室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推廣先進的安全生產經驗,定期開展安全檢查。

2、發生安全事故時,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並積極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制定和落實安全改進措施。

3、監督檢查職工的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制定相應的考核辦法,確保職工的身體健康。

(六)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根據工作任務,具體布置安全工作,對新調入的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並指定專人以老帶新。

2、檢查本班組職工安全操作、勞動防護用品佩戴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3、組織本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檢查制度執**況,制止違章作業。

4、利用班前會對崗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每週進行一次本班組安全例會,做好記錄,發現安全隱患積極解決並上報。

5、制定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七)普通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執行本公司、本部門、本工段(室)、本班組提出的各種指令和決定,對自己的安全健康負責;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並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認真檢查所操作的機器、裝置、工具及其它安全防護設施或裝置,確保安全可靠;堅持正確使用和維護個人的勞動防護用品;發生事故時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告上級。

三、安全事故分類

(一)**事故按其傷害程度劃分為以下三類:

1、輕傷事故:指在生產活動過程中發生人員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指在生產活動過程中發生人員重傷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在生產活動過程中,發生人員死亡的事故,且一次死亡1~2人。

(二)火災事故按其損失程度劃分為以下三類:

1、一般火災事故:指直接經濟損失在3千元~3萬元之間的火災事故。

2、較大火災事故:指直接經濟損失在3萬~10萬元之間的火災事故。

3、重大火災事故:指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

四、安全管理程式

(一)所有人員都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公司總經理、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安全專管員均需經過安全資格培訓,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電工、焊工、廠內機動車司機、鍋爐工、起重機械工、壓力容器操作工)除進行安全培訓外,必須進行專業技能培訓,辦理特種作業證書;新員工及外來學習人員必須通過**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二)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消防培訓工作,各部門每半年組織一次,工段每季度組織一次。公司每年通過各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新員工、臨時工、外來學習人員要進行安全、消防宣傳教育。

(三)雇用的臨時工以及外來施工隊,雇工部門必須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凡由施工隊造成的**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全部的損失。

(四)各事業部檢修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維修人員佩戴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危險部位必須設定安全標誌。用電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用電安全操作規程。夜間作業時,作業地點必須保證照明度。

(五)廠區內限制車輛行駛的速度不超過10公里/小時,彎道處行駛的速度不超過5公里/小時,主要交通路口應有交通標記如:限速牌、限高牌、轉彎等警告牌,各部門對管轄區內的安全標識牌、限速牌、限高牌等標識牌進行管理和維護,保持清潔衛生。

(六)各部門根據生產實際情況,按季度制定《勞動防護用品需求計畫》報總經辦,總經辦審核彙總後統一採購勞保用品,物資**部庫房負責及時發放。

(七)進入生產廠區的所有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粉塵場所作業場所,員工應佩戴防塵口罩;在重大雜訊源附近工作或巡檢的員工,應佩戴耳塞或耳罩。

(八)工會負責組織員工體檢工作,每兩年對所有員工進行一次體檢,新員工入廠時應進行入廠體檢。工會對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發放及與員工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九)質量安全技術部代表公司安委會負責公司的安全、消防的日常監督檢查及考核,並負責生現產場的勞動衛生監測,每年進行一次。

(十)各事業部必須配備一名安全、消防兼職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本部門進行安全、消防監督、檢查,並儲存檢查記錄, 同時協助質量安全技術部進行安全、消防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各事業部根據生產過程、設施和裝置、工作場所的危險性,設定必要的安全標誌。庫房對存在危險特性的物品,按要求進行標識。各事業部在日常的工作檢查中,對各個工段、生產現場的安全標識進行檢查,保證標識牌清晰、完好。

質量安全技術部每月對公司各工作場所使用的安全標識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按照安全消防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五、消防管理程式

(一)安委會研究確定公司重消點防部位,並負責組織制定重點部位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消防重點崗位在動火施工前必須辦理「動火證明」,安全專管員對現場進行檢查簽字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開始到結束,動火現場必須有專人監管。動火結束後現場監管人員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火災隱患後收回動火證。

嚴禁各部門在廠區內燃燒雜物,禁止在各車間的照明線路、配電箱亂接用電裝置,防止負荷過重引**災。辦公人員在離開辦公室時必須關閉所有的照明、辦公用電。

(三)按照庫存現狀,物資應分類堆放、標識,庫房要具備必要的通風、保溫、採光措施;對危險品、化學品要採取嚴格的隔離封閉措施,並有明顯的標誌;易燃、易爆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庫房、專用場地,並設專人管理;庫房內應當配備適量的滅火器,加強庫房的管理,嚴禁在庫房內吸菸和使用明火,物品之間通道要保證安全1.5公尺間距;對碰撞、互相接觸易引起燃燒、**的易燃、易爆品,不得混合裝運。

(四)乙炔、氧氣瓶在使用時,應距離明火10m以上,兩氣瓶間距不小於5公尺;乙炔、氧氣瓶在運輸的過程中,必須分開運輸。

(五)消防器材由質量安全技術部統一配置和維修,如需增設消防器材的由,需求部門提出,質量安全技術部審核後統一配置。各部門使用的消防器材要有專人管理並建立臺帳,要定期維護保養,定期更換藥劑,保持消防器材的衛生清潔。

六、安全消防目標及考核

(一)公司安全、消防目標及目標分解

公司全年無重傷事故、無死亡事故,輕傷事故不超過7起;公司全年無較大、重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水泥事業部全年輕傷事故不超過4起;動力事業部全年輕傷事故不超過2起;包裝材料事業部全年輕傷事故不超過1起;各部門火災事故為零;在廠區外發生的事故,不佔部門及公司的安全指標。

(三)目標指標考核

1、指標內每發生一起輕傷事故,罰事故工段室負責人500元,罰事故部門分管負責人和第一負責人各500元,罰事故班組長400元,罰部門兼職安全員200元。

2、超出指標每發生一起輕傷事故,罰超標事故工段室負責人1000元,罰超標事故部門分管負責人和第一責任人各1500元,罰超標事故所在班組長800元,罰部門兼職安全員500元。

3、發生重傷事故,罰事故部門10000元。由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對事故的各級相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4、發生死亡事故,根據實際情況,對事故的各級相關人員酌情進行經濟處罰;對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違反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4、根據年度指標完成情況,按照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狀規定,對完成安全指標好的並簽訂責任狀的部門進行獎勵。

5、消防考核

(1)每發生一起一般火災事故,罰事故直接責任人500元,罰事故班組長200元,罰事故工段室負責人400元,罰部門分管負責人和第一責任人500元,罰部門兼職安全消防員100元。

(2)每發生一起較大火災事故,罰事故部門5000~10000元。由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對事故發生的各級相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對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罰事故部門30000元,由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對事故發生的各級相關人員進行經濟處罰;對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4)除撲救火災外,對未經批准私自挪動、毀壞消防器材的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對工段負責人罰款100元。用後滅火器未及時上報更換的,因管理不善丟失損壞的,滅火器衛生較差的,對班組長和工段長各罰款100元。

(5)對隱瞞火災事實,故意破壞事故現場者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對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逾期不改或整改未完成的部門,對部門負責人罰款300元。

6、安全操作考核

(1)各事業部在對裝置、設施大修作業前,必須填寫檢修計畫和安全措施,並經事業部經理或副經理批准、報質量安全技術部審批後方可檢修。未經批准擅自安排檢修,每次罰責任人500元。危險作業,必須派專人負責監督檢修的全過程,對作業人員必須進行作業前的培訓。

作業前必須通知質量安全技術部,安全管理人員當現場監督檢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業;5kt/d熟料生產線止火後24小時內或預熱器系統內部仍有高溫物料情況下,進行預熱器捅料時,捅料人員必須配戴能夠瞬間承受600℃以上氣流和粉塵的特種防護服,杜絕身體的任何部位外露,不得違規操作,每發現一次違規,對水泥事業部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各罰款1000元,對工段長罰款2000元,班組長1000元,當事人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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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岳街道社群衛生 服務中心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目錄一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二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三 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四 專 兼 職消防員崗位職責 五 部門領導防火職責 六 部門員工防火職責 七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九 防火巡查制度 十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十一 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