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管理藥品管理制度

2021-06-16 09:42:04 字數 1500 閱讀 5091

l 目的加強對特殊管理藥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防止發生流失。

2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品管理辦法》、《精神藥品管理辦法》、《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

3 適用範圍特殊管理藥品的購進、儲存、陳列、銷售和銷毀的管理。

4 責任購進部門、銷售部門、倉儲部門和質量管理部門或相關工作人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 工作內容

5.1 特殊管理藥品是指國家規定有特殊管理辦法的醫療用診斷或**藥品,零售藥店可經營的特殊管理藥品包括二類精神藥品、毒性中藥品種、麻醉中藥品種及國家規定按二類精神藥品管理的其他品種。

5.2 特殊管理藥品的購進。

5.2.1 經營特殊管理藥品應經地級市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

5.2.2 購進特殊管理的藥品除嚴格執行《藥品購進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外,還必須從省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藥品批發企業購進。

5.2.3 特殊管理藥品的質量驗收除嚴格執行《藥品入庫驗收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外,還必須遵守以下有關規定:

5.2.3.1 特殊管理藥品必須由2人進行驗收,並驗收至最小包裝。

5.2.3.2 特殊管理藥品的包裝、標籤和說明書上必須標註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警示語或警示說明。

5.3 特殊管理藥品的儲存、陳列和養護除嚴格執行《藥品儲存管理制度》、《藥品養護管理制度》和《藥品陳列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外,還必須遵守以下有關規定:

5.3.1 在庫二類精神藥品必須專櫃加鎖保管、專人管理、專冊登記和專帳記錄。

5.3.2 經營場所內的少量特殊管理藥品應專櫃、專人保管和專帳記錄。

5.3.3 特殊管理藥品的養護應由雙人進行。

5.3.4 特殊管理藥品出庫上櫃檯時,應實行雙人複核。

5.4 銷售特殊管理藥品除嚴格按照《藥品銷售管理制度》、《藥品處方調配管理制度》和《藥品拆零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外,還必須遵守以下有關規定:

5.4.1 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憑蓋有醫療單位原印章的醫生處方限量銷售,處方儲存2年,顧客不得取回處方。

5.4.2 二類精神藥品的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天常用量,如有超劑量的處方,應向顧客說明情況,經處方醫生更改或重新簽字後方可調配。

5.4.3 處方必須載明患者姓名、年齡、性別、藥品名稱、劑量和用法、家庭住址和聯絡**,且不得隨意塗改。

5.4.4 醫療用毒性藥品的每次處方劑量不得超過2天極量,不得單獨配方;調配處方必須認真負責,計量準確,並由配方人員和具有藥師、執業藥師或駐店藥師以上的複核人員簽名後方可發出;處方未註明「生用」的毒性中藥,應當付炮製品;如發現處方有疑問時須經原處方醫生審定簽名後再行調配;處方儲存2年備查。

5.4.5 特殊管理藥品拆零應由兩人同時進行,並予以記錄。

5.5 不合格特殊管理藥品的管理除按《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5.5.1 銷毀不合格的特殊管理藥品,應報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由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派人現場監督銷毀、記錄。

5.2.2 銷毀特殊管理藥品應在指定的地點進行。

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1 特殊管理藥品是指 品 精神藥品 醫療用毒性藥品和放射性藥品。依照 藥品管理法 及相應管理辦法,對這些藥品實行特殊管理。2 購用精神藥品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藥品的管理由藥劑科負責。特殊藥品的採購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3 特殊藥品的採購應做好年度計畫,按規定逐級申報,經衛生局批准後,到指定醫藥公司...

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特殊管理藥品,嚴格按國家有關管理規定執行。2.適用範圍 毒性藥品 二類精神藥品。3.職責 採購部負責藥品採購,質量管理部負責藥品的驗收 養護,儲運部負責特殊藥品的在庫保管。4.工作內容 4.1毒性藥品 4.1.1毒性藥品的經營必須按國家 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 的規定執行,並做好 和管理工...

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1 特殊管理藥品是指 品 精神藥品 醫療用毒性藥品和放射性藥品。依照 藥品管理法 及相應管理辦法,對這些藥品實行特殊管理。2 購用精神藥品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藥品的管理由藥劑科負責。特殊藥品的採購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3 特殊藥品的採購應做好年度計畫,按規定逐級申報,經衛生局批准後,到指定醫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