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黨員教育聯絡會議制度

2021-06-14 07:52:16 字數 1370 閱讀 8616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領導和指導,整合各方資源,凝聚各方力量,把黨員經常性教育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從而達到提高黨員素質、永葆黨員先進本色的目的。根據市委有關檔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黨員教育聯絡會議為組織、協調、檢查和指導全鎮黨組織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議事機構。

第三條聯絡會議的成員單位為鎮直事業單位、部門、社群,根據會議需要,可以適時吸收其他相關單位部門參加。機關支部為鎮聯絡會議牽頭單位。

第四條聯絡會議的主要職責

(一)學習傳達省、市黨員教育的有關會議、檔案精神,及時了解掌握黨員教育活動開展情況,研究制定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領導各成員單位有效地開展調研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聽取聯絡會議各成員單位有關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情況的匯報,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研究和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抓好黨員教育師資力量建設以及黨員教育經費的落實。

(三)對黨員經常性教育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及時總結推廣基層黨組織探索創造的新經驗、新方法、新途徑,及時發現問題、研究對策,指導面上工作。

(四)研究部署每5年一次的黨員黨性分析評議活動,商議黨員教育其他相關工作的專項活動。

第五條聯絡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機關支部。

第六條聯絡會議辦公室的職責

(一)根據省、市委提出的黨員經常性教育的工作目標、任務和要求,每年年初對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各項任務進行細化分解。

(二)收集和彙總各成員單位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有關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總結交流推廣各單位好的經驗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聯絡會議全體成員會議、相關部門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負責落實聯絡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各成員單位的職責

(一)黨員教育聯絡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要發揮本部門在黨員經常性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切實履行職責,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黨員經常性教育工作。

(二)聯絡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單位職能,將承擔的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工作列入本部門的工作目標,明確標準要求,與業務工作一併部署、落實、檢查、考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第八條聯絡會議的基本工作程式

(一)聯絡會議根據工作議題要求,採取全體成員會議、相關部門會議等形式。

(二)全體成員會議每半年不少於1次,由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參加。相關部門會議可根據階段性工作任務需要臨時召集,由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和相關人員參加。

(三)聯絡會議的議題由聯絡會議辦公室徵求各有關成員單位的意見後確定。

(四)提交聯絡會議研究的有關檔案、事項,承辦單位應根據需要,於會前徵求有關部門的意見。

(五)聯絡會議研究確定的工作意見和決定,根據需要由聯絡會議辦公室整理形成會議紀要。

第九條本制度由聯絡會議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黨員教育聯絡會議制度

為加強對黨員經常性教育工作的領導,根據 頒布的 關於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 的規定和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條黨員教育聯絡會議 以下簡稱聯絡會議 是組織 協調 檢查 指導黨員教育工作的議事機構。縣聯絡會議成員單位由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 宣傳部 黨校等組成。根據工作需要可適時吸收其他相關單位參...

黨員聯絡群眾制度

黨員聯絡群眾制度是密切黨群關係的有效措施,是一項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為使黨員聯絡群眾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一 堅持和完善黨員領導幹部抓聯絡點工作制度,定期走訪所聯絡的辦事處,徵求意見,搞好協調,認真解決群眾所急 所盼 所難 所怨的問題 每月到包點單位,了解掌握工作動態,幫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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