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建工集團
第八建築工程公司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和建檔監控制度
編制審核
批准編制日期:二〇一一年五月一四日
一、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由專案部經理(或生產副經理)每月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施工場地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資訊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四、安質部對梁場排查事故隱患進行統計建檔管理。經理(或生產副經理)組織安質部、工程部、物資部相關人員進行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管理工作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五、每季度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於下季首月10日前按要求向業主和上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書面匯報。
六、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七、對於一般事故隱患,由經理(或生產副經理)或者安質部安全管理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四分部經理(或生產副經理)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八、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並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九、各作業隊及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質部和有關部門報告。
十、四分部實行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制度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證全體員工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 安全生產法 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只實用於本分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第三條 制度所稱安全事故隱患 以下簡稱事故隱患 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制度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證全體員工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 安全生產法 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只實用於本分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第三條 制度所稱安全事故隱患 以下簡稱事故隱患 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制度
九 事故隱患治理領導小組會同本月參加事故隱患排查相關人員,按規定隱患治理期限,對事故隱患單位治理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複查驗收。對隱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徹底,事故隱患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按 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予以經濟上的處罰,並責令限期完成。十 各部門各班組應在各自管轄範圍內組織各相關人員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