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鄭煤電公司《礦井井下防滅火管理制度》考試

2021-06-10 16:22:59 字數 1247 閱讀 5263

單位: 綜掘一隊姓名:      成績:

填空題:

1、 通風科是井下防滅火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井下高溫防治、煤層自燃、發火事故預防及處理方案的制定。

2、救護隊每週一對全井下密閉氣體情況進行檢查。

3、通風科負責每週二組織排查高溫情況, 掘進科、安質科、救護隊、通風隊、巷修隊派人參加。

4、二1煤巷掘進工作面【含擴修巷道】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鍍鋅鋼管不按規定的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次。

5、掘進科負責巷道空幫空頂的重點監控 ,和

預防治理

6回採工作面上下尾巷要及時**瓦檢員負責落實並,

向通風排程匯報。未按要求落實匯報的罰款50元/次。不及時**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次,負責人罰款200元/次尾巷須排水時按照專項措施執行。

尾巷出現高溫時要及時預埋3寸注漿管並及時延接。不按要求執行對施工隊罰款1000元/項對跟班隊長罰款100元並進行三違幫教。

7、煤巷掘進工作面(含擴修) 跟班隊長是頂板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巷道空頂500mm以下時責任單位立即停止施工,進行充實處理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棚)跟班隊長 200元/棚單位責任人100元/棚,空頂超過500mm對責任單位罰款2000元/棚跟班隊長300元/棚單位負責人200元/。

8、煤巷掘進工作面實行終身責任追究制施工隊對施工工程編號管理(編號不滯後10公尺)不編號編號不清晰或滯後超過規定的罰款50元/處。空頂地點班組長須及時在現場標明(班次、班長姓名、空頂時間、空頂距離)並及時匯報未標明或匯報不及時對跟班隊長罰款500元/棚。單位責任人 300元/棚若在標明的地點發生明火或高溫可按照處理事故材料費用的 10%處罰 ,否則由責任單位

全部承擔

9、回採工作面和煤巷掘進工作面的 。不匯報或匯報不實罰款50元/次。

簡答題:

1、我礦如何對非專職人員發現高溫和明火進行獎?

答:發現異常高溫點時獎勵200元,發現明火並及時匯報的獎勵500元。先期發現明火並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滅火時獎勵1000元。

2、《礦井井下防滅火管理制度》對出現異常高溫責任劃分及處罰如何規定?。

答:採掘工作面出現異常高溫按處理方案由通風隊、救護隊處理,責任單位協助,不按方案處理或處理不積極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0元,對隊長罰款1000元,對部門科長罰款500元,因處理不積極造成事故擴大時另行分析處理。

3、對出現事故《防滅火制度》召開分析會如何規定?答:井下高溫處理完畢後,要及時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由通風科長主持分析,安質科長參加。

巷道出現明火由安全礦長主持分析,總工程師參加,按分析結果進行處罰。

新鄭煤電公司防突知識理論題

1 雙6指標 瓦斯含量臨界值不得大於6立方每噸,瓦斯壓力臨界值不得大於0.6兆帕。2 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內容 區域突出危險性 區域防突措施 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區域驗證。3 區域防突措施 包括開採保護層和預抽煤層瓦斯。4 鑽孔瓦斯湧出初速度測試時封孔和測試必須在2分鐘內完成。5 進行區域驗證時,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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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防滅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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