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

2021-06-08 10:32:34 字數 5047 閱讀 3134

及時做好消防器材降溫,保暖工作,不放置於潮濕地方。

4.3.1.5凡是專用消防龍頭周圍,不得堆放異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證隨時可用。

4.3.1.6消防器材不准隨意作為它用,不准擅自移動和損壞,否則按《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暫行辦法》處理,並照價賠償。

4.3.2滅火器管理制度

4.3.2.1滅火器的配置與灌裝

a) 安全部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按國家標準定量配置合格滅火器,使用後的滅火器須到當地消防部門進行灌裝。

b) 安全部對全公司所使用的滅火器統計,在《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中做好記錄,並對每乙隻在用滅火器進行掛牌標識。

4.3.2.2滅火器的儲存

a) 各使用部門配置的滅火器須有滅火器存放裝置,且有保護裝置,應標識清楚,便於取用。

b) 公司備用的滅火器儲存於消防室中,須做到防潮、防雨、防爆,並定期進行檢查滅火器壓力表,若指標在紅線區,應作重新灌裝或報廢處理。

4.3.2.3滅火器的使用

a) 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需使用滅火器的,應按《安全生產手冊》規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過程中注意個人安全保護及環境保護。非必要情況,優先選用乾粉滅火器,以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b) 滅火器使用完畢之後,使用部門須處理好現場。檢查使用後的滅火器,若壓力表指標在藍線區以上,則送回原存放點;若指標在紅線區,則送部安全主管作灌裝或報廢處理。

4.3.2.4滅火器的報廢

a) 各部安全主管確認無法進行灌裝的滅火器要作報廢處理。

b) 滅火器的報廢送專業部門處理。

4.3.2.5員工培訓

a) 人力資源部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環境保護培訓,使員工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後處理方案。

b) 各部門利用班前會、例會加強對員工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環境保護意識。

4.3.3檢查巡邏制度

4.3.3.

1每月保衛科協同公司安全部組織有關部門(必須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對制度、工藝、裝置、環境條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建築防火、危險品存放與管理,靜電接地等各方面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逐級解決。

4.3.3.2保衛科每天下車間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3.3.3各崗位交**時即交生產,又交防火安全,**後要檢查安全、裝置、電器開關和消防器材,有問題迅速處理。

4.3.4宣傳教育制度

4.3.4.1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防火知識技能應包括在全面教育和培訓之中,防火知識考核成績,應作為轉正、定級依據。

4.3.4.2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活動,義務消防隊機動隊每年進行一次消防訓練,協同安全部門對全公司職工每年舉行一次安全消防技術培訓。

4.3.4.3新工人上崗前要進行**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4.3.4.4搞好宣傳工作,每週出一期宣傳板報,努力使職工達到「三懂」、「三會「、」形成一種「人人講防火,處處講防火」的良好風氣。

4.3.5火警、火災事故管理制度

4.3.5.1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消防隊報警(火警**119,鎮火警**6651119)

4.3.5.2不得誤報、謊報。任何部門或個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

4.3.5.3發生火警、火災事故,全公司職工要全力以赴,聽從指揮,奮勇撲救。

4.3.5.4火災撲救後,保衛部門應立即劃出警戒區域,設定糾察,保護好現場。

4.3.5.5無論何種原因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均由保衛部門主管。

4.3.5.6發生火警、火災事故,保衛部門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從工藝裝置、生產、管理等方面調查事故原因。

4.3.5.7全公司職工都有向調查人員提供火災情況的義務,不得拒絕、阻撓、刁難,或者有意隱匿實情,提供假情況。

4.3.5.8找出根本原因後,要三不放過追查責任,制訂防範措施,落實整改。

4.3.5.9由安全部負責調查和處理結果呈報上級機關。

4.3.5.10對全公司職工要進行事故教訓教育,杜絕後患。

4.3.6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有關規定:

4.3.6.1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專案,必須報經市消防科大隊審核批准。

4.3.6.2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准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動,並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

4.3.6.3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專案竣工後,必須經市消防大隊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4.3.6.4搭建易燃工棚和臨時建築,須經市消防大隊批准。

4.3.6.5研製易燃的新材料、新產品和有火災危險的新裝置、新工藝,必須對研製的每專案提出預防火災的具體辦法,經上級主管部門鑑定批准後方可交付生產。

4.3.6.

6生產易燃易爆化學品,必須按國家標準或專門標準的規定,對產品進行閃點、燃點、自燃點、**極限等資料的測定,並將其資料和防火、防爆、滅火、安全儲運等注意事項寫在產品說明書上,否則不准出廠。

4.3.7獎懲制度

4.3.7.1責任人每年對本公司消防工作要全面總結,評出消防工作先進部門和個人,懲罰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

4.3.7.2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蹟之一的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4.3.7.2.1消防措施落實,宣傳普及教育,、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裝置保護完整好用,無火災事故的。

4.3.7.2.2及時組織撲救火災,避免重大損失的。

4.3.7.2.3對公司消防工作提出各種有效建議和技術革新的。

4.3.7.2.4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一這成績的。

4.3.7.3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蹟之一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4.3.7.3.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消防活動的;

4.3.7.3.2模範遵守消防法規,罅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的;

4.3.7.3.3及時發現和消除險火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4.3.7.3.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

4.3.7.3.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較大貢獻的;

4.3.7.3.6對廠消防工作提出各種有效建議和技術革新的;

4.3.7.3.7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做出一定成績的;

4.3.7.4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規定行為之一的應從嚴處罰。

4.3.7.4.1違反消防管理規定或安全操作規程不聽勸阻的;

4.3.7.4.2在明令禁止吸菸、用火的區域或場所內吸菸、用火的;

4.3.7.4.3禁菸內動火不辦理動火手續的;

4.3.7.4.4違反用電安全技術規程,經提出後仍不改正的;

4.3.7.4.5對消防員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4.3.7.4.6損毀消防設施器材工具,尚未造成較大損失的;

4.3.7.5擅自將消防器材工具挪作它用的;

4.3.7.5.1發生火災事故不報警或阻攔報警,謊報火警的;

4.3.7.5.2縱容、強迫他人違反消防管理規定或安全操作規程的;

4.3.7.5.3在火災現場擾亂秩序,妨礙滅火救災工作進行,不聽勸阻的;

4.3.7.5.4在滅火救災的緊急情況下,需呼叫交通、水、電及其它有關力量,拒不執行的;

4.3.7.5.5拒絕和阻礙消防負責人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

4.3.7.5.6無理拒絕、阻撓、刁難火災原因抽查、事故處理、或者有意隱匿實情,提供假情況的;

4.3.7.5.7破壞火災現場的。

4.4火警應變

4.4.1撲救火災原則

報警早,損失小;邊報警,邊撲救;先控制,後滅火;先救人,後救物;防中毒,防窒息; 聽指揮,莫驚慌。

4.4.2生產車間人員的對策

4.4.2.1發生火警所在車間人員的對策通則:

4.4.2.1.1本車間義務消防隊員或滅火技能較高的人員,立即使用適當方式進行滅火。

4.4.2.1.2如火勢不是一般應急措施所能撲救的,本車間副主任(或班長)應立即報警,同時投入滅火戰鬥。

4.4.2.

1.3本車間操作經驗豐富的人員,應指揮緊急停車,並採取工藝操作方面的應急措施,防止火勢擴大。a:

關閉與火警有關的閥門,易燃容器加蓋;b:停止加料及一切物料的輸送;c:關閉輸液、輸氣閥門及蒸氣加熱閥,開冷卻水;d:

停止機械通風;e:協助上下崗位的操作人員做好工藝操作方面的應急措施;f:協助遷出火警周圍的易燃可燃物品。

4.4.2.2其他人員應視情況,分頭協助工藝操作處理和協助滅火,遷出火警周圍的易燃可燃物品,以及為消防隊員順利到達現場做好各種準備。

4.4.3相鄰車間的對策

4.4.3.1立即停車,並採取一系列現場停車及工藝操作方面的應急措施。

4.4.3.2關閉相鄰閥及通風系統,並留下1-2人照管現場。

4.4.3.3其餘人員一部分支援火警崗位,另一部分迅速遷出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必須服從班組長或義務消防人員的指揮。

4.4.4公司義務消防隊員的行動

4.4.4.1出動要快,接到火警警報後要以最快速度趕到現場,力求使用火警在初始階段或發展階段的初期就被撲滅。

4.4.4.2迅速弄清情況,確定使用滅火器材的品種。

4.4.4.3集中力量猛攻火源要點為

4.4.4.3.1起現場指導作用,集中適用滅火器材的品種。

4.4.4.3.2占領有利地形。

4.4.4.3.3最精幹的人員組成第一梯隊,決戰決勝,一鼓而下是為成功。

4.4.4.3.4注意消滅飛火,防止飛散火勢。

4.4.4.3.5戰術靈活,強調實效。

4.4.4.3.6保護就近重要部位,阻止火焰蔓延。

4.4.4.3.7撒退危險物資。

4.4.4.4撲救火災,全體職工應互相配合,協同作戰,不得作避上觀。

4.4.5科室人的行動

4.4.5.1車間辦公室人員

發生火警,迅速趕到現場,維持秩序,清點上班人員,指揮疏散、撒離、停產、聯絡,協助滅火,消除消防通道,做好萬一成災後滅火戰鬥的輔助工作。

4.4.5.2幹部值班人員

根據火警所在部門或崗位的危險性,作出相應決策,及時下達排程令,呼叫水、電、滅火器材等各種力量。

4.4.5.3保衛部門

全體出動,兵分幾路,負責警戒和指揮義務消防人員滅火,其他人員應到要害部門巡視,安定人心,堅守崗位,防止混亂發生人為事故。

4.4.5.4總經辦

總經理應親臨現場,與現場指揮人員共同指揮,總經辦其他有關人員應配合排程做好相應工作及與外界聯絡工作。

4.4.5.5安全技術部門

原則上全體上馬,部分人員趕到現場協助滅火,並作好現場指揮員的參謀,部分人員協助火警車間做好應急處理工作,還應與醫院保持聯絡,提供火警崗位的生產性質和使用危險品的品種和性狀,以利於搶救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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