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管理制度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

2021-06-08 08:33:31 字數 2032 閱讀 1695

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爆破器材安全儲存和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物品管理條例》和《爆破安全規程》 ,特制定本制度。

一、 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持證人員包括:爆破作業工程技術人員,爆破員,爆破器材保管員,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及押運員。

二、 爆破材料的採購 1、 爆破器材的採購計畫由使用單位提出計畫, 經生產技術部審核,公司總經理或主管生產副總經理批准後由物資採購部門採購,其採購審批手續由保衛部門協助採購部門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 2、 爆破器材必須採購公安機關指定廠家的產品, 或到具有齊全手續的單位調撥,調撥必須經過公安機關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嚴禁採購私人處的爆破器材。 3、 採購由物資部門負責, 押運由公司保衛主管部門負責, 廠武保部門協助押運。

4、 爆破器材的運輸前必須到所在地縣公安機關辦理 「**物品運輸證」 ,運輸車輛必須按公安機關指定的路線和時間期間行駛,炸藥與雷管必須分車運輸,兩車之間必須保持 30m 以上的安全距離, 嚴禁隨意改變運輸線路和時間,運輸結束後,經總經理或主管物資保管的副總經理簽字後由辦理人將 「**物品運輸證」 交回原辦理機關。

15、 爆破器材運輸過程中運輸車輛駕駛人員及押運人員嚴禁吸菸,更不得動用明火,遇到車輛故障或其它原因需要停車時,應盡可能將車停在遠離村鎮、人群及構築物的地點,停車時押運人員必須在車輛周圍警戒。

三、 爆破器材的保管 1、 爆破器材必須儲存在專用庫房內, (含永久及臨時庫房) 庫房設定必須經過當地縣級公安機關批准, 永久庫房設定方案由生產技術部制定,專案部使用的臨時庫房設定方案由專案部制定。 2、 爆破器材庫房應設定在遠離居民區和廠礦 800m 以外的地方,炸藥與雷管分庫存放,庫房距離不得小於 25m,庫房周圍 100m 以內禁用明火,配備消防水池,消防水池距庫房不得大於 100m,消防管路距庫房不得大於 50m。 3、 爆破器材庫房必須全天專人值班看守,值班人員嚴禁脫崗, 爆破器材出入庫必須由保管人員進行登記, 採購人員及領用人員要在出入庫記錄上簽字認可。

4、 爆破器材的庫存最大容量及堆放方式嚴格按《爆破安全規程》中規定進行,任何人不得變更。

三、爆破器材的使用 1、 爆破器材的領用:爆破器材每次領用數量由當班爆破作業

技術人員提出計畫通知爆破器材員,同時在施工記錄上做出記錄,由爆破器材員填寫領料單經

爆破作業單位負責人簽字後到爆破器材保管人員處領用,單位負責人外出時應提前指定代簽人,該代簽人必須

2經過專案經理同意,並通報相關人員。 2、 爆破器材保管人員在接到爆破器材領用單後,按領用數量發料,並要求領料人在出庫單上簽字,出庫單由保管人員儲存,專案部應在每月 3 日前將爆破器材庫存情況報公司質量安全部、 保衛主管部門。 3、 爆破器材領用人員必須將領到的爆破器材及時交付爆破器材加工人員, 雙方在交接記錄上簽字, 該記錄由爆破器材領料人儲存; 爆破加工人員依據爆破作業技術人員提供的加工規格進行加工, 爆破員依據爆破作業技術人員的要求到爆破器材加工人員處領取當班需用的爆破器材,並在交接記錄上簽字,記錄由加工人員儲存。

4、 爆破員按當班實際消耗的爆破器材如實填寫《爆破器材消耗表》 ,該錶一式四份,爆破作業單位存乙份、次日10時前報專案部三份,專案部彙總後於次月1日前報公司質量安全部、保衛主管部門各乙份。 5、 對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爆破員必須在當班爆破作業結束後退還爆破加工人員, 雙方要在交接記錄上簽字, 該記錄由爆破員儲存; 對於退還的爆破器材情況加工人員應及時向爆破作業技術人員進行通報, 由爆破作業技術人員依據現場情況決定是否在下一班使用或退庫,加工的器材不得在加工房內儲存超過乙個工作班,退庫前必須拆除加工,由加工人員交付領用員,領用人員退還保管人員,同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6、 現場爆破作業及盲炮處理執行《爆破安全規程》

3(gb6722-86)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dl5009·1-92) 。 7、 爆破器材的銷毀由保管員提出申請經公司質量安全部及保衛部門審核同意, 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到縣公安機關辦理銷毀手續後進行, 銷毀前工程技術部必須制定可行的銷毀方案, 報請公安機關批准, 並請公安機關監督指導進行,銷毀作業時公司質量安全部、保衛主管部門必須在現場監督,銷毀完成後,銷毀規格及數量經質量安全部、 保衛主管部門審核認可經總經理簽字後辦理銷帳。 8、 考核:

違犯以上規定公司將依據廠部安全考核辦法按嚴重違章從重處罰。

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一 材料儲存保管 一 嚴格執行 中華人民共 和國民用 物品管理條例 煤礦安全規程 爆破安全規程 的有關規定。二 材料必須儲存在專用 材料庫 發放所 內,並設專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各 材料庫 發放所 必須有公安部門核發的 爆破物品儲存許可證 嚴禁超過最大允許儲存量。三 材料庫 發放所 內應通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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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管理辦法 1 為加強對爆破器材的管理,根據 爆破安全規程 規定,我專案部特設立以專職安全員為爆破工作領導人,爆破員員任爆破工作技術人員,設專人負責爆破器材庫管理,並由派出所 安全 專案部等部門參與爆破器材管理監督。2 根據 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條例 規定,在爆破器材的購買 運輸 貯存 使用等環...

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為了嚴格爆破器材的管理,杜絕被盜 丟失 流失等情況發生,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各單位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一 一般規定 1.從事爆破作業的人員 指從事爆破設計 管理 操作 運輸 押運的人員 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 考試合格 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相關有效證件的人員擔任,嚴禁無證上崗。2.爆破器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