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停送電制度

2021-06-08 02:09:07 字數 1989 閱讀 207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煤礦井下機電裝置科學有效執行,保證安全生產的有序進行,特制定《停送電制度》。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一條組織體系

組長:機電副礦長;

副組長:機電副總、機電科長;

成員:機電科及各隊主管隊長和技術員。

第二條部門職責

( 一) 機電科職責

1.機電科負責對全礦用電及電氣裝置運**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2.機電科負責對礦井無計畫停電的事故與相關科室一同進行追查。

3.負責全礦計畫停電工作的審批與管理。

4.機電科對違反停送電規定的行為進行通報批評。

(二)採煤隊職責

1、採煤隊負責本隊裝置停送電制度及規程的貫徹和學習工作。

2、採煤隊負責本隊停送電制度執**況的監督和檢查。

3. 採煤隊負責本隊在崗人員持證上崗。

(三)掘進隊職責

1、掘進隊負責本隊裝置停送電制度及規程的貫徹和學習工作。

2、掘進隊負責本隊停送電制度執**況的監督和檢查。

3. 掘進隊負責本隊在崗人員持證上崗。

(四)機運隊職責

1、機運隊負責本隊裝置停送電制度及規程的貫徹和學習工作。

2、機運隊負責本隊停送電制度執**況的監督和檢查。

3. 機運隊負責本隊在崗人員持證上崗。

(五)通風隊職責

1、通風隊負責本隊裝置停送電制度及規程的貫徹和學習工作。

2、通風隊負責本隊停送電制度執**況的監督和檢查。

3. 通風隊負責本隊在崗人員持證上崗。

第三章其它要求

第一條停送電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的規定違者各罰20—50元。

第二條停送電要有電工專人負責,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嚴格執行停送電安全措施。

第三條需要停送電的單位,由停送電單位的機電負責人填寫停送電作業申請。停電作業申請一式四份,機電科留乙份,乙份送礦排程,乙份由停電單位隨身攜帶;需要停風的停送電作業要送通風部門乙份;需要到各井下變電所進行停送電的單位,要將隨身攜帶的停送電作業票申請交機運隊配電工乙份。

第四條如有兩組及以上人員在同一條線路上工作時,應分別懸掛各自的警示牌。一組工作結束,其它警示牌尚未摘除前,禁止合閘送電。已經掛地線或合接地刀閘的開關應懸掛「已接地」牌,未解除接地前,嚴禁進行合閘操作。

第五條無人值班的配電點,開關停電後應派專人看守,看守人員要堅守崗位,忠於職守。

第六條對作業內容複雜的特殊情況下的停送電,由需要停送電的單位編制停送電作業措施,並報機電科審批。

第七條操作高壓電氣裝置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高壓停送電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驗電、放電、掛設三相短路接地線,開關掛牌、加鎖的停電操作程式。送電順序與之相反。

第八條低壓開關停電時也要進行掛牌、加鎖的停送電操作程式, 送電時與之相反。

第九條電氣裝置停電時,必須有明顯的短路點,並在被檢查裝置的前一級停電,必須堅持維護誰停誰送的原則,不允許約時或委託他人停送電。停電後必須設專人看護,在裸露的電氣裝置停電檢修時,必須將相鄰的電氣裝置同時停電,防止臨電作業發生觸電事故。

第十條嚴禁在停電的線路上藉機作業,嚴禁約時送電,嚴禁帶電作業。

第十一條在供電系統正常時,開關突然跳閘,不准送電,查明原因並排除故障後,才能送電。

第十二條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懸掛「小心反電」警示牌。檢修電源開關或有可能反電的開關必須切斷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十三條停電的掘進工作面在送電前,必須執行電工、瓦檢員、看風機工同時到場,由瓦檢員檢查瓦斯,並經同意後,由電工負責送電。

第十四條掘進工作面風流中沼氣濃度達到1.5%必須切斷電源,電動機或開關配電點附近20公尺以內風流中沼氣濃度達到15%必須切斷電源。

第十五條進行瓦斯電閉鎖試驗,由試驗單位通知被影響單位。

第十六條各單位使用的高壓驗電器、絕緣用具必須按規定送到試驗組進行試驗,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十七條對於節假日檢修或大型停電檢修作業專案,要編制單項停送電作業措施。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機電科。

煤礦停送電管理制度

停送電管理機制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一條嚴格按 煤礦安全規程 及停送電規定執行。第二條井上 下不准帶電檢修 搬遷電氣裝置 包括電纜,機組電纜 裝煤機 綜掘機的拖拽電纜除外 檢修或搬遷時必須切斷電源。第三條在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到所屬配電室或分路總開關辦理停電手續。嚴禁趁別人停電機會,進行任何檢修工作。第...

煤礦高低壓停送電制度

為了保證礦井供電安全,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如下停送電制度 一 高壓變配電因檢修或工作需要而停電時,要將線路上的隔離開關和跌落保險,並在停電裝置可能發生感應電壓的部件接地線。電容器接地放電,對裝置的進出線各相進行驗電,確認裝置無電。二 工作人員必須在停電裝置的範圍內作業,並與帶電部件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煤礦停送電管理制度

停送電管理機制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一條嚴格按 煤礦安全規程 及停送電規定執行。第二條井上 下不准帶電檢修 搬遷電氣裝置 包括電纜,機組電纜 裝煤機 綜掘機的拖拽電纜除外 檢修或搬遷時必須切斷電源。第三條在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到所屬配電室或分路總開關辦理停電手續。嚴禁趁別人停電機會,進行任何檢修工作。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