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調查,分析制度

2021-06-07 12:57:23 字數 4418 閱讀 9723

事故報告、分析、處理、救援、統計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強化責任追究,預防各類事故發生,吸取各類事故教訓,特制定事故報告、分析、處理、救援、統計管理制度。

一、事故報告

1、事故報告程式:

事故發生後,現場目擊者、班組長、安檢員、在場幹部及一切工作人員都有責任及時向排程及段值班人員匯報,同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護現場,組織搶救。排程及段值班人員接到報告,要盡快掌握現場情況,作好記錄,按事故報告程式立即向有關領導、有關業務科室、單位人員匯報,並及時向上級報告,安全部門及主管業務科室分別向公司安監處和對口業務處室報告。必要時要聯絡礦山救護(消防)隊、通知處醫院醫療急救小組。

2、事故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人數、傷害程度、初步原因、已採取的措施和需要採取的措施。事故報告以**、書面、口述等方式進行。

3、事故報告時限

各單位對當天發生的各類**、非**事故以及影響較大的非生產事故或事件都要及時向安全監察部安全資訊排程匯報,輕傷、一般非**事故要在2 小時內匯報,嚴重工傷、嚴重非**及其以上事故要立即匯報,超出規定時間按匯報不及時處理,超過8 小時按隱瞞事故處理;發生輕傷、一般非**事故,要在24 小時以內向公司報告;發生嚴重工傷、嚴重非**事故,處必須在2 小時以內向集團公司報告;發生局定重傷、特別嚴重非**及其以上的事故,處必須立即向集團公司報告。

二、事故的追查分析

1、人身事故的追查分析

(1)凡發生輕傷事故,由安全監察部門組織,分管領導參加進行追查分析,當班的班長、現場的有關責任人員和事故單位的班長必須參加,事故在12 小時內分析完畢,如因特殊原因推遲,不得超過一天。

(2)凡發生嚴重工傷事故,由安全監領導組織,安監處長參加進行追查分析,當班的班組長、安檢員、現場的有關責任人員、事故單位的段長、安全副段長必須參加,事故分析在當班的班後進行,24 小時分析完畢,因特殊原因推遲,不得超過兩天。

(3)凡發生局定重傷以上事故,由公司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

2、非**事故的追查分析

運輸、消防事故由保衛科牽頭組成事故追查分析組對事故進行追查分析處理;其它各類事故由安全監察部牽頭組成事故追查分析組對事故進行追查分析處理,專業性強的事故由安監部門通知各專業技術人員(專家)參加追查分析。

(1)凡發生嚴重非**事故,由事故調查組組織事故單位的段長(或安全副段長)、業務部門負責人、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分析追查,在12 小時內分析完畢,並提出處理意見。

(2)凡發生特別嚴重非**事故,由事故調查組組織,牽頭單位正職參加,並請安監局分管負責人參加進行追查分析,事故單位的隊長、業務部門的負責人,有關責任人員必須參加,24 小時內分析完畢,並提出處理意見。

(3)凡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非**事故,由公司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

(4)業務部門在事故分析完畢後將事故報告交安全監察部門備案,對超出期限不能拿出結果的,由安全監察部門對業務部門負責人進行分析處理。

3、嚴重「三違」和管理過失的追查分析

凡發生一般「三違」、各類嚴重「三違」、各類管理失職由安全監察部門組織追查分析,並根據「三違」、「失職」的性質,通知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參加。**以上的嚴重「三違」和管理失職應在24 小時內分析清楚,因特殊原因推遲,不得超過一天,其它的「三違」和「失職」當日必須分析清楚。對嚴重「三違」和嚴重失職

追查分析後,由安全監察部門下發通報,通報全礦,以便舉一反

三、吸取事故教訓。

4、事故匯報的接受及反應

各業務部門在接到事故匯報後,首先要進行事故登記,需進行事故現場勘查和進行事故調查時,要及時派出人員、掌握現場資料,本著從快、從嚴、從重的原則,及時組織追查分析。

5、事故分析的原則及處罰

分析事故時,必須嚴格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制定防範措施不放過。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的標準進行處罰。

6、對參與事故分析人員的要求

技術性較強的事故,需要有關職能部門配合分析,各單位要派懂技術、了解現場情況的管理人員參加分析。對安全監察部門及其它事故追查組通知的應參加事故分析的人員無故不到或不按規定時間到,影響事故分析正常進行的,按嚴重「三違」或失職論處。

三、事故的處理

1、對事故單位和事故責任者,嚴格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和《露天礦安全管理制度》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影響較大的事故安全監察部門要整理出事故通報,通報全礦。

2、對事故責任者的罰款,由安全監察部門事故組下達罰款通知單。

3、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行政處分的,由相關部門按通報要求執行。

4、各單位要落實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避免同類事故發生,若季度內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將按照標準,上公升乙個台階進行處罰。

四、事故搶救(搶險)

1、各級領導幹部、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搶險人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趕赴排程指揮部,由處長組織進行現場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

2、重特大事故搶救(搶險)結束後,事故搶救(搶險)指揮部牽頭組織寫出《重特大事故搶救(搶險)報告》。凡是礦山救護隊參加進行的搶救(搶險)工作,事故搶救(搶險)結束後,36 小時內由礦山救護隊寫出事故搶救(搶險)報告。

3、在組織事故搶救(搶險)的同時,必須按有關規定保護事故現場,安全監察部門還應派專人將事故單位的規程、措施、圖紙、班前會記錄、員工培訓情況、勞資檔案等資料進行保護性收集封存,以備事故調查使用。

五、**事故統計

1、**事故分為:煤炭生產事故分為原煤生產事故和非原煤生產事故兩部分。

2、工傷後乙個月內**的計入事故總**人數。

3、外單位承包礦井內的生產、基建、安裝、發生**事故由承包單位按本單位**事故進行統計報告。

4、生產區域內的交通事故:以更衣、洗澡為界,職工上班更衣後、下班洗澡前乘坐處交通車發生的事故計入原煤生產事故,其它事故計入非原煤生產事故。

5、下列事故不統計到處**事故總數中。

a、支援或承包外單位工程發生**事故由外單位統計報告。

b、礦外組織的安全檢查、培訓、科研、學習、參觀等活動發生的**事故。

c、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事故。如:冰雹、**、龍捲風等。

6、事故必須進行月、季、半年及全年分析統計,統計要分類,首先分為人身**事故和非**事故。人身**事故按**、局定重傷、嚴重工傷、輕傷進行分類;非**事故按重大非**事故、特別嚴重非**事故、嚴重非**事故和一般非**事故進行分類。統計要用數字說明,進行百分比計算。

六、其它規定

(一)事故分析

1、發生的各類事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匯報礦排程及段值班人員,否則按隱瞞事故論處。

2、排程在接到事故匯報後要按事故類別給相關業務部門下達事故分析通知單,否則一次扣100 元。

3、業務部門在接到事故分析通知單後要立即通知事故單位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事故追查分析。

4、事故單位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必須在半小時之內到指定地點進行事故分析。否則遲到扣50 元,不到扣100 元。

5、事故分析要實事求是,事故單位的當事人必須如實回答事故追查人員的提問,不得隱瞞事實真相,正確對待,不得含糊其辭,無理取鬧,否則上公升乙個檔次處理。

6、所有參加事故分析的人員必須在事故臺帳上簽字認可,拒絕簽字者一次罰款100 元。

7、事故分析處理結果通報後,凡對事故處理結果不服者,從通報下發之日起三日之內到事故分析牽頭單位進行復議,事故分析牽頭單位必須認真對待復議者,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復議,兩日內給予提議者答覆,如提議人仍不滿意的,由提議人和提議人單位正職報分管處領導裁決。分管處領導的裁決為最終裁決。通報下發三日內未提出異議按認可處理。

凡未要求復議、復議結果未下或未按程式復議而越級上訪者,一次罰款300 元,株連單位正職及安全副職各300 元。

8、各單位要組織職工認真學習事故通報,吸取事故教訓,並進行討論,凡未向職工貫徹學習罰單位安全負責人一次200 元。事故單位要重點向事故當事人貫徹,做好其思想工作,對事故及處理結果有乙個正確的認識,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二)「三違」管理

1、各級管理人員到作業現場檢查時,發現「三違」行為必須及時制止,現場向違章者提出批評、說明違章可能導致的後果、進行安全教育,糾正其不安全行為,並要求在現場填寫「三違」登記表,並由「三違」人員簽字認可。

2、各級管理人員填寫「三違」登記表時,必須詳細記錄違章的地點、時間、班次、違章者姓名、單位、違章事實,違章事實要屬實,嚴禁胡抓亂報,且發現的「三違」行為必須當日舉報,否則安全監察部門不予受理。

3、違章者要虛心接受批評教育,無條件地接受管理人員的證件檢查,不得無理取鬧,否則由安全監察部門落實,對其上乙個等級處理。

4、事故組接到登記表後要及時通知違章者單位的值班幹部。

5、凡事實不清、責任不明,舉報「三違」者與違章者必須到事故組進行共同分析認定,否則事故組將撤消登記。

6、登記後,不得私下協商更改違章事實,也不得私自撤消登記,否則對雙方各罰款100 元,違章事實一旦確定,「三違」等級由事故組根據《露天礦安全管理制度》認定,舉報人員無權確定「三違」等級。

7、凡對舉報者無理取鬧、進行威脅、辱罵、打擊報復者,按二級嚴重「三違」論處,對單位正職、安全副職按輕微失職論處,情節嚴重者由保衛科處理。

8、凡事實確鑿,但拒不簽字者上乙個臺級進行處罰。

事故報告調查分析處理制度

為加強事故管理,吸取事故教訓,及時採取防範措施,杜絕類似事故重 生,保證安全生產持續 健康 穩定發展。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一 事故的報告 報告的程式和要求 1 一旦發生事故,現場的井 隊長 班組長及崗位工人,必須立即向礦排程匯報。2 礦排程接到現場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按事故等級分別通知有關部門...

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儲存期限 永久 編號 字第號 年月日1 事故單位事故班組 2 事故性質 3 事故起止時間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4 事故發生時氣象條件及自然災害 5 國家標準 規範 6 裝置製造廠家及投運時間 7 裝置修復 更新 時間 8 直接經濟損失 9 裝置損壞情況 10 事故前工況 11 事故經過 發生 擴大...

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報告

一 事故發生的經過 於2012 12 13日下午15點35分左右,雜工班工人王漢平 男 40歲 在二區10m樓板上澆築混凝土作業,該工人在扶著幫浦管卸料時,被樓板上預埋的鋼筋鉤絆倒,在倒下的過程中,該工人以左手作為潛意識的支撐,導致左手腕和左腿膝蓋處受傷。事故發生後,我部門安全員及時了解清楚情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