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煤礦防治水規定十五項制度 防治水專家會診制度

2021-06-06 14:29:47 字數 966 閱讀 9482

⑸.煤礦企業(礦井)應當編制本單位的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⑹.煤礦企業(礦井)必須對職工進行防治水知識的培訓教育,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防治水知識,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禦水災的能力。

⑺.礦井應當編制井田水文地質報告、井田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報告、建井設計和建井地質報告(新建、技改礦井)。井田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報告、建井設計和建井地質報告應當有相應的防治水內容。

⑻.加強礦區和礦井水文地質基礎工作。煤礦企業必須查明周邊礦區水文地質和小窯分布、積水的分布情況,繪製真實可靠的井上井下對照圖和採掘工程平面圖,圖上標明礦區範圍內老窯及採空區分布和積水情況,為煤礦水害防治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真實可靠的技術資料。

⑼.煤礦企業(礦井)必須查清井田範圍及周邊區域的水文條件,在水害未查明前,嚴禁進行採掘活動。礦井有透水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脅區域內的採掘作業,撤出作業人員,採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⑽.對新開鑿的井筒、主要穿層石門及開拓巷道,應當及時進行水文地質觀測和編錄,並繪製井筒、石門、巷道的實測水文地質剖面圖或展開圖。

⑾.礦井防隔水煤(巖)柱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嚴禁在各類防隔水煤(巖)柱中進行採掘活動。開採水淹區下的廢棄防隔水煤(巖)柱時,應當徹底疏放上部積水,嚴禁頂水作業。

⑿.在礦井受水害威脅的區域,進行巷道掘進前,應當採用鑽探、物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質條件。地測防治水機構應當提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並提出水害防範措施。

⒀.建立探放水工作考核獎懲辦法,嚴格對探放水工作實施考核。探放水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不得以煤礦產量和進尺掛鉤,要與探放水鑽孔的質量掛鉤。

⒁.嚴格探放水鑽孔的設計、施工、管理。探放水工作必須嚴格按照《煤礦水害防治規定》進行設計,不得擅自降低標準;現場必須嚴格按設計組織施工,不得改變設計引數;若因條件發生變化,需改變設計引數必須請示礦總工程師簽字同意。

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各煤礦每年組織1次礦井聯合排水試驗,對礦井排水能力進行驗證,確保礦井排水能力、水倉容量能夠滿足正常和災害水量下排水工作的需要。

煤礦防治水規定

第二章礦井水文地質型別劃分及基礎資料 第一節礦井水文地質型別劃分 第十一條根據礦井受採掘破壞或者影響的含水層及水體 礦井及周邊老空水分布狀況 礦井湧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規律 礦井開採受水害影響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難易程度,礦井水文地質型別劃分為簡單 中等 複雜 極複雜等4種 見表2 1 表2 1 礦井水...

煤礦防治水規定

第二章礦井水文地質型別劃分及基礎資料 第一節礦井水文地質型別劃分 第十一條根據礦井受採掘破壞或者影響的含水層及水體 礦井及周邊老空水分布狀況 礦井湧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規律 礦井開採受水害影響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難易程度,礦井水文地質型別劃分為簡單 中等 複雜 極複雜等4種 見表2 1 表2 1 礦井水...

煤礦防治水機構及制度

目錄地測及防治水專業人員機構配備圖 1 測量工作制度 2 防治水預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4 煤礦地質及儲量管理工作制度 7 水文地質工作制度 8 井田內及周邊煤礦監測監控管理制度 10 防治水監控防範措施 11 加強防治水監督管理的安全措施 14 地測防治水工作制度 18 煤礦礦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