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和依法申請公開制度

2021-06-06 07:32:05 字數 2213 閱讀 1596

第一條局務公開、黨務公開、企務公開實行主動公開和依法申請公開制度。

第二條各科室在職責範圍內,按照規定程式,及時主動地向社會公開應當讓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

第三條採取設立公開欄、上網發布、編髮資訊演示文稿、利用報刊、電視等大眾傳播**等多種形式,對黨務公開、局務公開、企務公開事項進行公開,便於公眾及時地獲取政務資訊。

第四條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我局提出的公開事項申請,除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以及法律、法規禁止公開的資訊外,應根據有關規定,按程式向申請人公開。

第五條申請人可以通過書面或口頭形式申請公開「三項工作」資訊;口頭申請的,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和具體要求。

第六條各科室在收到申請之日起應在7個工作日內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答覆。

第七條對申請人申請事項決定公開的,承辦科室應當及時將申請公開的具體局務公開、黨務公開、企務公開資訊向申請人公開。決定不予公開的,應當說明理由。

二、局務、黨務、企務公開內容備查制度

第一條局務、黨務、企務公開工作實行內容備查制度。

第二條各科室應及時將公開內容上報局務、黨務、企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內容與所公開內容一致,以備留查備案。

第三條各科室要按照《局務、黨務、企務公開目錄》及時進行公開,做到局務、黨務、企務公開內容及時、全面、真實。

第四條各科室要做好政務公開資料、臺帳歸檔整理工作。

三、黨務、局務、企務公開監督和投訴辦理制度

第一條局「三項」公開工作依法接受「三項」公開監督領導小組、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及時向市局「三項」公開領導小組報告、通報我單位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第二條局「三項」公開工作實行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監督約束機制。內部監督由人教科、專賣科組織實施監督,並對發現的問題提出糾正意見。外部監督由政風行風監督員及群眾實行監督,及時聽取意見、建議。

第三條局「三項」公開領導小組負責對各科室「三項」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

第四條局「三項」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科室「三項」公開工作實施日常監督管理,並負責督促各科室對群眾意見、建議和投訴進行辦理答覆。

第五條對於群眾向局信箱和「三項」公開****反映的涉及「三項」公開內容的事項,由局「三項」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按有關工作有關規定辦理答覆。向各科室直接反映的意見、建議由各科室按有關規定和程式辦理答覆。

四、「三項」公開考評制度

第一條 「三項」公開工作納入科室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考評工作由局「三項」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條考評主要內容為「三項」公開工作的制度執**況、公開效果、檔案管理等方面。

第三條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民主評議,通過問卷調查、民主測評等形式對「三項」公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評議,並將評議結果作為「三項」公開年度考核重要依據。

第四條 「三項」公開工作情況作為效能和政風行風評議重要內容,結合每年效能和政風行風評議,開展日常監督評價和集中評議,評議結果運用按有關規定執行,兌現獎懲。

五、「三項」公開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局「三項」公開領導小組組長對「三項」公開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副組長對其職責範圍內的「三項」公開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二條對違反「三項」公開規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向上級行政機關或監察機關投訴。局「三項」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投訴後,應及時調查處理,並給予書面答覆。

第三條對違反「三項」公開規定要求的科室,由局「三項」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令限期改正。

第四條違反「三項」公開暫行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科室負責人直接責任人通報批評、限期改正、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等處分;

(一)未向局「三項」公開領導小組報告「三項」公開工作的;

(二)未將應當公開的事項及時公開的;

(三)「三項」公開的內容不真實的;

(四)不按規定公開方式公開應當公開事項的;

(五)不按規定要求為有關單位和個人查詢複製有關資料提供協助的;

(六)對於責令整改的問題,拒不整改的;

(七)洩露黨和國家秘密及個人隱私的;

(八)對投訴、調查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九)其他違反「三項」公開規定應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

六、「三項」公開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三項」公開檔案管理參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三項」公開檔案管理由局人教秒、專賣科確定專人負責,規範整理、分卷裝訂、妥善保管。

第三條 「三項」公開檔案管理做到不外借,不私自帶回家,不損壞,不丟失等「四不准」要求,規範管理。

第四條 「三項」公開檔案管理者為查閱者提供檔案資料,借閱者應愛護檔案,不得造成檔案損壞。

第五條查閱者履行借閱手續,按時歸還。

資訊依法申請公開制度

為進一步保障和落實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資訊公開條例 和 市政務資訊公開暫行辦法 制定本制度。一 本制度所稱依申請公開,是指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 以下簡稱申請人 根據自身需要向有關行政事業單位提出申請,要求知曉未向社會公眾公開的事項,行政機關依照本辦法向申請人公開的活動...

黨務公開依申請公開制度

木果彝族苗族鄉依申請公開黨務制度 根據 水城縣黨的基層黨組織黨務公開工作方案 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一 依申請公開方式和程式 1 提出申請。公開權利人向所屬黨組織黨務公開機構諮詢相關申請手續,填寫 黨務資訊公開申請表 提出申請。2 受理。申請符合要求的,由本單位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受理。3 答覆...

依申請公開制度

2 申請公開的事項應當表述清楚 涵義明確,能夠依照進行查詢 3 明確寫明申請的目的。第四條依申請公開不予答覆的黨務資訊 1 黨組織已經主動向黨員 組織和群眾公開的黨務資訊 2 黨組織應當實行內部公開的黨務資訊 3 涉及黨和 商業機密 個人隱私 與執法執紀等有關的黨務資訊。第五條監督保障 申請事項及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