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防治水 技術報告等的審批制度

2021-06-01 18:34:53 字數 532 閱讀 4165

1、地質、測量工作計畫、工程設計、報告、儲量變化等,必須按有關規程規定的審批制度進行。

2、地測組每年初應根據礦下達的生產計畫和生產實際編制該年度地測工作計畫,經總工程師批准後執行。

3、礦井地質報告每8~10年修編一次,完成後並經省一級煤炭管理部門審批。水平延伸地質報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內提交,並報總工程師審批。

4、地測組必須按設計部門提交並經總工程師批准後訴「委託書「要求的內容認真編寫地質說明書,完成後經總工程師批准交採掘區隊使用。

5、儲量的轉入、轉出、登出、報損等,由地測組提供有關資料,經總工程師審查後,報礦及上級有關部門批准。

6、地測組在年初根據礦井實際情況負責編制該年度防治水工作計畫,經總工程師批准後組織實施。防治水計畫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設計由技術科負責編制。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與實施計畫、防治水工作總結、成果報告等總工程師組織編制,礦長審批後執行,並報上級備案。

8、除井田邊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類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設計由技術科編制,經科長簽字後報礦總工程師批准實施。

地測防治水 技術報告等審批制度

烏海市烏化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2014年1月1日 一 礦井生產地質報告 礦井防治水技術措施由地測副總審核 總工程師審批。二 礦井技術改造 擴建 水平延伸等設計,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由地測副總審核 總工程師審批,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三 採區地質說明書,由地測副總審核 總工程師審批。四 工作面掘進地質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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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地測防治水 技術報告等審批制度

盤縣雞場坪鄉雲腳煤礦 礦井地測防治水資料 技術報告等審批制度 雲腳煤礦技術科 二零一五年 1 地測防治水資料 技術報告資料必須乙個月進行一次彙總 分析,對因地質構造變化,資料不全的及時加以修改補充,對有重大變化的必須重新編制,由地測部門組織預審,預審結束後報礦總工程師審批。2 防治水資料必須由地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