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國際電力工程****
山西偏關風場專案部
2023年6月
第一條:編理安全技術計畫管理制度的依據。
1 .國家頒發的勞動保**規。
2.凡對發生工傷和職業病的主要原因及職業安全衛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採取的改進措施。
3.施工現場需要設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4.施工人員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建議。
第二條: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畫的範圍。
1 .改善和消除危及安全生產的環境和狀態。
2.完善和配套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的設施。
3.改善勞動環境,防止職業病和中毒的措施。
第三條: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畫報批程式和期限。
1.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應在每月編制上報下一月的安全.、勞動保護等計畫。
2.主管裝置的副經理,要在每月編制上報下一月的安全,裝置,勞動保護等計畫。
3.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裝置.生產.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審定,報專案部批准。
4.編制的安全技術專案批准列入計畫後,應在主管安全的管理人員的主持下,分別指定實施設計,施工,物資**等部門,明確任務,認真執行。
第四條:安全技術措施管理:
1.所需安全技術措施專款不夠,可提出具體方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給予補助。
2.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計畫除按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辦理範圍外,涉及工藝改造等生產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兩者難以分清的情況下,應由安全生產計畫,技術,財物等部門共同研究確定不同投資渠道的比例,按審批許可權報專案部審批。
第五條:安全技術措施專案驗收與管理。
1.安全技術措施專案竣工,經試運轉基本正常後,由專案經理組織技術,安全等部門檢查驗收。
2.專案驗收合格後組織操作人員學會操作,將安全技術措施裝置管理。
3.對安全技術措施裝置安排大.中.小檢修計畫定期進行檢修,保證經常處於良好狀態。
第六條:主管安全的管理人員,對安全技術措施專案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七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八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解釋。
通天國際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制度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安監總局的相關指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控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杜絕事故發生,保障我公司全體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定如下制度。
一. 本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操作規程。
二. 所有員工上班,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安全)帽、手套等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穿戴整齊。如有違反,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三. 所有員工必須上班前,下班後認真檢查自己所操作的裝置設施尤其是特種裝置的完好,危險物品,環境衛生,如發現隱患,應立即排除;超過排除能力範圍應立即報告,採取治理和排除措施,不得帶隱患開動任何裝置和設施。
四 . 各班組每週不少於一次的隱患排查,說排查的隱患必須及時治理,排查及治理的情況必須如實登記備案,並上報專案部。
五. 公司每月由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不少於一次的隱患排查,並認真做好記錄備案,認真分析原因,詳細制定限期整改方案。並整改到位。
六. 對排查出的一般性的事故隱患由分管領導班組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解決;
七. 隱患排查治理列入獎罰考核。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實施。如果出現隱患排查斷層而造成的責任由所在斷層環節的主要負責人承擔責任。
八. 每月十日是專案部隱患排查日,屆時由分管生產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實施。
九. 每月的25—28日,由分管生產安全的副經理組織集合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一次認真的總結評價。並及時的對下一階段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實施意見。
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為了維護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 危險作業範圍:
1. 高空作業(高度在2公尺以上有可能發生墜落的作業)。
2. 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業
3. 起吊安裝大型裝置部位的作業。
4. 帶電作業。
5. 其它
二. 危險作業審批:
1. 報請審批的危險作業應屬於施工中不常見,急需解決的作業。進行作業前,應有下達任務的部門和具體執行部門共同填寫審批書報主管領導批准。
2. 如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時,實施單位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施工。主管領導應召集有關部門到現場共同審定安全防護措施和落實實施單位的現場指揮人。
3. 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制定危險作業安全措施,抱主管領導批准。
4. 作業人員由危險作業單位領導指定,有作業禁忌症,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不准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三. 危險作業的實施:
1. 危險作業申請批准後,必須由執行單位領導下達指令。
操作著有權拒絕沒有正式作業指令的危險作業。
2. 作業前,單位領導或危險作業單位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的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
3. 危險作業使用的裝置,工具,原材料,勞保用品必須符合規定。做到配比齊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 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派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作為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5. 危險作業單位領導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6. 對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
7. 危險作業完成後應對現場進行整理。
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一 目的 有效控制施工 生產 生活過程中的潛在風險,保障作業人員的健康和安全,利用安全技術措施創造或改善施工現場的安全條件。二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中水十四局錦屏專案部所從事的施工 生產 生活等活動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與交底。範圍包括 1 改善施工 生產 生活環境條件,糾正或預防止 事故發生或財產損...
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1目的明確安全技術措施計畫的編制 審查和管理,使之符合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的有關要求,確保實現安全施工和環境管理目標。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工程安全 環保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計畫的編制 審查 監督和管理。3定義和術語 無4引用檔案 4.1國家電力公司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2002 01 12...
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控制施工過程中不安全因素,規範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安全技術措施的制訂應在危險因素辨識 評價的基礎上遵循安全可靠 經濟合理 技術可行 先進科學的原則,注重措施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第三條安全技術措施的範圍包括 1 改善施工環境和生產條件,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