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中心規章制度參考

2021-05-28 14:24:24 字數 3153 閱讀 9750

目錄第一部分實驗中心管理制度 2

第二章實驗中心各項工作職責 2

附錄1 請假審批表(人力資源部提供) 5

附錄2 加班申報表(人力資源部提供) 7

第二部分實驗室管理辦法 9

第一章實驗室使用暫行管理辦法 9

第二章教學儀器裝置維修暫行管理辦法 9

第三章教學儀器裝置借用暫行管理辦法 10

附錄1實驗室教學軟體安裝申請表 12

附錄2 專業實驗室開課申請表 13

附錄3實驗室加裝教學軟體申請表 14

附錄4 專業實驗室借用申請表 15

附錄6 教學儀器裝置維修申請表 17

附錄7 裝置維修工作記錄表 18

附錄8 學生勤工儉學登記表 19

附錄9 教學儀器裝置維修流程 20

附錄10 教學儀器裝置及零配件專項申請表 21

附錄11實驗器材外借申請表 22

附錄12 攝影像器材裝置教學使用記錄表 23

附錄13實驗器材借用責任書 24

第三部分基礎實驗室管理員守則 25

附錄1教學場所使用情況登記表 27

附錄2 教學儀器裝置維護情況一覽表 28

附錄3 多**計算機教室日常工作流程 29

附錄4 多**數字語音教室日常工作流程 30

第四部分教師實驗室守則 32

第五部分學生實驗室守則 33

第一章學生實驗室通用守則 33

第二章基礎實驗室「十要十不要」 33

第三章攝影棚學生守則 34

第一部分實驗中心管理制度

第二章實驗中心各項工作職責

根據實驗中心的工作包括:部門主任副主任、綜合事務秘書、資產管理員、備品和耗材庫管理員、維修室管理員、外借室管理員、資訊科技類實驗室負責人、文化創意類實驗室負責人、經濟管理類實驗室負責人、語音室負責人、機房負責人、多**教室負責人和各專業實驗室實驗員等,各項工作職責如下:

附錄1 請假審批表(人力資源部提供)

請假審批表

附錄2 加班申報表(人力資源部提供)

加班申報單

申報部門: 教學實踐與就業指導事務部實驗中心

備註:加班天數1天以內的或當月累計3天以內的,必須經系部負責人審批;一般工作人員當月累計加班3天以上或系部正職負責人加班的,必須報分管院領導審批。

第二部分實驗室管理辦法

為規範實驗室管理,提高實驗室使用效率,保證實驗室裝置安全和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實驗室使用暫行管理辦法

1、基礎實驗室的課程安排由教務部負責,交實驗中心執行。各系須於每學期末將下學期需要在基礎實驗室安裝的軟體清單(《實驗室教學軟體安裝申請表》)交實驗中心,不是常用的軟體需一併提供。實驗中心應在學期開始前按照提交的《實驗室教學軟體安裝申請表》安裝好軟體。

《實驗室教學軟體安裝申請表》見附錄。

2、專業實驗室的課程安排由實驗中心負責,各系須於每學期末將下學期需要在專業實驗室上課的課程(包括實驗課、課程設計、實訓、畢業設計、競賽等)清單(《專業實驗室開課申請表》)報實驗中心,實驗中心應在收到課程清單後10個工作日內安排好課程,並通知提出使用要求的系,如果不能安排的,應及時反饋(不超過5個工作日)。《專業實驗室開課申請表》見附錄。

3、如需在基礎實驗室安裝未列入基礎實驗室軟體安裝清單中的軟體,任課老師須填寫《實驗室加裝教學軟體申請表》,經課程所在單位批准後交實驗中心安裝,實驗中心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該軟體安裝。《實驗室加裝教學軟體申請表》見附錄。

4、實驗中心根據上學期末的專業實驗室開課清單制定實驗裝置與耗材預算,報院務會議批准。

5、未列入專業實驗室開課清單的課程如需在專業實驗室上課,任課老師須填寫《專業實驗室借用申請表》,經開課單位批准後,交實驗中心執行,實驗中心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安排該課程開課,如果不能安排的,應及時反饋(不超過5個工作日)。該課程所需實驗裝置與耗材由開課單位另行申請購買,實驗中心提供協助。《專業實驗室借用申請表》見附錄。

第二章教學儀器裝置維修暫行管理辦法

1、任課老師發現實驗室教學儀器裝置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向實驗中心報告並填寫《教學裝置儀器報修單》;

2、實驗中心維修組對報修的儀器裝置進行技術鑑定,並提出維修意見及方案,報實驗中心負責人審批。

3、實驗中心維修組發現人為損壞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壞,應報送相關職能部門處理。

4、儀器裝置在保修期內出現故障,儀器裝置使用單位直接或通過實驗中心維修組與廠方聯絡,由廠方保修。

5、經批准維修的儀器裝置,凡實驗中心維修組能自行維修的,由實驗中心維修組負責維修。維修所需更換的的零配件,由實驗中心維修組申請購買。

6、實驗中心維修組不能自行維修的儀器裝置,由實驗中心維修組填寫《教學裝置儀器維修申請表》,申請外協維修。

7、維修完畢,由維修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並填寫《教學裝置儀器報修單》上的相關內容和《裝置維修工作記錄表》。

8、維修人員應嚴格執行裝置維修、保養、操作規程,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接受實驗中心的監督。

9、維修人員應堅持厲行節約的原則,不浪費原材料和裝置零配件。

10、維修完工後維修人員要向申請人解釋清楚故障出現的原因,今後在使用中應注意的事項及發生問題的簡單處理方法。

11、維修人員交回維修單後實驗中心維修組要對申請人兩天內進行回訪,及時了解維修完成的裝置的使用情況。

12、維修人員應經常總結工作,鑽研技術、互教互學、共同提高,為教學做好保障。

第三章教學儀器裝置借用暫行管理辦法

1、因課程教學需要多次借用相同儀器裝置,任課教師應填寫《實驗裝置借用申請表》,經系主任批准後交實驗中心。

2、每次借用儀器裝置時,借用人均需填寫《實驗裝置借用記錄》與《實驗裝置借用責任書》。

3、學生因教學活動需要借用儀器裝置,需在任課教師填寫的《實驗裝置借用申請表》中註明,並由任課教師《實驗裝置借用責任書》中簽名認可。

4、學生因教學活動需要借用儀器裝置應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借用,集體歸還。

5、教師非教學需要借用儀器裝置,須通過主管副院長的批准後方可借用儀器裝置。

6、學生活動借用儀器裝置,須通過主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批准後才可借用裝置。

7、在借用裝置時,必須由借用人持《實驗裝置借用記錄》、《實驗裝置借用責任書》和有效證件(身份證或學生證)到實驗中心領取裝置並留下****。

8、歸還裝置時由實驗中心人員檢查裝置無損壞後,歸還借用人有效證件並記錄使用情況。

化學基礎實驗中心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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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FS規章制度

三 個人儀表要端莊,必須經常保持個人清潔衛生。員工上班前不吃帶有異味食品。進入公司,必須按規定佩戴工作證,上班應穿著與職業相適應的服裝,女職員上班化淡妝。工作區內不得穿背心 拖鞋 短褲。上班的每一分都應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態中,不要把個人的煩惱,不愉快帶到工作中來,更不能將不佳情緒對侍同事和客戶。四.服...

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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